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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探论 | 汤传扬:近代汉语作品方言成分考察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甘于恩 语言资源快讯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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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汉语作品方言成分考察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清华大学中文系 汤传扬


【提 要】  近代汉语方言成分的考察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这项工作的研究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现代方言为基点,探讨现代方言中所保留的近代汉语作品中的语词;二是指出近代汉语作品中的一些语言现象属于当时某一方言的现象。在前类研究中,应该准确理解、把握词义,不能用现代方言牵强附会、生搬硬套。在后类研究中,要尽可能多地挖掘、考察同期其他资料,以检验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  近代汉语;作品;方言成分


近代汉语作品方言成分的考察是近代汉语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这项工作的研究模式一般有以下两种:1.以现代方言为基点,探讨现代方言中所保留的近代汉语作品中的语词;2.指出近代汉语作品中的一些语言现象属于当时某一方言的现象。这两种研究模式都是有价值的。但笔者在阅读相关研究时发现,一些学者的考察还可以再讨论。以下是笔者阅读张双庆先生《<金瓶梅>所见的粤方言词汇》、沈新林先生《<红楼梦>中的吴语方言》两篇文章后的意见。


一、《<金瓶梅>所见的粤方言词汇》一文的词语理解问题



近读张双庆先生《<金瓶梅>所见的粤方言词汇》一文(载《第十届国际粤方言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该文选取《金瓶梅》中若干带有粤方言显著特征者,如“(没)搭煞”、“单丁”、“雌(黐)”、“攒盒”等来论证方言保留近代汉语词汇复杂的一面,读后不无收获。但细读数过,发现该文对某些词语的理解尚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到了论证的严密性、可靠性,现不揣浅陋,略陈三则,以就正于作者及方家。

1.手尾  西门庆因问:“谁和那厮有手尾?”(第25回第325页)[1]解作剩下的工作或留下的麻烦事,又见南宁平话。今日粤语的用例如“趁年轻将身体搅好,唔喺日后就手尾长啦”(趁年青弄好身体以免以后有麻烦)。《词话》本此处作“首尾”(见292页),或者是这个词的正确写法,因为可将它分析为偏义复词,着重“尾”的部分,即后果,留下的难题等。

按,此处“手/首尾”理解有误,这里“手/首尾”指隐秘的男女关系。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我们将完整的故事情节引之如下:

西门庆至晚家来,只见金莲在房中云鬟不整,睡揾香腮,哭的眼坏坏的。问其所以,遂把来旺儿醉酒发言,要杀主之事诉说一遍:“见有来兴儿亲自听见,思想起来,你背地图他老婆,他便背地要你家小娘子。你的皮靴儿没番正。那厮杀你便该当,与我何干?连我一例也要杀!趁早不为之计,夜头早晚,人无后眼,只怕暗遭他毒手。”西门庆因问:“谁和那厮有手尾?”金莲道:“你休来问我,只问小玉便知。”又说:“这奴才欺负我,不是一遭儿了。说我当初怎的用药摆杀汉子,你娶了我来,亏他寻人情搭救我性命来。在外边对人揭条。早是奴没生下儿没长下女,若是生下儿女,教贼奴才揭条着好听?敢说:‘你家娘当初在家不得地时,也亏我寻人情救了他性命。’恁说在你脸上也无光了!你便没羞耻,我却成不的,要这命做甚么?”西门庆听了妇人之言,走到前边,叫将来兴儿到无人处,问他始末缘由。这小厮一五一十说了一遍。又走到后边,摘问了小玉口词,与金莲所说无差:委的某日,亲眼看见雪娥从来旺儿屋里出来,他媳妇儿不在屋里,的有此事。这西门庆心中大怒,把孙雪娥打了一顿,被月娘再三劝了,拘了他头面衣服,只教他伴着家人媳妇上灶,不许他见人。此事表过不题。

这段情节讲述西门庆晚上回来,潘金莲向其告状,扯出来旺儿与孙雪娥有私情一事。张先生将“手/首尾”解作“剩下的工作”或“留下的麻烦事”,实属不通。代指隐秘的男女关系之“手/首尾”在近代汉语中用例甚多。如《金瓶梅词话》第二十五回:“以此都知雪娥与来旺儿有首尾。”又第九十二回:“我好意来看你,你倒变了卦儿。你敢说你嫁了通判儿子,好汉子,不采我了。你当初在西门庆家做第三个小老婆,没曾和我两个有首尾?”《红楼梦》第六十九回:“妹妹的声名很不好听,连老太太、太太们都知道了,说妹妹在家做女孩儿就不干净,又和姐夫有些首尾。”

(论文修改过程中,承蒙汪维辉先生提供中肯的意见,在此谨致谢忱!文中谬误,概由本人负责。

[1]张文所用的版本是齐鲁书社与香港三联书店于1990年联合出版,由齐烟、汝梅校点之《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此本一般称为“崇祯本”。同时参以梅节先生校订的“词话本”(陈诏、黄霖注释,香港:梦梅馆,1992年。)本文所举《金瓶梅词话》中的例证用的是戴鸿森校点本(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

检《汉语方言大词典》第811页,“手尾”在粤语、闽语中有“未做完的工作;事后要处理的事情”义;在粤语中,还有“麻烦事”义。但这与“手尾”代指“隐秘的男女关系”构不成源流关系。张先生认为可将“首尾”分析为偏义复词,着重“尾”的部分,即后果,留下的难题等。该观点可备一说。值得注意的是,“手/首尾”在近代汉语中还可指“分内的事”、“经手的事”,亦泛指事情。如《金瓶梅词话》第二十四回:“惠莲嫂子说,该是那上灶的首尾,问那个要,他不管哩。”又第六十四回:“姐夫说,不是他的首尾,书童哥与崔大哥管孝帐,娘问书童哥要就是了。”《二刻醒世恒言·下函》第一回:“老兄请坐。小弟有些小事,暂进去见,一完手尾,即出奉陪。”《醒世姻缘传》第八十二回:“有件事在我们察院里,正是我合单老哥首尾。”“手尾”在粤语等方言中的意义也可能属于方言中的义位变异。

    2.家下  伯爵道:“他怕不得来,家下没人。”(第73回第1014页)意为“现在、这会儿”,不是扬州、西宁“家里的人”的意思,《现方》,3437页。此例句下面尚有“人”字,故不宜解作“家里的人”,粤语有“而家”一词,表示“现在”,和此词相近。

按,此处“家下”理解有误,这里的“家下”固然不是“家里的人”义,但也绝非表“现在”义。我们把他所引的语料再引得长一点:

李铭即跟着西门庆出来,到西厢房内陪伯爵坐的。又谢他人情:“明日请令正好歹来走走。”伯爵道:“他怕不得来,家下没人。”

如果将“家下”理解为“现在”义,则与上文中的“明日”相抵牾,违反了言语交际的合作原则。事实上,例中的“家下”实乃“家中”义。“家下”的这一义项在近代汉语中使用甚多。如《西游记》第二十三回:“家下有八九年用不着的米谷,十来年穿不着的绫罗,一生有使不着的金银;胜强似那锦帐藏春,说甚么金钗两路。”《水浒传》第八十一回:“李师师道:‘小哥只在我家下,休去店中歇。’燕青道:‘既蒙错爱,小人回店中取了些东西便来。’李师师道:‘休教我这里专望。’”《金瓶梅词话》第三十四回:“韩大哥常在铺子里上宿,家下没人,止是他娘子儿一人,还有个孩儿。”《醒世姻缘传》第八十八回:“你在此住了这将近两月,拐骡的又寻找不着,天气又将冬至数九的时候,你家下又没有人寻到这边。我要备些路费,差个女人送你回去,不知你心下如何?”

张先生提到在扬州、西宁方言中,“家下”有“家里的人”的意思。这是保留了其在近代汉语阶段的另一义项“家中的人”。该义项在口语化较强的语料中时见。如《清平山堂话本·戒指记》:“我们家下说,师父翌日遣礼去陈丞相府中,因此特来。”《欢喜冤家》第二回:“即时分付家下,快备现成酒饭。”《型世言》第十一回:“怎令堂一时老病起来?莫不小儿触突,家下伏侍不周?”《再生缘》第五十三回:“那时候我家也只道亡于火内。幸亏长兄问分明,家下方才放了眉。”

3.闹  落后闹惯了,自此妇人约莫武大归来时分,先自去收帘子,关上大门。(第2回第34页)南宁平话、东莞与广州皆作“骂”,《现方》第5332页。粤语“骂人”、“责备人”说“闹人”,如“闹到佢头沓沓”(把他骂得低下头)。

按,此处“闹”理解有误,这里的“闹”当是“吵闹;争吵”义。我们把语料引得长一些:

    原来武松去后,武大每日只是晏出早归,到家便关门。那妇人气生气死,和他合了几场气。落后闹惯了,自此妇人约莫武大归来时分,先自去收帘子,关上大门。

相同的情节描写,《水浒传》第二十四回作:“自武松去了数十日,武大每日只是晏出早归;归到家里,便关了门。那妇人也和他闹了几场,向后闹惯了,不以为事。自此,这妇人约莫到武大归时,先自去收了帘子,关上大门。”根据文义,将“闹”理解为“吵闹;争吵”义更为贴切。“闹”的这一用义在《金瓶梅词话》中常见。如第一回:“天色却早申牌时分,武大挑着担儿大雪里归来,推开门放下担儿,进的房来,见妇人一双眼哭的红红的,便问道:‘你和谁闹来?’妇人道:‘都是你这不争气的,交外人来欺负我。’”第三回:“你先把袖子向桌子上拂落一双箸下去,只推拾箸,将手去他脚上捏一捏。他若闹将起来,我自来搭救。”明清文献中亦所见甚多。如《西湖二集》第五卷:“但凤娘生性异常妒悍,每每争风厮打,大闹大哄,直闹到高、孝二宫,高喉咙,大嗓子,泼泼撒撒,在高、孝二宫面前,一缘二故,将左右宫人骂个不了,无非是吃醋捻酸之意。”《儒林外史》第二十四回:“自然是石老鼠这老奴才把卜家的前头娘子贾氏撮弄的来闹了!”

诚然,现代汉语方言是研究汉语史的活化石,有不少古、近代词语还活生生地保存在方言中,而词语的训释,尤其是近代汉语中俗语词的训释,方言词是重要的参考资料之一,但我们在做这项工作时却不能牵强附会、生搬硬套。毕竟,历史文献与区域方言所代表的语言系统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论文修改过程中,承蒙汪维辉先生提供中肯的意见,在此谨致谢忱!文中谬误,概由本人负责。


二、也说《红楼梦》中的“吴语词汇”——与沈新林先生商榷



沈新林先生《<红楼梦>中的吴语方言》一文(载《古典文学知识》,2017年第2期),认为《红楼梦》当以北京话为主,且拥有一定数量的江淮苏北方言、南京话,同时,又杂有少量的吴语方言。这同时也是学界普遍认同的看法。沈先生举出“展眼”、“物事”、“派头儿”、“恶赖”、“落”、“打降”、“吃酒/茶”、“客边”、“困”、“底”、“事体”、“该”等吴语词汇加以论证。但是经检验,沈先生的举证有些是经不起推敲的,是不能成立的。本文就沈文所列举的部分“吴语方言”,谈一些不同意见,与沈新林先生商榷。

    1.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红楼梦》第一回)

沈文认为“展眼”是“转眼”的同声转韵,一声之转。吴语中的“展”读成“转”,zhan-zhuan,增加了一个辅助元音u。除此之外,沈先生指出某些字增加辅助元音u,是吴语方言的重要特征之一。并举出“参加”的“参”,can,吴语方言读“穿”cuan;“干净”的“干”,gan,吴语方言读“关”guan;“看见”的“看”,kan,吴语方言读“宽”kuan等作为旁证。然而事实究竟如何?笔者调查了《汉语方音字汇》、《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结果与之大相径庭。检《汉语方音字汇》,“展/转”、“参/穿”、“干/关”、“看/宽”在苏州(属北部吴语)方言中的读音分别是tsO/tsO、tshO/tshO、kO/ku£、khO/khu£。检《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分卷本,“看/宽”、“干/关”在丹阳、上海、崇明、宁波、杭州(以上均属北部吴语)方言中的读音分别是(khoN/khoN、koN/kuQ)、(khO/khue、kO/kuE)、(khO/kue、kO/kuQ)、(khi/khuâ、ki/kuE)、(khEâ/khuoâ、kEâ/kuoâ)。调查结果显示,在苏州方言中,开口呼的“展、参”与合口呼的“转、穿”读音相同;在丹阳方言中,开口呼的“看”与“宽”读音相同。但在吴语方言中,沈先生所举的例证大多读音不同。仅从方言调查情况来看,“展眼”是“转眼”的同声转韵具有可能性,但不具必然性。

其实,“展眼”用于“形容刹那间或时间过得很快”有其内在的依据,与“转眼”相系联殊无必要。据笔者调查,“展眼”在《红楼梦》前80回中有两大义项:a.眨眼。指眼睛频开频闭。《红楼梦》第六回:“正呆时,只听得当的一声,又若金钟铜磬一般,不防倒唬的一展眼。”b.形容刹那间或时间过得很快。《红楼梦》第十五回:“宝玉恨不得下车跟了他去,料是众人不依的,少不得以目相送,争奈车轻马快,一时展眼无踪。”又第四十八回:“展眼已到十月,因有各铺面伙计内有算年帐要回家的,少不得家内治酒饯行。”“展眼”的义项a在清初已见。如《二刻醒世恒言·上函》第三回:“黑面异形,绿林杰士。飞身走马,试剑悬锤。能敌万人,志雄天位。不但是杀人不展眼的魔君,思量做草头篡大位的皇帝。”“眨眼”这一动作具有短时性,因此从a义引申出b义是自然而然的、合乎情理的。与“展眼”相比,“转眼”则无a义,而有b义。“转眼”的b义当是由“转动眼珠”义引申而来。

表b义的“展眼”在清中后期的小说、民歌,如《儿女英雄传》、《施公案》、《小五义》、《白雪遗音》等中均有使用。经调查,作者们的籍贯南北都有。因此,我们认为“展眼”在清代是个南北通行的通语词。

曾良(2009:187)指出:“在通俗小说中,有一些口语俗音实际上就是阴阳对转……‘展’这一方俗之音,实是‘眨’字的阴阳对转。”我们认为这一观点是可信的。

    2.雨村欢喜,自不必说,乃封百金赠封肃,外谢甄家娘子许多物事,令其好生养赡,以待寻访女儿下落。(《红楼梦》第二回)

沈文认为物事,物件、东西。吴语方言,至今犹用。又指出《二刻拍案惊奇》中也有,因为编著者凌濛初,为浙江乌程(今吴兴)人,属吴语区。所以,他的作品出现这一词汇。显然,沈先生将“物事”当作地地道道的吴方言词汇了。然而,事实究竟如何?笔者首先调查了“物事”在现代汉语中的地域分布情况。据曹志耘主编的《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119东西”条,“物事”主要分布在吴语及徽语区,是一个方言词。但这也只是考定了它的“今籍”,而“今籍”未必就等于“祖籍”。“物事”在《红楼梦》时代究竟是否是吴方言词,这还需要参照当时的其他资料以及考察“物事”的发展历程。

据笔者(2017)考察,“物事”在《红楼梦》前80回中仅出现2例,且均用于叙述语。而“东西”则357例,既用于叙述语,又用于人物对话。《歧路灯》与《红楼梦》同时创作于十八世纪中叶,代表了当时的中原官话。书中“物事”3例,均用于叙述语;“东西”177例。在《儿女英雄传》中,“物事”1例,“东西”266例。如果按照沈先生的推理逻辑,那么在《歧路灯》、《儿女英雄传》中也夹杂有吴方言词汇了,而这显然不太符合常理。事实上,小说的语言是复杂的。作者在创作小说时,有时基于语用等方面的需要,往往会调动自己的词汇库藏。“物事、东西”这组同义词(新旧词语)的运用便是其例。在汉语词汇史上,“物事”与“东西”存在竞争替换关系,“物事”产生在先,“东西”出现在后。“物事”在南宋文献中尚占据压倒性优势。如在《朱子语类》中,“物事”凡799例,“东西”未见。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东西”逐渐占据上风。以下是笔者(2017)所调查的明代至清初部分小说中“物事”、“东西”的使用情况:

表一:

从调查不难看出,在明代至清中期,“物事”虽已难敌“东西”,但未退出历史舞台,在南北方言作品中均见使用。“物事”真正降格为方言词当是清中期以后的事。因此,在《红楼梦》时代,与其将“物事”看作吴方言词,不如看作旧词的受限保存。

    3.偶然两句吹到耳内,明明白白,一字不落,唱道是:“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红楼梦》第二十三回)

沈文认为一字不落,即一字不漏,一字不拉,一字不掉。吴语方言,谓下、掉为落,如下水,说“落水”;下雨,称“落雨”;饭吃不掉,称“吃不落”;他掉了一个手机,说“他落了手机”。例句中的“落”的确是“遗漏”义。但沈先生没有对以“落”为形体的同形词加以区分,以致于认为其为吴方言词。“落”有luò、là、lào、luō四个读音,我们可以分别记作落1、落2、落3、落4。例句中使用的是落2,而沈先生所举吴方言中的例证实乃落1,因此沈先生的论证不成立。表示“遗漏”义的落2在明末清初已见,如冒襄《影梅庵忆语》:“阅《戎辂表》称关帝君为贼将,遂废钟学《曹娥碑》,日写数千字,不讹不落。”清代后期的京味小说中亦见用例。如《儿女英雄传》第十二回:“公子这才站起身来,从家中得信起身一直到今日到店止,照方才回太太的话,应节省的节省,应加详的加详,并合张金凤联姻一段,一字不落,也都据实的禀了他父亲。”《春阿氏》第十二回:“曲文好坏虽未留心细听,偶然有两句,唱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吹到三蝶儿耳内,一字不落。”现代汉语中甚是常见。如《四世同堂》第八十四:“用心的,瑞全一字不落的,把钱伯伯的话都听进去。”因此,“一字不落”之“落”绝非吴方言词。

    4.原来这倪二是个泼皮,专放重利债,在赌博场吃闲钱,专管打降吃酒。(《红楼梦》第二十四回)

沈文指出“吃酒”,喝酒。吴语方言,至今还用。吴语中凡是用嘴接受某种物质的,都可以称“吃”。有关“吃、喝(流体)”在《红楼梦》前80回与后40回使用频次上的差异,前人早有揭示。刘钧杰(1986)抽取前80回中的40回与后40回进行对比,发现在前部里“吃”是“喝”的5倍,在后部里,“喝”是“吃”的6倍。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何在?是时代使然,还是方言差异?刘钧杰(1986)以《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一书中所收1740—1760年间直隶、河南、山西、山东及奉天、盛京的案件题本21件作为《红楼梦》前80回的同时代文献,以1780—1796年的题本24件(华北四省)作为《红楼梦》后40回的同时期文献进行调查,发现前者口供中“吃”多“喝”少,后者口供中“喝”则用得多起来了。因此得出十八世纪中叶到末叶是“吃”与“喝”消长的时期,前、后部“吃、喝(流体)”使用频次的差异反映了异时差异,而不是个人风格的差异。晁继周(1993)对此提出质疑,认为高鹗与曹雪芹是属于同一时代的人。十几年的时间,一个生活中常用的词语会发生那样的“突变”,实在是不大可能的。曹雪芹习惯于用“吃”,高鹗习惯于用“喝”,这个分别主要反映了两位作者方言上的差异:高鹗说北方话,而曹雪芹则明显受吴语的影响。上述两种观点孰是孰非?这还需要我们对同时代的文献做更广泛、更细致的调查。

同样产生于18世纪的《红楼梦》、《歧路灯》、《儒林外史》分别具有北京官话、中原官话和下江官话的特点。对这几部著作进行比较,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北方官话的共性特征和内部差异。张生汉(2013)对《红》、《歧》、《儒》中饮用义动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部分调查结果转引如下:

表二:

张生汉(2013)分析指出:“吃”与“喝”比值由大到小依次是《儒林外史》、《歧路灯》、《红楼梦》前80回,相应的,“喝”的适用范围自北向南依次减少。“吃”的势力自北向南渐次增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18世纪北方官话内部词汇方面存在的差异,也说明北方官话表示饮取义的“吃”被“喝”替代是由北向南逐步展开的。《红楼梦》后40回较早地反映了“吃”、“喝”此消彼长的变化过程。但从整体上看,“喝”作为一个表示饮用义的新兴词,在18世纪北方官话里还远远没有占主导地位,当时使用频率最高的是“吃”;“喝”在北方话中完全取代“吃”是18世纪以后的事情。

张生汉的调查结果可与刘钧杰的调查相印证。因此,《红楼梦》前80回中“吃、喝(流体)”的使用情况反映的是当时北方官话的普遍情形,而不是受吴语的影响。

    5.林黛玉听了,不觉气怔在门外,待要高声问他,逗起气来,自己又回思一番:“虽说是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样,到底是客边。如今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现在他家依栖。如今认真淘气,也觉没趣。”(第二十六回)

沈文认为客边,即以客人的身份,暂时寄居在别人家,是个吴语方言词。但我们调查了同时期分别体现当时中原官话、江淮官话特点的文献《歧路灯》、《儒林外史》,结果均找到了“客边”的用例。《歧路灯》凡见2例,1例用于叙述语,1例用于人物对话。如第七回:“果然在悯忠寺后街上有一处宅院,第一好处两邻紧密,不怕偷儿生心,这便是客边栖身最为上吉要着。”又第一百零八回:“薛公子答道:‘客边难以载主而来,写的先榆次公牌位在书房院北轩上。一说就当全礼,不敢动尊。’”《儒林外史》凡见7例,6例用于人物对话,1例用于叙述语。清后期的京味小说《儿女英雄传》中亦见“客边”的用例。如《儿女英雄传》第十回:“你二人都在客边,想来彼此都没个红定,只是这大礼不可不行,就对着这月色星光,你二人在门里对天一拜,完成大礼。”除此之外,“客边”在清代小说《醒世姻缘传》、《花月痕》、《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九尾龟》等中均有使用。考作者们的籍贯,南北都有。因此,我们认为“客边”在清代是个南北通行的通语词。

以下两个例子,沈先生举的是《红楼梦》后40回中的。首先,这本身让人质疑。一般认为《红楼梦》前80回有一定的吴语痕迹,而后40回基本不见吴语成分。这是因为后40回的作者高鹗,祖籍辽宁铁岭,二十岁进京,说北方话。下面具体分析:

    6.贾政没有听完,复又顿足道:“都是我们大爷忒糊涂,东府也忒不成事体。……”(《红楼梦》第一〇五回)

汪维辉(2010)在讨论《红楼梦》前80回和后40回的词汇差异时曾举“事体”一词,指出“事体”在前80回用作“事情”义,共3例,在后40回中出现6例,均为“不成事体”“成何事体”,指“事理;道理”。沈文认为“事体”即事情义。吴语方言,至今还用。

按,此处“事体”既不是“事理;道理”义,也不是“事情”义,而应该是“体制;体统”义。然而,前80回中用作“事情”义的“事体”是吴方言词吗?这需要我们对同时代的文献进行全面调查。笔者(2017)调查了部分清代小说中表“事情”义之“事体”的使用情况,结果如下:

表三:

从横向来看,在与《红楼梦》前80回同时代的文献《歧路灯》、《儒林外史》中,均有“事体”出现,它们分别具有中原官话、江淮官话的特点。因此,“事体”在当时不是吴方言词;从纵向来看,清初的《醒世姻缘传》及清后期的《儿女英雄传》也均有“事体”使用。“事体”在清代应是南北通行的通语词。据曹志耘主编的《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120事情”条,“事体”主要分布在吴语及徽语区,是一个方言词。“事体”何时从通语词降格为方言词?我们认为这在清末初露端倪。调查清末京味小说《春阿氏》,“事体”未见,而“事情”有112例。核查北京官话本《官话指南》(1881)与沪语版《土话指南》(1908),前者作“事”,而后者作“事体”。

    7.便见门上进来回禀说:“孙姑爷那边打发人来说……说大老爷该他一种银子,要在二老爷身上还的。”(《红楼梦》第一〇六回)

沈文认为该,本文的意思是欠,少。这一用法吴语保留至今。按,检曹志耘主编的《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150欠~他十块钱”条,“该”主要分布在北方方言区。吴语区说“欠”或“缺”。检《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分卷本,表“欠,少”义的“该”在东北官话(哈尔滨)、胶辽官话(牟平)、冀鲁官话(济南)、中原官话(洛阳、万荣、西安、西宁、徐州)、兰银官话(银川、乌鲁木齐)、西南官话(贵阳、武汉)、江淮官话(南京)、晋语(太原、忻州)等中广为分布。《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也收录了表“欠,少”义之“该”这一词条,且后面没有标<方>。这充分表明在现代汉语中,表“欠,少”义的“该”进入了通语词行列。

“该”用作“欠,少”义在《歧路灯》、《儒林外史》中亦能见到。如《歧路灯》第四十回:“你不过是忧虑日子不行。像我如今也竟每日愁的睡不着,该人家一千多两利息银子,孩子们年轻,晚黑都睡了,我鸡叫时还不曾眨眼儿。谁知道呢?”《儒林外史》第五十二回:“我有个朋友陈正公,是这里人,他该我几两银子,我要向他取讨。”因此,认为表“欠,少”义的“该”是吴方言词这一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应该是18世纪的北方官话词。

诚如蒋绍愚(2017:443)所言:“在考察近代汉语作品的方言成分时,一是要对现代方言多做一些周密的调查,一是要多找一些历史资料加以比较印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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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钧杰.《红楼梦》前八十回后四十回语言差异考察[J].语言研究,1986(1).

[6]汤传扬.宋元小说话本词汇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

[7]曾良.明清通俗小说语汇研究[M]. 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9.

[8]张生汉.对《歧路灯》、《红楼梦》、《儒林外史》饮用义动词的考察[J].平顶山学院学报,2013(1).

[9]汪维辉.《红楼梦》前80回和后40回的词汇差异[J].古汉语研究,2010(3).

【原载《南方语言学》15辑,2019】

 



本期编辑:钟运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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