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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路口未让行,小轿车撞上摩托车,电动车无辜躺枪!
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
一直都是交通事故的易发点
驾车进入路口前要提前减速观察
在先行方向有来车时
一定要减速或停车让行
切忌有“对方会让”的想法
希望大家能从下面这起事故吸取教训↓↓↓
7月31日8时许,赣州经开区金兰路与金叶路交叉口发生一起小轿车撞上摩托车,摩托车又撞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受轻微伤,三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小编提示:我国的驾驶员在车辆左侧,如果不慎发生碰撞,直行车会直接撞到右侧来车的驾驶员,很容易加重交通事故的伤亡。
您明白了吗?
今天,小编来和大家聊聊
参与交通过程中的”小细节”
细节是什么
细节就是斑马线前的一脚刹车
细节就是开车不发短信
不打电话的良好习惯
细节就是直行车辆
要避让右方车道来车先行
像这样
这些交通细节都是我们经常忽视的
所以说
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安全驾驶无小事,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一定要注重交通细节、安全文明驾驶!
编辑:熊海花
审核:卢小燕
来源:开发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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