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杭州市城管部门圆满完成清明节期间城市管理保障任务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活动的有关通知精神,杭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系统部署,制定落实清明节期间城市管理和执法保障方案,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城市环境整洁有序。
一提早谋划部署,做好准备工作
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结合近年来节假日保障经验,提早做好节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制定保障方案。研究制定了清明节期间城市执法管理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建立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合理调配人员,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约谈单车企业。节前集中约谈OFO、摩拜、Hellobike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求企业制定工作预案,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责任,提前安排好运维人员、保障车辆、停放仓库和临时接驳停放点,如上城区落实3处接驳点,西湖景区把能利用的空余地块全部提前腾空并设置临时引导牌。
三是开展联动检查。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依托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地铁站口、客运中心站等重点区域管理情况巡查督查,共检查发现问题27个,逐一抄告属地要求限时整改。四是加强精细管理。强化面上序化日常管理考核,市城管委(市综合执法局)保序督查队对照标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开展专项检查考核,督促落实管理责任,为确保节日期间环境秩序良好提供支撑。
二、突出管控重点,维护秩序良好
市区两级城管部门以人员集聚的商业街区、景区、地铁站点、客运中心、墓地周边区域为重点,统筹做好秩序管理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城市环境安全、有序、文明。
一是做好市区公墓周边环境管理。3月31日至4月7日期间,各区城管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加大南山、半山、钱江、杨家牌楼、丁兰、山一、美女山等市区公墓周边环境秩序巡查和督岗管理,及时查处公墓周边流动摊点无证销售香烛、鲜花、纸钱等祭祀品的行为,禁止占道经营设摊;加大市区公墓周边人行道机动车违停查处,劝离1431起,立案查处98起;协助交警部门和公交集团做好市区扫墓专用线公交车辆泊位协调,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积极提供便利,配合民政部门在主要道路口设置导引牌。
二是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清明节期间,市城管委(市综合执法局)领导带队检查面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秩序、运维管理、帮扶行动等情况,进一步要求落实景区、商业街区、地铁口周边的管控措施,督促运营企业在重要街区和道路节点落实管理人员和调度车辆。加大面上巡查力度,对妨碍行人的通行的,联系运营企业限时搬离;未及时搬离现场的,由应急力量搬至指定区域,查明情况后依法处理。继续发动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帮扶行动,扶正摆齐乱停放和倒地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明节期间共搬扶整理自行车30942辆,搬移入库8353辆,立案查处3起违规行为。
三是做好重点区域综合秩序管理。按照“四好一高”要求,加强市区地铁站点、汽车客运中心、火车站周边秩序管理,每日安排专班人员到窗口地区进行检查,会同属地城管部门及时查处非法营运、野导拉客、乞讨乱象、违规促销等问题,维护街容秩序良好。清明节期间,共查处无证摊贩369起、出店经营216起、违规促销1起,暂扣三轮车7辆,拆除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172块,劝离重点区域内乞讨人员22人,驱离野导31人,查处野导3人。
一是强化市区道路和公厕保洁。加大市区道路机扫和洒水频次,及时清理飞絮和落叶,确保道路清洁;加大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监管,督促责任单位加强公共区域保洁,及时清运周边生活垃圾;加强公厕管理,保证手纸和洗手液投放到位,动员商家向社会开放卫生间,保证游客和市民需求;加大河道保洁,及时清理漂浮物,确保河道景观良好。
二是强化禁噪护考工作。4月7日至9日,主城区有2.7万余名高中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选考。市区两级城管部门根据市高考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以22个考点及周边区域为重点,明确“一点一方案”,落实执法队员到考点周边执勤,全力做好周边建筑工地噪声、铝合金加工切割等噪声管控工作,同时实行垃圾错时清运,停止环卫作业车辆播放音乐,努力将作业影响降至最低。(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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