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年前,一名反贼被抓进了中国驻伦敦大使馆…… | 半夏
本 文 约 3500 字
阅 读 需 要
7 min
122年前也即西历1896年10月11日上午10时半许,伦敦波特兰区街头,一位年约三十左右,身材短小,面黑微须,剪发洋装的亚洲人,向德文榭街方向走去。一个中国人模样的人过来和他搭讪,两人先是用英语,后来用广东话交谈。两人慢步向前。随后,又有两个中国模样的男人先后加入进来。当他们走到49号门前时,门开了,后来的两个人一边一个,夹着剪发洋装男人进了门。先前搭讪的那位,则不知去向。
以上这段英国爵士柯南·道尔模样的文字,其实并非小说,而是日后被称为“Kidnapped in London”,字面意思为“伦敦绑架记”或“伦敦绑架案”的真实发端。
1897年英国出版的孙中山用英文编写的《伦敦被难记》
1
伦敦波特兰区49号,时为中国公使馆。那位剪发洋装的人,便是后来驰名中外的孙中山。不过,在他自己开列的生平里,他的姓氏则是“仆姓孙名文,字载之,号逸仙”,因此,“孙文”或者“孙逸仙”,才是他那时更多被提到的称谓。
至于所谓“亚洲人”云,则来自孙氏的自述。在他来到伦敦之前,先是亡命日本,在横滨,“我改变了我的中国装束,换了一身日本式的欧洲服装;剪掉了辫子,让头发成自然状态,并且蓄了八字须”。如此模样,果然“每到一处,日本人起先总把我当做他们的同乡,直到说话时,才知道是错了”。即便是本文劈头提到的那位搭讪的人,也是先用英语问孙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不过,这却并非弄错,而是在执行某种确认身份的程序。
孙中山
而“年约三十左右,身材短小,面黑微须,剪发洋装”云尔,尽管看起来颇似《水浒》里对孝义黑三郎宋江的描摹,实则来自清政府驻旧金山总领事向驻美公使呈送的密报。当然,这种颇似也非全无道理,从某种意义上,孙和宋倒也都是危害国家政权的同道——自然,宋江的“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和誓言“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孙逸仙相比,完全不在一个层级上面。
进门之后,孙中山经历了有生以来最为惊险的劫难时刻。后来他写了一篇名为“Kidnapped in London”的记叙文本,中译本题为“伦敦被难”或“伦敦蒙难”。
其实,作为一个刚刚发动一场未遂“谋反”事件的“逆党”,或曰“主谋嫌疑犯”,清廷对孙逸仙的追捕,实属正常的行政反应。只是这反应发动错了地方。
“Kidnapped in London”发生时,被属下称为“星宪”的驻英公使龚照瑗,于本年8月任期即满,其时实在是等候交割的“超期服役”中,就官场的惯例而言,他原本不必多此一举,蹚这趟浑水。这便不能不说到此次“计擒”行动的主要策划者,在孙氏书中被颇有分寸地称为“老绅士”的参赞哈里代·马卡尼。
大约是出于“以夷制夷”的心机,清廷的衙门里不乏洋人雇员,即便在事关军国大事的外交部门。如同许多来到中国的洋人一样,哈里代·马卡尼(又作马凯尼)也给自己起了个中国名字,叫做马格里,甚至还有一个更中国化的表字,居然叫做清臣。这个表字当然可以理解为清白的臣子,自然更可以理解为清朝的臣子。
2
后来被尊称为马大人的马格里,1833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大学医学专业毕业。1858年,他作为一名军医来到中国,曾随英军协同清廷助剿太平军,被聘为淮军洋炮教习,并赢得李鸿章的信任。马大人甚至帮助李中堂建立了中国早期近代化的兵工厂,自松江洋炮局,而苏州洋炮局,再至金陵制造局,为淮军效力十几年。
马格里
他离开军事工业的原因也十分具有本土特色。大沽炮台试放新炮时发生爆炸事件,炸死官兵多人。类似的事故后来连续发生,原因是新炮使用了劣质钢材。作为总监,马格里难辞其咎,只有丢官了事。不过仅仅一年,他就被李中堂和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力荐,以三品衔候补道担任钦差大臣郭嵩焘的三等英文翻译。据说他是清廷派驻国外的第一位外籍外交官,并且是驻在国的土产“客卿”。
在著名的曾侯也即曾国藩之子曾纪泽看来,马格里是“情形熟悉,办事实心”的人。在曾侯出使俄国交涉收回伊犁的谈判中,对他多所倚重,于“探虎口而索已投之食”的外交博弈中,马大人是出了力的。因此,曾侯多次向总理衙门和英国政府为其请赏,因此他成为二品顶戴总领事衔二等参赞。后来在协助驻英法意比四国公使薛福成就中缅边界勘定条款与英国政府谈判时,也深得薛公使的赞赏。有意味的是,马大人参与的这些谈判,多是清廷外交事务中不多见的优胜业绩,他身上体现出的,该是忠于东家的职业精神。
这便不难理解他在“Kidnapped in London”中的作为,并且果然得到总理衙门大臣翁同龢的认同:“英人参赞马葛里忠于我,可用。”有意味的是,学医出身的孙逸仙身陷囹圄后,并不知道,作为一个流亡英国的侨民甚至政治避难者,照样享有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因此在向友人传递的密函中,着意提示:“我出生于香港,四五岁时才回到中国内地。把我当作一名合法的英国臣民,你能否用这种方法来使我脱险?”
但作为资深的外交官,马大人应该清楚相关的外交权限,所谓“按公法,使馆即中国地”并非可以恣意妄为的借口,这一点,曾侯在他的日记中正巧有相应的诠释:
西人之俗,公使所寓,如其本国辖境,不归主国地方官管理。馆中人役,亦不受主国官衙约束。有在外犯法者,询属某国人,即交其国公使讯治,主国不侵其权。然必确系寓居使馆、派有职事之人乃然,所谓公使应享之权利也。若其人不隶使馆,而为某国寄寓者,即仍由地方官管辖……
看来,马大人或许是太过沉浸于“清臣”的身份,而于奉旨查办的执行中,错将故乡认他乡,或有意或无意地违背了外交常识,从而成为中国近代史大事件中不可以忽略的人物。
3
1895年孙中山组织的广州起义失败,清政府将孙中山列为通缉要犯,并开出赏格1000两白银。无奈之下,孙中山只好远赴英伦,投奔他当年在香港学医的老师康德黎,下榻在康氏寓所附近的葛兰旅馆。
孙中山自以为远渡重洋,清政府之缉拿应该鞭长莫及。殊不知,清廷驻英伦敦公使龚照瑷,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就等他上钩。
10月11曰上午,孙从旅馆出来徒步到康德黎家,遂发生本文开头那一幕。
成功诱捕孙后,公使馆花了7000英镑的高价,租了一条两千吨的轮船。还特制一大木箱,拟将孙中山装在木箱内,秘密押解回国。
清政府购置的驻英公使馆馆舍门牌号为伦敦波特兰街49-51号,是一幢建于18世纪的多层砖木结构的楼房。据熊向晖言,其中的三间大厅系由英国著名设计师兼建筑师罗伯特·亚当和杰姆士·亚当兄弟设计营造,俗称为“亚当建筑”。
清政府驻英公使馆
孙中山被关在清使馆侧屋的一间阁楼,面积约十平方米,光线很暗,只在临街的墙上有个插上铁条的窗口,没有窗框,也没有玻璃。
危急关头,孙中山必须想办法自救。而在伦敦,能救他的只有一个人:康德黎。
可是怎么将消息告知康德黎呢?孙中山左思右想,灵机一动,盯上了每天给他送饭烧煤炉的一长一少两个英国仆人。
年轻的英国仆人答应的很好,然而却把孙中山的每封求救信都交给了使馆当局;年长的仆人叫Cole,一直不肯答应。
这样过了好几天——因为公使馆想省钱,需要等所雇用的轮船装满其它货物之后才出发——孙中山凭借革命家的如簧之舌说动了Cole,使Cole成为他得救的钥匙。
这个说服的过程特别有意思,可以看出革命领袖的语言能力之高超。
首先,孙告诉他自己的身份,表明自己值得救:我是中国的国事犯。
Cole一脸懵然:啥玩意儿,我不懂。
不懂没关系,可以采用类比来解释。
孙又说,你知道亚美尼亚人吧?就是土耳其苏丹最想弄死的基督徒们。
这个知道。当时英国报纸上常见的国际新闻,全英国上下都同情亚美尼亚人。
知道就好,我就是中国的亚美尼亚人,反抗暴政的一个基督徒。
OK,Cole明白了:基督徒是自己人。
Cole又提出问题,你说的很让人同情,但是我怎么知道英国政府会帮你呢?
孙中山又给他打消顾虑,救我没风险:如果英国政府不帮我,那使馆直接请求英政府把我抓了递解给他们不就完了,干嘛要偷偷把我抓起来关在这儿?不就是怕英国政府知道嘛!
讲完这些,孙中山又将了Cole一军:我,你必须救。
因为我的命都在你手里,就看你如何选择?
是救人于死?还是致人于死?
是忠于上帝?还是忠于雇主?
是认同正直的英国政府?还是腐败的清政府?
作为正直的英国基督徒,Cole的选择不言自明。随后孙中山又拿出藏在身上的20英镑给了他——搞反清活动的都知道这招数好用,从韦小宝到孙中山皆如是。
Cole随后源源不断地帮孙中山送出了多封求救信,交给了康德黎。
孙中山写给老师康德黎的求救信
康德黎一方面报警,寻求英国警方帮助,一方面公诸媒体,造成社会舆论压力。一时间伦敦报界新闻迭出:
“中国革命者身陷伦敦”“中国公使绑架事件”“清使的非常行动”……
在媒体的炒作下,孙中山迅速成了“轰动国际的绑架案主角”,其革命家身份从此有了国际范儿。
康德黎与孙中山的另一名老师孟生,将此事捅到了英国外交部,随后当时英国首相索尔斯伯里伯爵勒令中国使馆,必须释放孙中山,否则将驻英大使龚照瑗及一众外交人员驱逐出境。
4
有意思的是,苏格兰场认为孙氏所犯乃属于一般少年犯罪案而被公使馆拘留,所以在离开公使馆的车上,督察员贾维斯先生严肃训斥了孙的过失(delinquencies),骂他为bad boy,也即坏小子。不知这是否苏格兰场有意营造的大国气象抑或英国式的绅士风度。
- 推荐阅读 -
值班主编 | 董啸 值班编辑 | 小窗
这是第 508 篇文章
- END -
© Copyright
作家原创作品 |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 欢迎分享朋友圈
#与有趣的灵魂相遇#《soul客文艺:易见》为“骚客文艺”MOOK系列的第二辑,由华文天下图书出版上市。每个人都曾经如此颓丧,每个人却都在奋力一跃。世界并非冷若冰霜,还有温暖在暗暗滋长。如同断了电的夜晚,有人也会点着蜡烛找到你,微光摇曳下,莽莽余生里,你们是那一段的同行者。点击阅读原文,跳转当当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