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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检·普法】以案说防 守护群众“钱袋子”

鄠邑检察
2024-10-23



  为增强群众的财产安全意识,鄠邑区检察院整理了部分具有典型性的盗窃案件案例和防盗指南,借此提高群众的防盗意识,守护群众的“钱袋”。




案例回顾 


  1.犯罪嫌疑人刘某以品牌自行车为主要目标,多次流窜作案,使用钳子等工具破坏车锁,得手后变卖,所得赃款用于个人挥霍。

  2.犯罪嫌疑人杨某流窜至鄠邑区,随机选择一小区住户作为作案目标,使用随身携带的卡片划开房门,实施盗窃后逃离。

  3.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摩托车在鄠邑区村庄集市流窜,趁人不备时,从他人身上扒窃走手机后逃离。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离现场并不代表着逃离法律制裁,等待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条例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预防建议 


  1.建议不论在家里还是商铺,应安装高质量的锁具和报警系统,确保安全;

  2.在公共场所应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将贵重物品暴露在外,尤其在拥挤的地方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

  3.不向陌生人透漏敏感信息,包括住址和日常活动规律等;

  4.建立邻里互助机制,互相照应,共同提升社区安全水平。


 应对措施 


  1.一旦发现盗窃行为,应立即向警方报案,并提供尽可能详尽的证据信息;

  2.保护现场,等待警方进行调查;

  3.发现正在被盗窃时要注意保证个人人身安全,减少正面冲突,设法报警,以防止不必要的伤害。

  只有通过综合运用预防措施,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盗窃案件的发生,保护公众的财产安全。让我们携手共进,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审核|胡永利
文字|王程子
校对|王雪涛
编辑|杨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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