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噬嗑卦》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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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噬嗑卦》第二十一
【原文】《噬嗑》:亨。利用狱。
【译文】通顺,宜于运用监狱作比喻。比喻将有灾困。
【原文】《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原文】《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译文】《象辞》说:《同人卦》的卦象是离(为)下乾(天)上,为天下有火之表象。天在高处,火势熊熊而上,天与火亲和相处,君子要明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明辨事物,求同存异,团结众人以治理天下。
【原文】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译文】初九,足戴脚镣,断掉了脚趾头,不会有施刑过重的祸患。
【原文】《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译文】《象辞》说:“足戴脚镣,断掉了脚趾头”,受到警戒,不至于旧罪重犯。
【原文】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译文】六二,施刑伤及犯人的皮肤。即使毁掉犯人的鼻子,也不会有施刑过重的祸患上。
【原文】《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译文】《象辞》说:“施刑伤及犯人的皮肤。毁掉犯人的鼻子”,这是因为必须用重刑使罪犯屈服。
【原文】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译文】六三,实施刑法像咬坚硬的腊肉并遇到毒物那样不顺利,但这不过是稍有憾恨,还不至于有祸害。
【原文】《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译文】《象辞》说:“实施刑法像咬坚硬的腊肉并遇到毒物那样不顺利”,这是因为六三爻居位不正当的缘故。
【原文】九四,噬干子,得金矢;利艰贞,吉。
【译文】九四,实施刑法像咬带骨头的肉那样困难,但因具有金箭般的刚直品德,因此有利于在艰难中坚守正道,其结果是吉利的。
【原文】《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译文】《象辞》说:“有利于在艰难中坚守正道,其结果是吉利的”法治应该继续发扬光大。
【原文】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译文】六五,实施刑法像吃干硬的肉脯那样艰难,但它具有黄金般的刚坚中和的品质。所以只要坚守正道,防备凶险,便无祸害。
【原文】《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译文】《象辞》说:“只要坚守正道,防备凶险,便无祸害”,这是因为实施刑法得当的缘故。
【原文】上九,何校灭耳,凶。“白话”上九,肩负重枷,遭受严惩,失掉耳朵,有凶险。
【原文】《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译文】《象辞》说:“肩负重枷,遭受严惩,失掉耳朵”,这是因为不听劝告,不能改恶从善,太不聪明了,结果受了这样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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