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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时空】贾洪波 | 夏王朝年代的另类推测和夏都钩迹——兼论夏文化有关问题

贾洪波 边疆时空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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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洪波

现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系教授,主要从事夏商周考古与物质文化、中国古代青铜器、中国古代建筑等方向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摘要:本文对夏王朝年代做了依三代以后王朝积年世数的另类推测,得出由启建立的夏王朝应始于公元前20世纪中叶,并结合考古资料对相关夏代都城及夏文化问题做了探讨,认为:登封王城岗古城为禹都阳城,禹州瓦店遗址可能是禹、启所居,新砦古城为夏启至少康时的早期夏都,二里头遗址为帝槐以后的夏代中晚期都城;夏文化应是一个将考古学与历史学整合的概念,指夏代在其王朝统辖地域内夏族或以夏族为主体的人群创造的文化“新砦期”遗存是形成期夏文化,二里头文化是成熟期夏文化。


关键词:夏王朝 年代 都城 夏文化 新砦期  二里头文化


考古学上对夏文化的探索,已走过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如今已渐进到一个日趋明朗的新时期。目前二里头文化(或其主体)为夏文化已基本成为学界共识,但在一些具体认知上还多存分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王城岗、瓦店、花地嘴、新砦等遗址的重要发现,对早期夏文化问题形成热烈讨论,至今尚没有达成比较一致的看法。许宏先生曾言,在没有文字材料证明的前提下,任何研究都不可作为确定的结论,就目前材料而言,不能排除任何一种夏文化研究结论的可能性。本文试从另外一种思路对夏王朝年代进行推测,并探讨相关夏代都城和夏文化问题。

 、何为夏文化


探索夏文化,首先应廓清其概念涵义。对什么是夏文化,学者们曾有不同理解,或从考古学角度,或从历史学或文化人类学层面阐述。

从夏鼐先生最初阐释“夏文化为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以来,这一观点似已为多数学者所认同。多数学者同时也认为夏民族是以夏人“夏王朝时期华夏族创造、使用的文化”,可能所指范围更大,而其实质与说“夏民族”是一样的,这派学者还进一步认为“中原龙山文化、夏文化、商文化三者一脉相承”,“有发展阶段的差别,而不是不同的民族文化”。有的学者认为,“夏文化包括着两个涵义,即夏族文化与夏代文化。如果说夏族文化,则在文化面貌上应具有一定的特征性与典型性;如果说夏代文化,则在文化面貌上应呈现综合性与多样性”。这些似是更多从历史学或文化人类学层面上的阐述。

有的学者完全从考古学角度出发,分割王朝历史与考古学文化,认为“同一种考古学文化的时间界限决不会同一个王朝存在的年代完全等同,它不因一个王朝的建立而突然产生,也不会在旧王朝灭亡和新王朝建立那天突然中止,每一种文化都有其产生、发展、繁荣、衰落乃至于灭亡的过程,夏文化如果是以历史上建立了夏王朝的夏人为主体的文化遗存,它出现的时间就很可能在夏王朝建立以前,它的消亡也应当在夏王朝灭亡以后。用夏朝存在的年代来界定夏文化的时间范围,这显然是不妥当的”,“夏文化在目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它都只是中国考古学研究的一个课题,它还不是一个实际确定了的考古学文化的命名。研究者可以提出证据来推论某种考古学文化可能属于夏文化,但却不宜按自己的观点将该考古学文化命名为夏文化”。“考古学文化与王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夏王朝建立之时,夏文化就已存在;但在夏王朝覆灭之日,人们创造的物质文化并非立即中断或一起毁灭。相反,夏代的遗民还在使用和创造他们的文化,使之延续一定的时间”。这种考古学层面上的阐述看似很有道理,其实没有考虑到王朝时期与其建立之前和覆亡之后的政治格局、社会环境、生活方式会有很大不同,文化面貌当然也就不同。另外,说某一考古学文化与王朝相伴随或相始终,是从整体来看、相对而言的,是允许有一段可能并不太长的缓冲期的,并不就意味着一定是于“某一天”“突然”产生或戛然而止,这样的说法未免太过绝对。

同样从考古学层面出发,有学者则又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如王立新先生认为夏文化是夏代夏国之人所创造、使用的考古学文化,也就是夏启统一嵩山南北以后逐渐形成的结构稳定的二里头文化,此前的龙山末期遗存、新砦期遗存年代可能进入了夏代,但还不是结构稳定的夏国之人的文化,不应笼统地称为早期夏文化。这是从考古学文化的滞后性角度出发而言的,也就是说夏文化的形成要滞后于夏王朝本身的建立。

笔者认为,以王朝时代命名的夏文化、商文化之类,同考古学上以典型遗址或最初发现遗址所在地命名的诸史前文化包括夏商时期的二里头文化、二里冈文化、殷墟文化等的命名原则及含义有所不同,是一个将考古学与历史学整合的概念,理解其含义理应顾及历史学与考古学两个层面。史前时代各考古学文化,大都分布在相对独立而小的地理单元内,相邻文化虽有一定交流影响,但限于当时的政治时空条件,各文化仍以在较大差异性下表现出来的强烈的独立性为主。至龙山时代,中原地区的各支考古学文化仍然如此。而作为空前广阔强大的统一王朝存在的反映,至少从夏代中后期开始,王朝文化已在较大范围内超越自然地理局限,覆盖了原龙山时代中原及其周围众多考古学文化的全部或局部范围。所以,所谓夏文化、商文化之类,都应兼具王朝和族属两方面的内涵。夏文化,在时间上应界定为夏代范围内,即从夏朝建立至灭亡;在空间上应界定于夏朝统辖地域范围内,否则就容易造成混乱和误解。虽然有的学者提出夏文化还不是一个实际确定了的考古学文化的命名,研究者不宜按自己的观点将某种考古学文化命名为夏文化,但是“夏文化”一词的使用,无论于历史学还是考古学,都是无法避免的。所以,无论是从历史学还是考古学的角度,笔者赞同对“夏文化”的如下阐释:

夏文化是指夏代在其王朝统辖地域内,夏族或以夏族为主体的人群创造的文化遗存,其核心内容是关于夏王朝(国家)的史迹。因此,它限定在一定时间——夏王朝时期,一定地域——夏王朝统辖区域内,一定族属——夏族或以夏族为主体的族群(可以理解为夏国之人)。它既不包括夏代各地其他族(不受夏王朝直接统治)的遗存,也不是指夏族从始至终的遗存。至于夏族在王朝建立前和灭亡后的文化遗存,可分别称为先夏文化、后夏文化(或夏遗民文化)。

笔者又以为,所谓“先夏文化”的说法其实并不成立。如果说有所谓“先夏文化”的话,那么它就是夏代之前龙山晚期的文化,而“夏文化”应是一种全新文化。夏的先人,我们比较清楚的是鲧、禹父子两代,再往上就渺茫不清了。所谓颛顼、黄帝、祝融等,都是后人追记的神话传说,难以信据。关于禹的出生地,传说之多也反映了这一点。一般认为夏族发祥于河南中西部的嵩山地区,但汉晋时亦有禹生于石纽(今四川北川县)、长于西羌的传说,还有禹生于会稽(今浙江绍兴)等说法。所以,后人就有夏族起源于东方(山东)、东南(浙江)、西南(四川)以及晋南等不同说法,但各家都不否认最终迁到了中原嵩山一带。以上诸多说法,大都缺乏考古学证据的支撑,很难与已确认为夏文化的二里头文化关联起来,甚至也很难与夏之前的中原龙山文化关联起来。目前至少可以说,鲧禹时代的所谓“先夏文化”就是中原龙山晚期文化。鲧禹之后,由启开启的夏王朝文化,已经与之前龙山时代的文化有了质的不同,是一种新的文明时代的文化。同时笔者也承认,中原龙山晚期文化与二里头文化之间的确不能完全衔接,这一缺环正由所谓“新砦期”文化来填补。新砦期文化可以作为形成期夏文化,而二里头文化是成熟期夏文化。

夏商王畿地区及其附近,是夏文化或商文化的中心区。在中心区外围,分布着夏文化或商文化的一些地方类型,它们的文化面貌同中心区有较大的一致性,一定程度上又存在着差异,亦即在夏文化或商文化占主导地位的同时,或多或少地融进当地土著文化(或再加周围其他文化)的因素。诸地方类型出现的时间,有的与中心区同时,大多晚于中心区,表明它们是王朝政治势力扩展到当地的结果。还有远离王朝统治区的边远地区的文化。

西周以后与夏商时期情况不同。周灭商而治天下后,其在整个王朝范围内已形成较为统一的政治文化和民族融合。大一统格局下,以前从属于族属差别的地方性差异进一步缩小。故所谓“西周文化”,更大程度上成为一种历史学层面上的概念,其体现王朝特色更浓重,而族属性色彩减弱,或者说是大民族、大华夏族的文化。西周时的封国在王朝正统文化影响下,结合地方土著文化,逐步发展,至东周形成各具特色的方国文化,但其主体文化是在西周文化的影响框架之下,同时仍存有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创造的文化。后世所谓汉唐文化就更是如此了。所以,不能将“夏文化”“商文化”与后来的“周文化”“汉文化”“唐文化”之类作等量齐观。

二、夏王朝年代的另类推测


关于夏王朝的建立者,秦汉以来传统说法是大禹。近世史学家开始辨识禹和启是不同时代的人物,正式建立夏朝的是启,主要理由就是禹、启所处社会性质是完全不同的。范文澜谓:“礼运篇》所说,禹以前是没有阶级,没有剥削,财产公有的大同社会;禹以后是财产私有的阶级社会。禹不曾废除‘制度,是大同时代最后的大酋长。小康时代应从启开始......这代表了现代大多数史学家的看法,但仍有学者坚持传统说法,即以禹为第一代夏王,夏朝历史从禹开始。

启继禹位的经过,文献有不同说法。从禅让制到世袭制,是巨大的历史变革,斗争冲突在所难免,益、启的夺位斗争可能更符合历史事实。然无论如何,都不是由禹直接传位于启的,各种文献说法相当一致,也应是事实。总之,在禹的时代,部落或部落联盟首领的原始民主推选制仍在发挥着一定作用,至少在名义上仍然保持。而继承人也还是要有一定群众基础的,亦即在氏族、部落或联盟中具有一定威望和号召力,才可能最终做到“,变公天下为家下天。

这样看来,把禹的时代仍划归原始社会末期的原始民主制阶段,是合理的。即,夏王朝是由启建立开始。

然则何以传统说法多将禹作为夏代第一王呢?三代”启即便就如孟子所描绘的“,但乃父禹实在太过光辉,何况启变公天下为家天下,终究是离经叛道的自私行为,何况其他文献还多有启是通过政治军事斗争夺取天下以及即位后多行专横跋扈、淫逸靡乐的说法,所以,在战国秦汉人眼中,把禹这样一位具有崇高品德和丰功伟业、其人格魅力和功德可与尧舜并举的贤能之人作为夏的开国之君,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故禹可与唐尧虞舜等齐列五帝,也可和商汤周武并称三王。当然,给予大禹开国之君的地位,也可能在夏朝人甚至是夏启时就这么做了,后来历代封建王朝的开国之君也都有不少追尊加封太祖皇帝的事例。

关于夏之始年,无论是传统文献的研究,还是当代多学科的综合研究,都是从周代开始推算,由东周始年依次叠加西周积年、商积年和夏积年而得夏始年。

文献记载不一,今研究者或结合考古学并甲骨金文资料、古代天象历法以及现代物理测年手段等所论证,也都是从自身学科或学术体系的角度出发,各有不同认识和取舍选择,对三代积年及始年仍是众说纷纭。如夏商周断代工程于三代积年,商周二代并不采古本纪年说,独于夏采古本纪年说,即“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厚此薄彼,没有说明任何理由。西周始年,各家观点差距还不算太大,在几年、十几年到最多一百年左右。对夏及商始年观点差距就比较大了,可达上百年乃至数百年。像郑光先生仍坚持以刘歆《三统历》为代表的古史观,依据其对文献中年代学资料的整理辨析,将夏年定于公元前23世纪中—前18世纪初,算是将夏年推得比较靠前的极端一例。

现今,二里头文化为夏文化基本已成学界共识。但在对二里头文化的年代认识上,分歧仍然很大。《中国考古学·夏商卷》参照已公布的碳十四测年数值,并与考古学文化编年序列相勘照,估定二里头文化的年代范围为公元前19世纪中叶—前16世纪中叶,曾得到学术界广泛认可。但是断代工程以后,对龙山晚期—新砦期—二里头文化遗址的系列测年数据,与之前相比,年代都拉晚了许多,其在学界引起的反响,有学者谓可以用“震动”来形容。新版发掘报告《二里头》,依据新的测年数据,断二里头文化年代为前1750年—前1530年,其上限年代又拉后了100多年,前后跨度压缩为仅200余年。

中国火山不发达,没有被火山灰覆盖或是与火山岩层相关联的古遗址地层,无法利用火山岩灰中所含矿物质的放射性衰变原理进行比较准确的年代测定,用其他方法测定的年代误差较大。特别是历史时期,需要更为精细的日历年代,但是据碳十四测年拟合的日历年代往往还大于碳十四年代误差,有时一个几十年的碳十四年代误差经校正得到的日历年误差会是一二百年甚至更大。虽然碳十四测年技术在不断进步,但误差的问题仍然不可避免。在2008年7月于郑州召开的“早期夏文化学术研讨会”上,就有不少学者对近年碳十四测年将二里头文化年代不断下拉提出了质疑,大部分学者认为碳十四测年数据不能作为考古学研究的主要证据,而仅应作为参考使用,更不应存在为某种考古学观点服务的先入之见;不具文化特征的炭样,在地层归属上有不确定因素,系列样品所得到的年代序列并不一定是完全可信的。

不过,无论哪种测年结果,都显示二里头文化晚于传统认为的夏始年相当一段距离,而龙山晚期—新砦—二里头文化的基本年代序列,可以得到考古学和测年的双重证明,也是应该承认的。所以很多学者认为二里头文化是夏代中晚期的文化,最早的夏文化应当从河南龙山晚期的文化中去寻找,或者认为王湾三期文化晚期就是最早的夏文化,或者认为具有从河南龙山晚期向二里头文化过渡特征的所谓“新砦期”遗存是最早的夏文化。但仍有学者坚持二里头文化一期是最早的夏文化,河南龙山文化与二里头文化的性质不同,不属同一考古学文化,而新砦期遗存实际其早段属龙山晚期,而晚段属二里头文化一期。

在各种说法纠缠不清、无法彻底解决的时候,我们不妨换个思路。日本学者饭岛武次曾提出从各代世数进行积年推算,刘绪先生有进一步申论,但都较粗疏。刘绪先生参考周代男子成年标准,按每世平均20年,计得夏积年为280年,加入兄终弟及因素(弟及一世加10年)则得夏积年为310年,从东周始年前推,得夏始年为前1730年;再考虑20岁成婚未必当年得子,而以成婚后平均三年内可得长子,即按每世23年计,得夏积年为352年,夏始年为前1856年。如以一世30年对待且不考虑兄终弟及因素,得夏积年420年,夏始年为前2030年,这个结论与传统说法的夏积年471年,以及断代工程的夏始年为前2070年已比较接近。

如按一世30年对待,则需夏王在30岁左右成婚得子,且要求商王周王们也得同夏王一样晚婚晚育。这殊不合情理,除非认为古本纪年所载夏14世17王之说不可靠,遗漏了若干世(其他文献有禹至桀31世之说)。《史记》所载商世系已得到卜辞证明,西周世系得到铜器铭文证明,晋世系得到晋侯墓地的证明,则夏世系也应是基本可信的。即便如此,三代各自的起始年只早不晚,都达最早的极限(如按古本纪年夏471年计,世均34年,则夏王成婚得子当更晚,在30多岁以后)。

虽然这只是一种大略推测,但至少提出了一种可能性。笔者以为还可更精细一些,对东周以后历代帝王在位年数作统计,短命王朝除外,可含东周、两汉、唐、宋、明、清,得出世均年数。(表一)

表一历代王朝积年世数统计表(东周)

说明:历朝积年以最大限数计,如东周积年为(前770年-前256年)+1年=514年+1年=515年。西汉与东汉不连续,故不能如春秋和战国、北宋和南宋可合为一朝计。

上述王朝积年统计中,东汉年代最短,不足200年,世均年数略多,为28年,唐代世均年数略少,为19.3年,其余各朝世均年数均在20年以上,总体在25年上下波动。越早人均寿命应越短,所以三代世均年数的最大极限也不大可能超过30年。如以世均25年计(东周25.8+西汉21+东汉28+唐19.3+宋26.7+明23+清26.9=170.7年,170.7∕7≈24.4年),推定夏、商、西周积年和始年情况。(表二)


表二夏商西周积年始年表(依世均25年推定)

本表西周始年的推算结果与断代工程推定的武王克商年、即西周始年只差一年,说明这种推算方法比较可靠。

历朝都有兄弟相及甚至叔侄相继的特殊情况,西周与后世相仿,可不考虑。唯商代兄终弟及情况较多,需考虑在内。商世系,如据《史记·殷本纪》,凡9世为兄终弟及,如据卜辞,凡8世为兄终弟及。考虑到后世弟及至少如西周也有一世,则一与二世的差别可以忽略,按兄终弟及凡8世计,依刘绪先生每世年数较父子相继再加10年,共加80年。再考虑到后世一般也就是兄弟二人相继,而商代则有兄弟三人或四人先后相继的情况,可能会较兄弟二人相继在位年数略长。如断代工程据晚商卜辞祀谱等排比整合的结果,祖庚、祖甲一世和廪辛、康丁一世合计在位44年,平均每世22年,尚近于世均25年之数;但盘庚(迁殷后)、小辛、小乙三兄弟相继在位共50年,多出世均25年一倍,即这一世在普遍加10年的基础上又加了15年(如果算上盘庚迁殷前以及盘庚之兄阳甲的在位时间,则这一世可能在60年以上),而商代兄弟三人或四人相继的情况有三次或四次,如此,则商积年应在前加80年的基础上,再加50年左右可能比较合理,亦即在没有考虑兄终弟及的基础上再加130年左右。如此则得:

商积年:425年+130年=555年。商始年:前1045年+555年=前1600年。

商积年,文献有629年、576年、496年以及载祀600年、500年有余岁等说。《史记》集解引古本纪年:“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是29王之积年,不足《史记·殷本纪》商30王之数(如计未立而卒之太丁,为31王)。这有两种解释,一是自汤数至文丁(文王受命)29王,没有帝乙、帝辛;另一是从汤至帝辛即位,29王不包括大丁和帝辛。断代工程据晚商祀谱排比,帝辛在位30年,帝乙在位26年,二王共在位56年,依前一种解释,得商积年552年,由前1046年武王克商年上推,商始年为前1598年;依后一种解释,只加帝辛30年,得商积年526年,商始年为前1572年。依前一种解释推断的商积年和始年,与推算的结果只差了两三年。断代工程综合分析文献各说,参考有关测年数据,取整估定商始年为前1600年。

夏代兄终弟及凡3世,除去后世各代多有的一世,再加20年,则夏积年为325年+20年=345年,夏始年为前1795年+130年=前1945年。

兹估定夏代始年,从启算,为公元前20世纪中叶。

三、钩迹夏都——从王城岗到到二里头


在以上推测的夏年框架下,结合考古材料,可以大略钩索出夏代都城迁移和夏文化发展的轨迹。下文涉及的考古遗址有登封王城岗、禹州瓦店、巩义花地嘴、新密新砦、偃师二里头等,关于它们的详细情况都有考古发掘报告或简报以及众多相关论著予以介绍引述,为大家熟知,本文限于篇幅,除非必要,一般不再注其出处、详其文化内涵。严格说,按笔者推测的夏年框架,禹都阳城并不能算作夏都,为呈现发展轨迹的完整性,这里一并予以讨论。

1.登封王城岗与禹都阳城

王城岗遗址位于嵩山南麓的登封市告成镇西。最初发掘者即提出龙山晚期的王城岗古城为禹都阳城的主张。时至今日,王城岗遗址又有许多重要发现和研究成果公布,特别是龙山晚期大城的发现,使得过去有些学者对城堡面积太小而不像是都城规模的质疑得以释然。

发掘者推测复原王城岗大城城墙东西600米,南北580米,面积34.8万平方米,是目前河南境内已发现的龙山时期城址中最大的。先前发现的小城位于大城东北角。整个城址是由东向西、由河岸向高台地逐步发展的。先筑小城东城,随后筑小城西城,后又拆小城而筑大城。小城和大城年代前后相继,城墙夯筑特点和夯筑技术也一脉相承,它们的主人应为同一族人。城址年代:小城,上限不早于前2200年—前2130年,下限不晚于前2100年—前2055年,中值约前2122年;大城城墙,上限不早于前2100年—前2055年或前2110年—前2045年,下限不晚于前2070年—前2030年或前2100年—前2020年,中值约前2055年。

很多学者以王城岗古城为禹都阳城,是不错的,但认为小城是鲧所作、大城是禹所作,这是有问题的。王城岗小大城经历王城岗龙山文化前后期,历时上百年才完成,怎么可能完全是鲧禹父子两代的事?笔者认为,小城应为鲧之前已有,大城才是鲧之作,禹只是沿用而已。

文献都说“禹居阳城”或“禹都阳城”,而从未说过“禹筑阳城”,就是说禹未有筑城之事。鲧的事迹主要有两项,一是治水,二是筑城。鲧治水失败,被尧或舜或并尧舜惩治,殛于羽山。鲧的死因,还有另一说。《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曰:‘不祥哉!孰以天下而传之匹夫乎?’尧不听,举兵而诛杀鲧于羽山之郊......于是天下莫敢言无传天下于舜。”另外,《淮南子·原道训》说:“昔者夏鲧作三仞之城,诸侯背之,海外有狡心”,是说鲧筑城反映其有称帝野心,或是筑城过程中的一些作为使诸侯对其产生了戒心和背离,实际可能是鲧治水无功及筑城之举都成为尧舜铲除异己政敌的最好借口。鲧所筑城,如果只是一个不足1万平米的小城,何致于此。事实上,筑城也绝不是自鲧始。迄今黄河中下游地区考古发现的史前城址,时代最早者已到仰韶晚期,而龙山时代的城址至少已有60多座,很多城址的规模都超过了王城岗小城。拆小城而筑大城,这才足以引起当时统治集团的尧舜以及各路诸侯不满,借机灭之。鲧死后,“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名为举贤,实则也可能是加害的手段,禹如治水不成,便也难逃和他父亲一样的命运。所以“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

夏的先人只能明确追溯到禹、鲧,鲧之前已渺茫不可知。事实上,鲧禹就是尧舜集团的一分子,原本不存在什么“夏后氏”的。先秦文献言“夏启”“夏后氏启”,而不言“夏禹”“夏鲧”以及“夏后禹、鲧”之类,后有君主之义,也就是说启即帝位立夏国,才开始形成了一个新的夏后氏。阳城所在,本来也一直是为尧舜所控制的地盘。黄帝及其部族曾在豫中“豫州”之地居住活动。尧曾游于阳城,死后葬于嵩山。扬雄《河东赋》:“瞰帝尧之嵩高兮”,颜师古注:“尧曾游于阳城,故于嵩高山瞰其迹也”,郑康成曰:“尧游阳城而死,葬焉”。只是到了鲧治水的时候,可能借机开始扩张自己的势力,在阳城修了一座大城,最终招致杀身之祸。

2.禹州瓦店遗址与禹居阳翟

禹州,相传是夏部族的活动中心之一,春秋时为郑国别都“栎邑”,战国初期,韩景侯建都于此,称“阳翟”。汉代学者又有禹都阳翟的说法,或认为阳翟为禹受封之地,或认为“夏居河南,初在阳城,后居阳翟”。今禹州有筑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阳翟故城”,尚无夏代城址的发现。

禹州市区以西7公里有瓦店遗址,面积约100万平方米,是禹州境内发现的规模最大的龙山晚期聚落遗址,有大型环壕和夯土建筑基址、奠基坑等,出土一大批高规格文化遗物。瓦店遗址分为三期:一期近于王城岗二期,二期大体近王城岗三期,三期较王城岗五期稍早或与王城岗四期相近。据测年数据拟定的年代,一期为前2255年—前2160年,三期为前2105年—前1755年。

瓦店遗址的文化器物可分三群:A群属王湾三期文化晚期,B群有湖北石家河文化因素,C群体现着山东龙山文化因素。大汶口文化后期阶段的东夷族,可能已沿淮河及其支流颍水而上,到达中原地区,与中原文化(庙底沟二期)接触。到王湾三期文化时,两地间的交流和影响表现得更为明显和强烈。来自南方的屈家岭—石家河文化与中原文化的交流和影响也显而易见。特别是在王湾三期文化后期,与湖北、豫南的文化遗存有诸多共同之处,不是可用一般的文化交流和影响所能解释的,学者或认为它们此时已同属于一个大的文化系统——中原龙山文化系统。也就是说,湖北豫南龙山时代前后期的变化,实质是以王湾三期文化为主体的中原龙山文化对石家河文化的取代。

瓦店遗址中,代表石家河文化因素的B群器物,一、二期强,到第三期减弱,代表王湾三期文化的A群则自始至终居主导地位。这正好与文献中“禹征三苗”而使其“无世在下”的记载吻合。瓦店第三期的年代,虽嫌拉得太长、下限偏晚,但也容得下禹、启处于这一时段。

这里距王城岗不过几十里,都处于颍水上游、嵩山之阳。禹“初在阳城,后居阳翟”的说法是合理的。禹居阳翟,是向更开阔地带的发展,为征三苗而准备。或许还有鲧筑城而受非难的缘故,至少目前瓦店遗址并没有城垣遗迹发现。在龙山晚期,颍河中上游地区形成了登封境内以王城岗遗址为中心和禹州境内以瓦店遗址为中心的两大聚落群。登封境内的颍河上游为嵩山、箕山及其余脉所环抱,河流谷地狭小,环境相对封闭,只有东南部渐为开阔,可通过颍河与外界相通。王城岗聚落群受地形限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遗址的发展规模,相对比较封闭,考古学文化上表现出较单一的本地因素。登封境内的龙山晚期遗存均属于典型的王湾三期文化,外来文化因素基本不见。

颍河至禹州以白沙水库为界,落差从上游的平均每千米5.7米迅速降到中游的每千米2米,禹州境内由于河水流速变缓,使得大量泥沙淤积,自西北向东南形成广阔的冲击平原,颍河谷地北侧横亘嵩山余脉具茨山,南侧尚有箕山余脉绵延,地形呈半开放型。禹州境内龙山时代遗存比较复杂,主体因素虽然仍是王湾三期文化,但其中掺杂了大量来自山东龙山文化和湖北石家河文化的因素。聚落内部和外部的交流均较密切,整个聚落群的发展渐趋开放。

除禹居阳翟外,夏启可能也在阳翟有过暂居或活动。夏启居阳翟,文献无明载,盖因启有钧台之享。《左传》昭公四年:“夏启有钧台之享”,杜注:“河南阳翟有钧台陂,盖启享诸侯于此”。钧台又称“夏台”,《史记·夏本纪》:“(桀)乃召汤而囚之夏台”,索隐:“夏曰均台,皇甫谧云‘地在阳翟’是也”。后世各种史地著作,也都谓钧台在阳翟或禹州,向无异说。金大定年间,因阳翟为钧台所在改为钧州,明万历时改为禹州。今禹州城内尚有“古钧台”亭,始建年代不详,现存为清代建筑。

3.新砦古城与早期夏都

《穆天子传》记载,周穆王曾南游黄台之丘,以观夏后启之所居,入或宿于启室。黄台启居,丁山、史念海等考证在今河南新郑和新密市之间。据清道光《禹州志》,东魏时分阳翟置黄台县,隋唐时屡有废置,唐以后从颍川县析入阳翟。昔时黄台县内有黄台冈。在今禹州市东北直线距离约50公里,新密市东南约23公里处,与新郑之间,有一岗地称“台子岗”或“黄台岗”。该岗地为黄土丘,地面上存有夯土台,为周代建筑,地面以下未发掘。新砦遗址和新砦古城正在此黄土台东南约3公里左右,黄土台高出新砦城址约50米,是附近的制高点,正可俯瞰新砦古城。新砦遗址的发掘者谓此黄土台可能就是周穆王所登黄台之丘,而新砦古城就是夏启之居,即启室所在。另在新砦城址东北不足5公里处,今还有一黄台村,以黄姓人家为主,或认为与历史上的黄台可能没有直接关系。其实,两处黄台相距不足2公里,此有可能是后世迁移至此的居民以地名为姓氏。

新砦遗址,地处河南省中心腹地,西眺嵩岳,南临淮河上游支流双洎河,东为黄淮大平原,北为丘陵区向平原区的过渡地带。新砦遗址分为三期:一期属王湾三期文化,其主体为煤山类型,王湾类型为次,再次为豫东的造律台类型,另有少数渊源于鲁中南龙山—岳石文化和湖北石家河文化的器物;二期东方因素的大量涌现和一系列崭新器类的出现,显示出此时与东方民族发生了十分密切的联系,不过这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二期遗存属于中原古文化系统的本质;三期属二里头文化一期性质,已经衰落。

新砦遗存曾经引起学术界的热烈讨论。新砦二期的归属问题,或归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或作为二里头文化最早时期,或单独划为“新砦期”(或“新砦期文化”),作为介于河南龙山晚期与二里头文化之间的过渡阶段遗存。实际上,它与二里头文化一期关系更为密切。1999年—2000年的发掘,确认了王湾三期文化、新砦期遗存、二里头文化早期遗存的地层叠压关系。无论如何,至少从河南龙山晚期到新砦期、再到二里头文化一期的年代序列不应再有疑问。

新砦遗址中有古城址,其始建于龙山晚期末段,新砦期加以重建,废弃于二里头早期。城址面积100万平方米左右,有大城及其城壕、外壕、内壕三重防御设施。内壕设于大城内中部偏西地势较高处,圈占面积在6万平米以上。内壕以内已发现可能是内城南墙和北墙残迹。内城中心偏北,整个遗址最高处有一座总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的大型浅穴式建筑遗址,始建于新砦期晚段。以往在二里头遗址的宫殿区也发现有与此类似的遗迹。关于此类遗迹的性质,有学者推断为是“墠”或“坎”一类的祭祀性建筑。在该浅穴建筑的南北两侧,尤其是南边数十米以外,发现有大量红烧土和多层垫土层等建筑遗迹,并已发掘出一座较大的地面建筑。这也同于二里头宫城与其北此类祭祀建筑的位置关系。

据测年数据,新砦一期在前2050年—前1900年,二期在前1870年—前1720年。城址始建年代不早于公元前1900年,下限不晚于公元前1700年。

包括发掘者在内的很多学者认为新砦古城是夏启之都。依古本纪年说,启在位39年,就算他即位之初就定都于此,也不足以当新砦二期100年上下的时间。考虑到迁都之后,当地原有文化传统还会延续一段时间,新砦作为都城至少也应有七八十年左右的时间,无论如何也不仅仅是启一代的事情。启之后,夏王朝发生了“五子之乱”“太康失国”“羿浞代夏”等内外之乱。太康、仲康、帝相先后流亡各地,到少康中兴,前后至少应有四五十年光景。如果把这段时间加于夏启之后,大约正可符合新砦期新砦古城的年代。也就是说,从夏启到少康,虽然有夏王逃亡在外、羿浞统治时期,但王朝的正式都城应一直是在新砦的。当然,新砦城墙的修建,自夏启后期始,或是在太康时,也自可以。

然则如何理解文献有关太康以及后羿居斟的说法呢?这个斟,今很多人以为就是今二里头遗址所在。太康之居斟,文献有相去甚远的多种指说,只依普遍认为的伊洛河滨一带,其实只是一个大体范围,并不一定就要落实在偃师二里头,所以今考古学者又有巩义稍柴遗址和偃师商城说,还有说是在一大片叫做斟的区域中选择的一个地点。最有可信度的应是《括地志》《水经注》等在今巩义的说法。巩义市西南约10公里有稍柴遗址,西距二里头遗址不到40公里,就目前资料看,其主体属二里头文化一至三期,还不能早到夏代早期。近年来在巩义花地嘴一带,发现了相当于新砦期的遗址,面积约30万平方米,并发现有环壕城址,出土有一批高规格遗物。虽然其地望与《水经注》《括地志》等记载的斟方位略有不符,但其距离并不远,而且与洛水近在咫尺,可以说是在斟的地域范围之内。有学者认为,花地嘴遗址所在属于广义的天下之中——洛汭地区,其本身的文化元素较为复杂,当时的社会确实处于一种较为动荡的时期,花地嘴新砦期遗址有可能与“五子之歌”事件相关联,这是很有道理的。笔者以为花地嘴遗址为太康所居斟的可能性很大,总体情况还有待于详细的发掘报告发表后观察。

太康之居斟,实应是指被后羿攻陷夏都后的逃亡避居之所,也就是斟氏处。被后羿赶走的帝相,逃到了斟灌氏处。按照传统说法,后羿、寒浞代夏期间,原夏朝的统治者纷纷逃奔东方避难,斟氏、斟灌氏的地望就多被考订在今山东地区的寿光、潍坊一带,而一心要根除帝相的寒浞,其故居地据考订也在今潍坊附近,那么相的逃亡岂不是自投罗网吗?禹征三苗后,天下格局由夏、苗、夷三足鼎立,变为夷、夏东西对峙。启益之争、太康失国,莫不与东夷有关,益、后羿、寒浞,传统认为都是东夷人。夏商时期,东夷人的文化遗存是分布于今山东、苏北及鲁豫皖三省交界地区的岳石文化,一般认为其是山东龙山文化的后续发展,而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山东龙山文化包括之前的大汶口文化,其发达强大,比之中原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东夷人种族分散,没有形成统一的邦盟和国家。二里头文化在一期时,分布东界不过郑州左近,到它最强盛时期也只是在豫东的开封、商丘地区,并与岳石文化互相交织。事实上,直到商周时期,东夷集团依然是中原王朝的最大劲敌,双方的征战频仍不断。在这种夷夏争斗的形势下,由东夷为害而落难的夏王们怎么还会逃往东方呢?实际斟灌、斟作为与夏关系密切的同姓国,最初也应是地处中原的。再者,太康、相逃亡时,必有复国之念,想必也不会跑得太远。太康之居斟,可能就是指斟氏,或者是因斟氏而得的地名,本在豫西今巩义地区。斟灌氏应与之相去不远。

事实上,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先夏和早期夏文化是从环嵩山之南而东、而北来逐步拓展的。从禹都阳城、居阳翟,到启的新砦,再到斟、二里头,正是这样一条路线。

4.二里头——夏代中晚期都城

少康灭寒浞后,文献说他归于夏邑。夏邑之名并不可落实,凡夏都、夏城皆可曰夏邑,或本就是泛指少康复国,他回到新砦或斟,都有可能。少康之后的帝予(杼)一世,古本纪年说他“居原,自(原)迁老邱”。学者大多考证原地为今河南济源市一带,老邱为开封陈留附近。此二者学者或论为出于政治或军事目的而设的别都、辅都、控制据点之类,若是,则至帝予(杼)时的正式都城可能仍在新砦。

帝予(杼)之后的槐、芒、泄、不降、扃等王,各种文献无言其都邑信息。笔者以为,从时间节点上,从此以后的夏代中晚期,正可当二里头遗址二里头文化的时间段。也就是说,从槐以后,各王都是以二里头为都的。当然,二里头的开始经营,不必从槐始,可以从少康或帝予(杼)始。《资治通鉴外纪》记少康在位21年,而帝予(杼)在位时间,各种文献都说是17年。在二里头遗址二里头文化之前,并不存在王湾三期文化遗存。也就是说,二里头遗址基本是一处新兴的聚落和城址。日本学者大贯静夫对嵩山南北从龙山时代到二里头时期的文化遗址进行了梳理,发现在洛阳平原中心地带的伊、洛河交汇点附近,没有龙山时代的大型遗址群或大型遗址,只是在平原边缘地带的小型河流沿岸分布有小规模遗址群,至二里头文化时期,洛阳平原的中心地带才出现了不少新聚落。而二里头一期遗址,就目前发掘情况来看,虽有可能已是一处区域性中心聚落,但尚不够一座都城的规格。所以,二里头文化一期是二里头遗址的初建期,此可当少康到帝予(杼)时期;到二里头二期,它才正式成为了以后各王的都城,考古表明其持续到夏末,一直保持着相当的繁荣,没有任何又曾迁都的迹象。至于夏代晚期又始见夏王居此居彼者,概古代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常多设都邑以理疆土,或供帝王游玩畋猎,或是出于经略征伐需要而暂设的行政军事指挥中心和特别居所,亦未尝可知,未必关乎迁都。太康及后羿之居斟,或亦可如是解。古本纪年列举“太康居斟,羿亦居之,桀亦居之”,这恰恰说明斟必不是二里头遗址。有人分太康及羿所居和桀所居为两处斟,太过迂曲,并无根据。

由此看来,在先夏和夏王朝早期,有一个文化重心从嵩山南部到嵩山东部、再到北部转移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形成期夏文化(新砦期遗存),到成熟期夏文化(二里头文化)的过程。又或者,如果我们可以说二里冈文化代表了商代前期文化,殷墟文化代表了商代后期文化,则对于新砦期文化和二里头文化也可作如是解。只是,二里冈文化与之前的二里头文化是来源不同的两种文化,而新砦期文化则与之前的中原龙山晚期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新砦期主要是在王湾三期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龙山时代,这里本来就是王湾三期文化煤山类型的地盘,只是后来接纳了来自豫东造律台类型的大量因素以及周边其他一些文化因素之后,才形成了“新砦期”。到二里头文化时期,各种文化因素便完全融合成典型夏文化了。韩建业先生谓,二里头文化众多文明要素,主要是在以新砦类型为主体的中原文化基础上发展而来。张忠培先生曾辨识在龙山时代之后和二里头文化之前,仍存在一些位于夏纪年之内的考古学文化遗存,它们位于后来的二里头文化分布区之内及其西、北侧,它们或多或少都有可能是二里头文化的来源因素之一。

各地夏文化形成的进程也并不一致。新砦期遗存主要分布在环嵩山地区的东半部,亦即原王湾三期文化的东北部边缘,与造律台类型的西界前沿和后岗二期的南部前沿地带相比邻。而临汝煤山、禹州瓦店、登封王城岗及洛阳一带,只是见到一些“新砦期”的个别因素,并无典型的“新砦期”遗址。总体来看,新砦期的地盘比起煤山类型还是扩大了许多。出了环嵩山东部地区,那些不曾有新砦期的地方,都是在夏王朝扩张和文化重心迁移过程中,吸纳当地及周边龙山晚期以来的文化,直接发展到了二里头文化。近年来的工作表明,在不同地区,龙山时代诸文化的结束时间并不一致,也正是这样一种情况的反映。

【注】文章原载于《中原文物》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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