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呼吁判处邱吉林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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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吉林,四川泸州人,身份显贵,是两家企业的董事,地方商会的副会长,在多家公司持有股份,在社会上很有影响力。
他有很多不光彩的记录,年轻时经常因为生意上的事与别人大打出手,并且曾入狱三年。
邱吉林威胁引诱,多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造成被害人怀孕、自杀等后果,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警察逮捕邱吉林时,他抵死不承认,警察调取了酒店里的监控录像,并做了DNA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邱吉林就是孩子的生物父亲,在铁证面前,它才承认与祝小小发生性关系的事实。
邱吉林被捕,立案侦查。 祝小小被性侵之后,患上抑郁症,长期吃药维持。2020年6月28日,也就是立案四个月后,祝小小跳楼自杀了。 而此时的邱某,正在全国各地旅游,并在朋友圈里晒幸福。
当记者打电话给警方时询问情况时,得到回复是: 邱某已经被取保候审,案件不便透露。
邱吉林可以取保候审吗?专业律师告诉我们:
1,强奸犯罪属于暴力犯罪,特别是强奸未成年人,对社会危害性很大,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2,邱某经常打架斗殴,有过犯罪记录,并有三年入狱经历,属于累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在案件侦办期间,邱某坐上高铁到全国各地旅游,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原居所。
这是一起强奸幼女致人死亡的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竟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处罚,我们必须有权力猜测里面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祝小小一直没有被媒体关注,这是很可怕事情。
金钱遮掩下的黑暗,权力任性下的丑恶,如果大家都保持沉默,最终我们都会成为受害者。
韩国性侵未成年人的恶魔赵斗淳出狱以后遭受全民围攻,为什么邱吉林却可以逍遥快活?
有罪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对罪恶的漠视。谁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有犯罪?
对于这种恶性犯罪嫌疑人,不应该对它们的照片打码!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邱吉林的恶行完全符合死刑标准。
大量律师呼吁法院秉公执法,判处这个恶魔死刑!
此外,鉴于各地奸淫幼女案件频发,希望司法机关要深入挖掘一下,是不是在某些地方,某些黑恶势力的笼罩下,形成诱骗奸淫幼女产业化。如果有的话,坚决打击,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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