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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伯特教授访谈:芝加哥大学与社会学研究(上)

北京大学文究院 云里阅天下 2021-04-22




云里编者按:我们本期分享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暨芝加哥大学讲席教授阿伯特(Andrew Abbott)老师的访谈,具体内容介绍可参见下面的原北大文研院编者按。访谈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田耕教授主持。访谈录于2019年出版并由北大文研院微信公众号推送。公号感谢田教授和文研院授权我们转发分享。


我们近期已推送了一批知名学人的专访,还有一批新的访谈将陆续推出。读者可以关注并从公号“学人活动”栏目中阅读此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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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伯特:芝加哥大学与社会学研究(上)

访谈人:田耕(北大社会学系)

翻译:徐迪亮(北大社会学系);校订:陈嘉涛 (香港大学社会学系)



北大文研院编者按


安德鲁·阿伯特(Andrew Abbott),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Gustavus F and Ann M. Swift杰出贡献教授。1982年自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毕业后,他在新泽西州立大学任教多年,直至1991年返回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执教。1993-1996年,任芝加哥大学学院社会科学部长;1999-2002年,任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主任;自2000年起担任国际社会学最顶尖的杂志之一,《美国社会学杂志》(AJS)的主编。他在2002-2003年度担任美国社会科学史协会会长。2011年,当选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

2016年9月,安德鲁·阿伯特教授作为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的特邀教授访问北大,先后发表五场学术报告。特别是他受邀在文研院揭牌仪式上发表的演讲,其中对芝加哥大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历程的总结,对学术机构要注重学者日常工作状态的倡导,曾经引起许多学人的共鸣。访问期间,文研院特别委托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助理教授田耕,对阿伯特进行了深度访谈。阿伯特在访谈中回顾了自己近五十年的学术生涯,饱含着他对芝加哥大学及其社会学学术传统的深情;他也通过谈论教学面临的危机、学科排名带来的挑战、大学研究的困境等问题,希望重申和捍卫“真正的学术生活”,犀利而充满洞见。访谈由英文进行,完成后交由阿伯特教授校订。校订后的英文版,再由北大社会学系徐亮迪译成中文,香港大学社会学系陈嘉涛进行校订,成文稿刊于《社会理论学报》2019年春季号。值此文研院即将迎来建院三周年之际,我们特别推出阿伯特教授这篇访谈的微信版本。因原文较长,将分作上下两篇。




阿伯特教授与田耕助理教授在文研院揭牌仪式上



学术生涯的起步



阿伯特教授,让我们先从您在芝加哥大学(下称芝大)的博士时期开始。当您从哈佛毕业之后,考虑博士申请的时候,芝大有什么特殊之处?您为什么想要去那里呢?



我考虑了好几个地方。我记得我申请了四所学校,哈佛、芝加哥、密歇根和北卡罗莱纳。现在回想,可能那时候我并不是很有信心,一定会被这里其中一所学校录取,加上我也不太清楚我想去哪里。芝大的话,我实际想去的是社会思想委员会,那是一个规模比较小的独立院系,研究社会哲学的。但我理解错了申请指示,所以就芝大而言,我最后申请到的是社会学系,就像我申请哈佛、北卡罗莱纳和密歇根的社会学系一样。最终愿意录取我的是芝加哥、密歇根的一个数学社会学特别项目和北卡罗莱纳。哈佛没有录取我,那自然不在选择范围之内。我要做的选择在芝加哥和密歇根之间,而当时我觉得社会学家应该住在一个大城市里,所以我就去了芝加哥。我本科学习的不是社会学(我学的是历史和文学),所以在 “这个院系与那个院系哪个好”这种问题上,我并不是专家。我根本就不太了解社会学。另外我是从军队里申请研究生院的,当时我在俄克拉何马州劳顿市(Lawton)的锡尔堡(Fort Sill),所以我没办法接触其他人、查找有关研究生院的信息。因此实际上我去芝加哥这件事几乎就是机缘巧合。

芝加哥大学




听起来,作为哈佛的毕业生,您并不是一个自发主动的学生,对于芝大的教育理念也不甚投入。在70年代早期的时候,您是不是花了很多时间过渡成为一个博士生,并融入芝加哥大学的环境?在芝大的头几年,你主要做些什么?



我是一个主动的学生,我只是不太了解芝加哥。芝大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成长在新英格兰,这就像是美国的“东北”(Dongbei)。我上的中学是美国最好的学校之一,在马萨诸塞州的安多佛,它距离我家只有40英里左右。之后我去了哈佛,距离我家仅有14英里。所以我对于新英格兰之外的美国知之甚少。我认为芝加哥非常遥远,说真的,我当时甚至觉得纽约也十分遥远!所以芝加哥是一个令我很是惊喜的地方。我知道他们的大学出版社非常好——我本科时用过的很多书籍都是芝大出版的。我知道这是一所伟大的大学,但是我不太清楚它为什么是一所伟大的大学。我根本不知道任何有关罗伯特·梅纳德·哈钦斯的事情,也不知道“伟大的书”(Great Books)系列,总之对这类东西我是一无所知的。

二战之后的海德公园街区一角


但是当我来到芝大的时候,我就立刻深深地融入了这个校区,因为我来这里念博士的缘故,这当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并非真正的原因。但说真的,我慢慢地融入了整个大学。部分是因为通过一位教授——艾扎克·维斯佐普(Izaak Wirszup),我因而认识了一些数学系的教授。他当时是一个本科学舍的舍监(master of undergraduate house)。我非常熟悉舍监这种职位,因为哈佛也有类似的体系。当时维斯佐普教授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了一个系列讲座,每周有两次,当中会有资深的教授来到维斯佐普教授的公寓里做讲座(如果来做讲座的教授非常有名,那么他们会去更大的学院餐厅)。我经常参加这些讲座,因此我认识了许多教授。我也认识了许多本科生,而且很快就对这里的本科生世界有了概念。我了解了这里的课程体系,以及当地一些有名的人物,比如说当时核心课程的骨干教授,乔克·温特劳布(“Joack”Weintraub)和理查德·麦克基恩(Richard McKeon)等等。所以我很快知道了有关芝大的很多事情。

当时,芝大的校园在一定程度上是封闭的。由于当时周遭的小区刚刚发生了一些变化,包围大学四周的街区眼见都住满非裔美国人。大约85%的大学教授住在海德公园,即大学区,当中一半白人,一半黑人。正因为所有的教授都住在海德公园,从商学院的教授、大学医院的医生,以至所有大学的工作人员也一样,所以你去药房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你的牙医,你去超市可能会遇到上个学期给你上过课的教授,你去另外的一家商店可能会遇到高级管理层人员,等等。它就像一个巨大的鱼缸,所有人都互相认识。当时这所大学规模比较小,只有7700名学生,的确是所有人都互相认识,部分是因为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大部分是教授们的配偶。所以那就是个非常紧密的小区,只要你认识2-3个人,你立刻就会认识200人,因为它就是这么联系起来的。准确来说,当时也有些来到芝加哥的研究生只活跃于社会学系,住在国际学生学舍里(International House),社交活动都局限于同系的学生间进行。对我说来并非如此,我绝大部分的社交生活都是在社会学系之外。


抵达芝加哥的同时,我马上开展了我的研究,这也塑造了我在芝加哥的生活。那时,我对我的导师(简诺维兹先生(Morris Janowitz))说,我期望我的导师要求我立即开始研究。他就问我,你想要研究什么?我当时刚刚完成了一篇有关精神病学的长篇论文,所以我就说我对精神病学感兴趣。于是我就去了他的办公室,他叫来了精神病学系的主任,当然他们两个私下里就是朋友,因为芝大就是这样的地方,小而紧凑。两周之后,我就开始在我的田野里进行民族志研究了,那是在芝加哥大学附属医院的一个门诊部里。



这是在什么时候?



这就是在我刚到芝大的秋季学期,或者冬季学期,但肯定是在我第一年当中。我应该非常坦诚地说,作为一位民族志研究者,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就是去了,然后开始做笔记。因为这个机缘,我也得以与大学里身在医疗领域的人熟悉了起来。精神病学系提供给我进一步的人脉,这使我能够在两年后进入我第一个真正的田野(伊利诺伊州最大的精神病医院之一)。所以芝大就是这样一种地方:因为大学本身互联互通,只要你肯接触和认识一些人,你立刻就会慢慢认识到所有人。在两年时间里,我通过维斯佐普的讲座、精神病学系、一个舞团以及教堂活动,就认识了大学里很多人。



您能够在第一年就见到导师、得到田野的机会,这很有意思。但是我们都知道您的阅读范围远远超过社会学。这是如何可能?您是如何在学习社会学课程与其他知识、历史和政治科学之间分配时间的?在70年代早期,那时候的研究生们(也就是您的同一辈人)对于芝大沉重的写作、资格考试等负担,有没有抱怨或者感到一定的压力?



我认为我的同学们觉得(这是我的猜测),芝大的课程体系非常严密(严格且要求高)。资格考试的书单很长,那时候资格考试是在春季,在第一学年结束的时候,所以必须是快速的且大量的阅读。原本一些学生目标在一年内获得文学硕士学位,这样他们就觉得计划更加困难了。现在这些学生都在MAPSS课程里,这是一个独立的“先看看再说”的课程。不过当时我早就是一个阅读非常广泛的人了。我本科的专业就是跨学科的英国的历史和文学,所以我本科的时候读了大量英国历史和欧洲历史。我在哈佛跳了一级,得以免除了很多必修的内容,因此我能够在整个社科领域修读许多课程: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等。所以我早已养成了一个习惯,花至少一半的头脑,阅读自己专注领域之外的东西。到了研究生院我依然这么做。而且,我在研究生院补上了那些我本科时期没有系统地阅读的东西。我非常仔细地读了佛洛伊德,我读了许多我之前没读过的哲学家,特别是康德。


我只是继续一个早已存在的习惯而已。事实上,系里的教授认为我太不专注了,应该有人强迫我更专注一点,这却是我过了25年之后才发现的。的确,早在高中的时候,我已经开始阅读课外读物,那时候我读了很多虚构文学和其他课程没有要求的东西。所以我有自己的一套知识生活,而且它与我研究生的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可能这些东西拖慢了我在研究生院的学习进度。但是,至少在社会学系之外,芝大的人会觉得,认识到各种不同东西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你知道不同类型的东西越多,在芝大你就能与越多的人谈天。这种接触世界的方式尤其被芝大看重,特别是在本科生阶段。当我作为一个研究生来到芝加哥大学的时候,学校里大概只有2500名本科生,比哈佛本科生学院的人数一半还少。我通过各种方式认识了很多学生(本科生),我很享受和他们在一起,因为他们非常聪明而且多样化。我的导师简诺维兹先生有一次说“你的意识还是本科生那样的!”可惜的是,他这么说的时候不是在赞扬我。



我们都知道您在博士毕业之后没有将论文作为您的处女作出版,这是十分独特的。尽管如此,您的第一本书仍成为您早期重要的成就之一。是什么促使您出版一本学术上涵盖范围远超您的论文的书?是什么让您做了这个决定?您有没有觉得出版的第一本书不是基于您的论文这件事是有风险的?



有关我的论文,最直接的问题是,它的创作规模和野心都很大,我不太明确它能成为怎样一本书。这就有点像,比如说福柯。福柯的论文是有关精神病学的,但是它也是直到最近才出版。他的成名作《疯癫与文明》是一本更为抽象的书,它与福柯的论文有一些松散的关系,只是其中省去历史研究的细节。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了我的身上。首先,我一开始进田野是为了写一篇有关精神病医院的民族志论文,但是简诺维兹先生对于这个计划的可行性存疑。我非常生气,然后发誓我会根据我原先论文计划中的一句话写一篇论文。那句话是说,精神病医生逐渐变成精神病院的“不在地地主”(absentee landlords),也就是说,没有多少精神病医生实际上在精神病院工作。


因此我就写了一整篇论文,有关精神病医生从精神病院(此专业形成的起点)独立起来,然后变成治疗门诊病人(out-patients)即社区中的人这一过程。这是一个历史社会学分析,覆盖了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30年代这段时间。这篇论文有二十万字,在美国的学术界这是一篇很长的论文(600页)。它有数十张表格,参考了数十份档案库和图书馆,最重要的是,它至少用了四到五种方法,包括人口分析、数学人口学、内容分析、有档案分析和制度分析等等。有一次美国权威医学历史学家查尔斯·罗森伯格(Charles Rosenberg)读了我的论文,他说:“你应该在这个问题上写四本书,然后就可以退休了!”(他的意思是说,这篇论文应该分成几部分,分别发表)。我不想这么做,因为当时我认为这篇论文有一个整体的结构设计。但是那个设计只是基于直觉,实际上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写一篇能够体现这个设计的文章。


但是我真正不能理解的,不是这本书应该有什么结构,而是其中那些核心的理论问题。这些问题中,最重要的是我们如何想象一个社会世界,其中历史和社会科学同时都是合理的。这篇论文有些部分非常社会科学式,而其他部分则是更纯粹的历史。真正的值得关注是,论文所观察的多个历史过程在以非常不同的速度推进。所以精神病医生每年都在做人口学意义上的决定,即是否离开精神病医院。从精神病院被吸纳到在大城市里为门诊病人提供治疗的精神病医生群体这个过程,在十年间不断浮动。精神病知识则需更长的时间才有所改变,大概五十年。而更加长时段的是,对精神病医生来说,产生新的客户群体(也就是那些门诊病人,他们对自己的生活有些不安、有些抑郁)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至少达到了一百年以上。


所以我有四条不同的时间线,当我完成论文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把它们凑在一起。直到今天,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理论图式(scheme),让我能够将它们并列,然后试着理解它们是如何共同发挥作用,但是我还是不太清楚如何写下来。当时的我则毫无头绪。在历史学里,一般的写法是你以小故事作为“例子”,然后你走出来,写作几个提供背景资料的章节,藉此说明总体改变了大背景的一些的东西,之后你再写一个小故事,同理一直这样下去。所以在历史学写作里有这样一个模式,其中有一些时间的模块,在模块的时间范围里你讲一个故事,然后你从这样一个模块中得到一些总体过程。但是你总是要前进到下一个模块中,而那个模块里的事情是完全不同的。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你总是会得到一个福柯式的问题,也就是说你无法解释你是如何从一个体系和形式中到达另一个。所以我没有发表我的论文的真正原因是,我没有一个明显的方式能够把它整合起来。


某种程度上,这是我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我的想法从来不能够塞进一篇小文章。我只有大想法。但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当我在罗格斯大学任教的时候,我无缘无故就发现了写作文章的方法,所以我就开始出产文章。写文章很容易,所以我写了很多。然后在1982年,哈佛邀请我跳槽,我就写了一篇文章作试讲用。(哈佛后来想聘我,但是我没去,因为我担心在那拿不到终身教职)在试讲的时候,我有一个念头,就是把各种职业看成一个“空缺系统”(vacancy system)的组成部分。每一项职业都有自己的领地,没有其他的职业能够进入这个领地,除非之前的占有者走了,就像我笔下的精神病医生离开了精神病院一样。我只是在一个职业当中研究这些改变,但是事实上所有的职业都被其他职业控制的领地所约束。我的思路是将这个想法从一个职业扩展到许多职业里。我的论文末段有一章,当中一部分关于这种跨职业竞争,所以我就将两部分放到了一起。它非常基本,非常清楚,非常干净。我告诉自己我可以据此写一篇文章,但或许它还是值得我写一本小书的。这本“小书”花了我五年的时间,长达400页,那就是《职业系统》。

伊利诺伊州立曼迪诺医院。在芝大学习期间,阿伯特曾在这里的研究与评估部门调研多年。医院已于1985年关闭。



成长与回归




您是在一个与芝大明显不一样的环境中,写成您的第一部主要著作的。你怎么看自己在罗格斯大学度过的那些年,这十三年如何帮助您发展?



罗格斯大学的一个好处是,那里有许多聪明的年轻学者。资深的学者同时亦十分理解我们,绝大部分的时间里,他们非常欢迎有这些聪明的年轻人在。那时美国学术界正经历着一个非常特殊的时刻。那时美国的就业市场已经持续几十年都是卖方市场了。换句话说,市场上的人基本可以保证自己能得到工作,而且多数能去自己想去的地方。这种情况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我是在1978年找到教职的,那时候整个市场正开始转变为一个买方市场,因为美国的学术体系已经不再扩张了,出现了过剩的博士。所以像罗格斯这样的地方就能够很快提升自己的水平。因此,当时年轻人——也就是那些助理教授——造诣通常比资深教授们更高。换句话说,在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美国整个学术界里的人口变化意味着在各个院系中,年轻人才是真正令人鼓舞的人。当我去罗格斯的时候,我是在社会学与人类学系。在那个系里,有两个极其出色的人类学家,苏珊·戈尔(Susan Gal)和迈克·莫法特(Michael Mouffatt)。他们是超级学者,戈尔毕业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也是一位社会语言学家,是一位非常聪明的女士。莫法特是芝大毕业的博士,他跟着麦克金·马里奥特(McKim Marriott)学习过,研究的是印度。我们就是一个由6-7位助理教授组成、很好的小社群。我们都在罗格斯大学的本科生院,这个学院在我到罗格斯大学的前四年里是整个大学的一个分部。我们整天坐在一起讨论有趣的事情,亦举办了我们自己的研讨会,那是非常非常激动人心的。四年之后,大学重组了,我们变成了庞大的社会学系的一部分,人类学家们去了人类学系。从那以后这个地方对我来说就不再那么令人兴奋了。但是当时,就像我已经说过的,我搞清楚了如何写作文章,并认真对待这本有所可能的书。

所以在罗格斯发生的几件重要的事情,首先是我遇到了十分令人兴奋的人,其次是我把某种教学方式学得很好,即那种公共性、娱乐性很强的、当你同时教600个学生的教学方式,这是一种强调个人魅力和权威的教学方式。但同时,给分的主要是助教。因此,我就有很多自己的时间,能够处理大量工作。所以当我在写作《职业系统》的同时,我还在开发最优匹配(optimal matching)和序列分析(sequence analysis),这些都是处于另一个不同方法论的世界的。如果我是在像哈佛这样的地方当教授,我不可能有时间去做这种事情,因为我需要面对要求很高的研究生和要求更高的本科生,我就必须投入更多的时间到我的教学当中去。在罗格斯,我能够教得很好,这对于那个水平的学生来说是非常有效的,而我还有很多时间去做研究。所以在罗格斯的13年时间里我发表了大量的文章,但是更重要的是,我能够让我自己涉猎众多的学术议题,我还可以奢侈地允许我自己去写作一本像《职业系统》这样的书。我不知道,如果我是在芝加哥或者哈佛或者类似的地方的话,我还会不会胆敢去写这样一本书,因为我会紧张得多。如果你是一个像我一样的人,你要花很多时间才能形成多数的宏大论述,而在这一方面罗格斯就是一个很好的地方。我经历的几位系主任都非常好,特别是在我刚到的几年,他们都给予了我时间去发展。


安德鲁・阿伯特《职业系统——论专业技能的劳动分工》




在罗格斯期间,您逐步建立了许多原本在芝加哥读博士期间就形成的潜力。当您在1991年回到芝加哥的时候,距离您开始读博士已经过去了20年。在1991年,芝大和它的社会学系对您来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您作为一名教师和研究者,回到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的最大动力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直接。我认为任何一个曾经在芝加哥读过博士或者做过教授的人,特别是那些读博士的学生,在离开芝加哥以后会感到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都令人失望。其他地方看起来不那么好,不那么振奋,不那么出色。我就像这些人的感觉一样,我已经竭尽全力让我在罗格斯周围的环境尽量像芝加哥一样令人兴奋。但是你知道,在1990年,因为我出版了《职业系统》,密歇根大学和芝大,以及其他一些学校都给我教职了。毫无疑问地我会回到芝加哥。如果你去过芝加哥,特别是在70年代和80年代,你就会知道没有任何与芝大类似的地方。在此之前从未有任何像芝加哥大学一样的学校,而当芝大在90年代开始改变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这世界上不会再有一所这样的大学了。它是一个特别令人激动兴奋的地方,它的紧凑让人难以置信。如果你想成为一名学者,那你就不会想要去别的任何地方。


我还记得1991年我刚回来的时候,我在校园里面走,遇到了斯坦利·卡茨(Stanley N. Katz),他在芝加哥当过教授,那时候他已经成为了美国学术团体协会(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的会长。我和他是在80年代末参加普林斯顿的一些研讨会时认识的。当他看到我时,他说:“在美国唯一一所真正的大学里当教授的感觉如何?”当然,还有很多其他出色的大学,它们有独特的传统,但是我觉得因为芝加哥很小而且高度紧凑,大家对她有一点特殊的感受。


我感觉很好,但是同时我的生活中又出现一个新问题,它与芝加哥没有任何关系。90年代里,我生活中的真正问题是,我刚写完一本书,而时间已经证明它是一本社会学的经典。但是我现在觉得,下一本书必须要一样好甚至更好,而这种感觉是会令人窒息的。所以这就是我回到芝加哥以后真正的问题。无论你在哪里,当你写了一本很出色的书以后,就很难超越它去做下一件事。那时候我可以直接用序列分析来创造一个产业,但是我对于产业没什么兴趣,所以在90年代我真正需要做的事情,是搞清楚接下来一系列重要的事情。但是我没能真正搞清楚。我以为我可以继续《职业系统》里内在的逻辑,或者随便的一些东西。我就是非常困惑。回头来看,我可以说那种困惑不仅是自然而生,而且十分有用。但是当时我很困惑,然后我开始了一些行政工作,变得有些迷失。



这种“第二本书危机”不罕见,对于很多第一本书就颇成功的年轻学者来说,这是很普遍的。您说在您的第一本书之后,您接受了一系列行政事务,但是8年之后,您出版了您第一本对芝加哥大学的历史、对芝加哥社会学派以及对其整体学术贡献的大型研究。您是怎么做到?在伴随着许多其他耗费时间的事情之下,是什么让您跳到了这个方向上,化解这个“第二本书危机”?



我的第二本书危机是有些不寻常,因为我没有出版我的论文。一般的危机是,你出版了你的论文,然后你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但我是直接前进到了下一站,而那成为了我的第一本书。我知道《职业系统》是一本权威之书,像是“整个学术生涯里仅此一本”这样级别的书。就像有人多年后说道,它基本上杀死了整个职业社会学。你不可能直接埋头,然后再写一本这样的书。但是我当时想我会这么做的,我觉得我的下一本书会是关于更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分工的书。但是艾略特·弗雷德森(Eliot Freidson)在为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写书评的时候,他立刻就指出,事实上如果说《职业系统》处理的是职业本身,还不如说它处理的是劳动分工问题。这本书是有关当下劳动分工是如何逐渐建立起来的。所以我计划要做的下一件事,其实我已经完成了。


因此最终发生的是,在90年代我开始研究《美国社会学杂志》(AJS)的历史(当初是为了在这份期刊创刊100周年(1995年)而写的),它成为了《院系与学科》(Department and Discipline)这本书的核心部分。同时,我写了一篇有关于20世纪50年代芝大社会学系历史的文章。我当时已经开始研究AJS的历史,因此我需要的材料就在手头。最终的结果是,社会学系的历史成为我寻找接下来一系列理论问题的基础。研究社会学系的历史在学术上有用,在操作上亦简单,因为芝大有很多档案材料,因此1999年《院系与学科》就出版了。它主要关于AJS的历史,但是你也能从中看到许多有关“世系”(lineage)和“社会事物”(social entity)的理论争辩,以及在我全新的理论思考之中的事。我已经继续朝着《职业系统》那里留下的理论方向前进,但只是我的研究主体变成了社会学系的历史,因为正巧那是我面前出现、需要研究的东西。


90年代里我写了很多其他文章,但最深层的问题是,在我想法不断演化的两个领域之间存在着矛盾:一个领域是序列分析,另一个是职业社会学。这一问题是我现在才意识到。序列分析那一边的我一直都强调“叙事才是主要:发挥作用的是事件的序列、叙事的顺序”,但是《职业系统》的我却在说“职业的叙事不重要,发挥作用的反而是当下不同职业之间相互决定的关系”,这两个想法在本质上是矛盾的。在80年代,我一直追随着两种基本思考世界的方式,到了90年代,在我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我试着创造一种理论,让这两种思考方式能够同时进行。尽管自从1991年起我就有目的地计划写一本“有关时间性的书”,但当时我没有看到自己对时间性有两种根本上不同的看法,直到千鿋年十年快将过去时,我才意识到。在1991-1992年间我完成了这本书的初稿,1997年在牛津重稿,实际上写了五个章节。《院系与学科》当中有很多理论材料是从这些稿件中偷来的。另外,我写了《学科的混乱》(Chaos of Disciplines),因为我知道社会分形(social fractals)重要,但我不知道怎么在不破坏这些想法的前提,把它们放在那本“理论著作”当中,所以社会分形就单独成了一本书。同理,我写作《时间的重要性》(Time Matters)是为了将我有关于时间的各种论述(以及其他松散的理论论述)放在一起,由此我至少将我的各种论述整合到知识丛之中。因此,在2003年我又重写了我的理论文稿,并且我第一次意识到这本书同时关于时间和社会结构。事实上,我看到的是,在某些重要的意义下,时间就是社会结构,这个观点成为了我的理论论述中重要的第三章的内容。因此,1991年之后这一系列背景下,我一直在写作,加上重写一本普通的理论书。在我做其他工作的同时,这本书的内容在被我不断地重塑,因为我总是通过写一些更短小的文章和更专门的研究来解决我面前的理论问题。人们只能通过这样才会有新的想法。所以我没有长远的计划,只有一个宏大的追求,而这个追求让我走了一条正确的道路,虽然这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最重要的是,我的困惑阻止了我出版没准备好的书。我想,现在它终于准备好了。

以上为“阿伯特:芝加哥大学与社会学研究”访谈上篇,访谈下篇请关注文研院后续推送。



TIPS

点击下图,阅读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文研讲座03】安德鲁・阿伯特:作为理念的学术和作为日常工作的学术”讲座纪要。




责任编辑:常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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