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体育产业研究 | 《运动员全生命周期发展研究》(四)——对策建议篇
导 语
本篇为《运动员全生命周期发展研究》的最后一个部分——完善运动员全生命周期培养与管理的对策建议,提出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相关环节: 完善顶层设计,推进体制改革; 提升教练员水平,改进运动队管理;保障运动员权益,帮扶运动员转型发展。三个维度,共十二条建议,以期更好地帮助我国运动员成长和发展,助力我国体育改革和体育事业更快更好发展。
本报告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文献研究篇,具体阐述了运动员管理领域已有研究成果(点击查阅:清华体育产业研究 | 《运动员全生命周期发展研究》(一)——文献研究篇);第二部分访谈篇,主要总结了各位访谈对象对于运动员管理的看法(点击查阅:清华体育产业研究 | 《运动员全生命周期发展研究》(二)——访谈篇);第三部分运动员路径发展篇,主要刻画了我国运动员的成长发展路径(点击查阅:清华体育产业研究 | 《运动员全生命周期发展研究》(三)——运动员路径发展篇);今天为最后一部分对策建议篇,完善运动员全生命周期培养与管理的对策建议。
运动员生命周期分成运动员的启蒙、业余运动员、高水平运动员、运动生涯尾声、退役。在每一发展阶段,都有不同的因素影响运动员的职业选择,主要有:运动员自身的兴趣和特长、运动员的文化和运动成绩、家庭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关系网络。
结合文献资料,现行运动员培养机制和管理制度,以及对访谈对象的梳理分析,建议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 完善顶层设计,推进体制改革
(一) 持续推进“体教结合”
相关部门应该继续完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和建设政策。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需要权责明晰、合理分工,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体育招生的计划和政策,严格控制运动员的招生、培养、输出等环节,同时加大训练投入,使得体育部门和高校的人力资源分配均衡。
(二) 推进体育组织和机构改革
各单项体育协会和以体育社会组织为代表社会力量的加入对于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为运动员提供高水平的竞赛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激发了大众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为培养高水平的竞技运动员奠定了基础。要更积极发挥各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局面,充分发挥市场对体育项目和运动员资源的调节作用。
(三) 规范转会(交流)市场
规范转会或交流的市场秩序是促进体育领域人才自由流动的必经之路。在充分发挥自由的市场机制的同时,还需要为运动员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维持诚信合法的职业环境。不同的运动项目需要按照不同的情形制定平等的竞争规则,针对职业化程度较低的项目,需要关注保护运动员个人在注册,交流等环节运动员权益的保护。
(四) 协调统筹各地区运动员发展
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各地区运动员在选拔培养,各级别运动员待遇上相差很大,应统筹协调全国资源,促进不同地区运动员之间的交流,推进流动性更强的交流转会,加强运动队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各地区的优势项目。促进各地区协调发展,将有助于提高运动员的积极性和竞争性,促进运动员群体良性发展。
二、提升教练员水平,改进运动队管理
(一)更加重视教练员培训考评工作
更加重视教练员培训考评工作。优化教练员培训课程,提高教练员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促进我国教练员认证、培训和考核评价体系的分离,提高教练员业务水平。此外,还应适当提高基层教练员的待遇。同时,要出台相关政策,重视教练员考评,以多种形式对教练员群体进行监督管理,促进教练员和运动员之间的关系健康发展,避免教练员损害运动员权益现象的发生。
(二)创新运动队管理模式
各运动队需要创新运动队管理模式和制度,依据运动队发展实际灵活制定管理规范。在平衡好文化教育和体育训练的前提下,更加人性化地管理运动员日常的学习、生活、训练和比赛。应更加重视运动队中科研人员、康复人员和营养师的配置,以职业化的态度来提升运动员运动康复、运动营养、训练保障水平,加强运动员运动损伤的恢复,避免过早地开发运动员的身体机能,给运动员带来伤病困扰。
三、保障运动员权益,帮扶运动员转型发展
(一) 改进运动员薪酬待遇体系
应根据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改进运动员薪酬体系,调整运动员的收入结构。应提高基本工资在运动员收入中的比例,丰富运动员收入的来源,允许运动员及其专业经纪团队开发自身的商业价值,提升运动员自身的影响力和商业价值。
(二) 建立健全运动员工会保护机制
应该加快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不同级别、不同层级运动员的权力进一步细化、明晰,并且作为基本事项让运动员知晓,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运动员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发生。运动员目前缺乏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和途径,建立运动员工会保护机制,可以有效保障所有运动员的权利和利益,可以为运动员争取更高的工资、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障体系,促进运动项目的健康、有序发展。也可以为运动员以后的运动生涯做好规划和培训相应的技能,保证退役的运动员的再就业。
(三)构建科学的运动员教育观
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的今天,应引导广大教练员和运动员构建科学的运动员文化教育观念,将有利于确保运动员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在退役后和普通学校的学生一起竞争工作岗位,也有利于减轻政府、体育俱乐部对运动员退役后的负担。
(四) 因人制宜具体管理
由政府、市场、企业等主体共同投入培养的“融合型”运动员,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种类较多,且没有明确的条例对各类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作为运动员培养路径社会化改革和职业体育快速发展的产物,“融合型”运动员不仅经常遇到注册权不明晰、参赛困难等问题,又由于相对具有更高的市场价值和明星效应,常常难以划分相关者的利益,运动员各培养主体和运动员自身在收益分配上易产生矛盾。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对运动员和其培养主体的职、责、权、利进行明确的界定,减少纠纷。
(五) 合理改革分级激励
对参与不同项目、拥有不同经济实力的运动员和家庭实行分级激励政策,主要包括物质补助和对运动员小升初、初升高等入学方面予以适当的便利,降低不同运动项目的准入门槛。部分运动员因为自身条件无法接触到更好的教练、训练场地等运动资源,有关部门应搭建公共运动服务平台,实现运动资源信息的公开、共享,为运动员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合理分配运动资源。
(六) 完善运动员职业发展机制
在运动员的职业生涯末期,教练员、运动队管理人员、体育行政机构等应形成系统的长效机制,整合出一套帮助运动员平稳过渡的体制机制。可参考大学生实习等机制进行设计,让运动员能够有实地考察和实地体验的机会,从课程设计、实习体验到签订合同,应有一个规范的机制对运动员进行引导,不论运动员选择何种退役后的职业,都应该提前了解,提前规划,提前适应。培养运动员的职业发展意识,提前有效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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