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业”在2018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明确提出要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关于“作业”就成为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焦点。从2018年至今,针对“作业”这一话题,各地方出台了相关规定,特别是“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行为,有的地方明确定期开展作业督查,甚至将作业管理纳入绩效考核。
2020年12月10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的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表示:
教育部的态度是一贯的、坚决的。教育部将严格落实作业的管理工作,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布置惩罚性作业、要求家长完成或批改作业等明令禁止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教育部这一回应,再次将学校、家长、社会的视线聚焦在 “作业批改”这一点位上。我们首先要明确“作业”是课程教学的一部分,要让孩子巩固知识形成技能,是需要布置“作业”、组织孩子完成“作业”的,但关于作业到底谁改?其治理之道在以下三方面:
关于作业到底谁改的话题,必定就要追溯到作业布置的主体、学生完成作业过程的管理、作业批改反馈的落实环节。那么,基于学校作业治理,就要遵循《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中要求: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机械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我们要加强健全学校作业常规管理、年级和班级的统筹、教师试做和面批讲解、学生反馈与评价等方面机制建设。多设计布置一些创意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学校要落实五育并举,融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指导老师和家长形成科学而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五破五立”: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破”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的是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改革学校评价,“破”的是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立”的是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改革教师评价,“破”的是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立”的是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改革学生评价,“破”的是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立”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改革用人评价,“破”的是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立”的是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
学校管理层面一方面对教师及家长进行教育思想观念的引领,另一方面就要督促管理部门对老师关于作业管理的指导与引领,多发现有特色、有亮点、有实效的作业设计与实施案例,在学校教师例会或教研组校本研修时进行分享,打开思维、开阔视野、同伴影响。根据各学科、各学段特点,组织教研组组、备课组长、年级组长及学科骨干教师代表形成一个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项目组。从内容、形式、时长、评价等方面进行梳理,系统化设计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和生长节律、体现素质教育的基础性作业,体现每天作业的针对性和每周作业的综合性,形成学校关于作业的校本化设计与实施指南和管理机制。有了这样顶层的指导与审核,有了学校共性的要求与规范管理,各年级、班级就在这个指导设计体系下个性化实施。各年级在关于作业管理方面,年级组长和备课组长就是年级管理的“执行校长”,年级遵循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指南,结合年级特点、年段学生身心特点、整合各学科老师共同设计、开发年级作业。有了这样的年级团队共同完成这个作业项目,一方面规避了同一年级家长的“攀比”,同年级班级互相比,然后发现作业不一样导致家校矛盾;另一方面规避了年级步调不一致现象,大家统一行动研究,抱团发展,共同成长。
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把控时间长度基础上,设计一些有实践性、探究性、趣味性、创意性的作业,积极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相信孩子喜欢,家长也喜欢。因为家长们从老师布置的作业就会看出老师的专业水准。
学校只要做好学校、年级、班级“三级”的指导、管理、评价,就会精准布置、科学治理。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简称《建议》),《建议》中指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就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所以,让孩子能身心健康高质量发展与成长,就需要家校配合,明确边界,厘清责任。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表示:“家长和学校在课后作业方面的职责,应该厘清边界。必须要明确作业是课程教学的一部分,布置作业、组织孩子完成作业、批改作业等,是学校的职责。而家庭和父母应该给孩子做家庭作业创造好的环境,支持孩子自觉地完成作业。家庭和学校应该各归其位,共同为孩子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是学校布置的作业,则就要老师负责批改,但对于学生涉及要在家庭中要完成的作业,的确需要家长配合、督促、提醒、关注孩子。家长要在家里引导培养孩子养成自主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跟学校密切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在此要强调的是:家长督促的是孩子写作业的行为,而非批改作业、代劳学生作业。只有家长不越位,学校不缺位,明确边界,厘清责任,才能建立良好的“家校共育关系”。
日本谚语:“孩子都是看着父母的背影成长起来的。”家长要从见证者到陪孩子一起成长的参与者。试想:如果孩子的学习绝对交给学校,缺失家庭教育,行吗?如果孩子成长只有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行吗?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能完成人的培养。而此次谈到的“作业到底谁改”?边界已明,责任已清,但并不是家长在面对孩子作业的时候就是“旁观者”、“批判者”,关于“育人”没有绝对界线,只是我们家校分工不同。还得回归到家校共育,家校合作,共同落实立德树人。
陈宝生部长指出:家庭教育要高度重视起来。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立德树人的第一个环节。家庭教育不到位,不仅会抵消学校教育的效果,还会给孩子发展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无论何时,都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把家长引导和培育成立德树人的一支有生力量。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在学校里培养出的好习惯,回到家,遇到完全不懂教育法则的父母,好习惯马上消减。导致孩子的家庭教育,反复在做“进一步退两步”的事情。这就是我们常说的“5+2=0”,孩子在校接受五天学校教育,周末两天回家,因家庭教育不当则很快抵消学校教育效果。那么,家长的责任到底是什么呢?2015年10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家长的主体责任是: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培养孩子的基本品德和人性。《民法典》规定:家长要依法履行家庭教育的职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家校视角不一样,家庭重视个体发展,学校关注孩子未来的社会发展;第二,家校立场不一样,家庭关注孩子个体利益,学校立足培养孩子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因视角与立场不一样,导致家校产生分歧,发生摩擦,不能同向同心同行。因此,唯有家长和学校厘清了关系,需要家校间相互理解、求同存异、彼此独立、彼此支持。同向、同心 、同步、同心协力。家校合作,家校配合,才能一起落实立德树人。“作业到底谁改”需要家、校、社、政府四维联动,共同解决和面对。从思想上、观念上、行动上改变对人才观、质量观、评价观的“陈旧理念”,健全管理与评价机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在学校作业管理方面做到这三方面:“精准布置,科学治理;明确边界,厘清责任;立德树人,家校合作。”相信不会再出现“作业到底谁改?”的问题了。【家校沟通公约】历时2个月,制订53条家长公约!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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