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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园时间、保教费收取,暂不返园儿童学位问题……深圳公布幼儿园返园安排及教培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时间!

广东教育杂志社 广东教育传媒 2021-06-29


本周二
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召开疫情防控第六十一场新闻发布会
明确全省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审批同意后
自6月2日起可分期、
分批组织学生(幼儿)返园返校
昨天晚上
深圳率先公布了幼儿园返园安排
以及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的时间

5月20日
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正式发布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
全市幼儿园在园儿童返园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 6月2日具备开园条件的幼儿园可陆续开园。

  • 疫情防控期间实行自愿弹性入园制度。

  • 全市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参照深圳市中小学相关安排执行。

  • 幼儿园未开园不得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跨学期预收保教费。


……
具体详见下方内容


开园时间安排

6月2日起,具备开园条件的幼儿园可陆续开园,具体返园时间由各区及幼儿园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原则上,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开园。


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一)严格审核开园条件。幼儿园应在儿童返园前2周内,对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园开园条件进行自查评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57号)(简称省返校57号文)要求,向辖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机构提出开园申请,并签订《深圳市幼儿园开园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提交《深圳市幼儿园开园疫情防控工作备案表》。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机构组织督查验收组,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在此基础上,形成辖区内各类幼儿园在园儿童返园具体时间、批次安排等返园总体方案,在儿童返园前1周,按照省返校57号文的材料要求,向市新冠肺炎防控机构提出申请。由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对各区幼儿园开园复学方案审核同意后,统一审批、公布儿童返园具体时间安排,至少在儿童返园前3天向社会发布。

(二)加强健康检测管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要求,以区为单位对全市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和在园儿童进行开园前健康排查。区卫生健康部门分批组织幼儿园教职工返岗前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教职工和在园儿童在返园前2天,以幼儿园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和在园儿童进行“深i您”健康码和健康信息申报,符合条件的方能返园。幼儿园不得接受未取得健康绿码、未申报健康信息的教职工或儿童入园,擅自接受其入园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问责追责。

(三)加强防疫指导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要确保辖区每所幼儿园配备1名卫生健康副园长和卫生健康联络员。在返园前一周组织幼儿园保健人员专项培训,对幼儿园教职工进行全员培训。加强幼儿园防控工作监管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科学开展发热症状应急处置。


规范自愿弹性入园管理

(四)实行弹性入园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实行自愿弹性入园制度。幼儿园应采取分批次、分时段、错峰错时等方式,有序组织儿童返园复学。幼儿园应尊重在园儿童家长意愿,采用全日制、半日制等形式安排儿童返园,对本学期暂不返园的儿童,幼儿园应保留学位,不得收取占位费等费用。全市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参照我市中小学相关安排执行。

(五)规范合理收取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应按照《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委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5〕26号)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指引的通知》(深发改〔2019〕243号)的要求,按月收取保教费。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月保教费标准的20%收取;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月保教费标准的50%收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按整月收费。在暑假期间继续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但不超过50%。因疫情期间幼儿园暂不提供早餐服务,建议伙食费按原标准的2/3收取,不在幼儿园就餐的不收取伙食费。幼儿园未开园不得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跨学期预收保教费。


幼儿园要切实做好返园前后各项工作

(六)保障校园安全卫生。幼儿园教职工须提前一周返园做好开园准备各项工作。幼儿园应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管控力量,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把好入口关,严格入园检测流程,师生体温正常方能入园,家长一律不得入园。采用设定接送区域、多个出入通道、分班级、分时段错峰等方式组织幼儿入园离园,避免接送人员聚集。幼儿园要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室设置、消杀、晨午检、活动防护、危化品和防控物资存放、应急处置等工作。落实在园儿童全天健康观察措施,适当增加每日测温次数。

(七)合理安排一日常规。幼儿园应科学组织疫情期间保育教育活动,合理安排场地,最大限度利用室内外空间,避免幼儿过度聚集。疫情结束前,幼儿园暂不提供早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儿童在家午餐、午休;暂不开展走班、“大带小”等交往性活动;暂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亲子活动、外出参观等社会实践活动。

(八)密切家园协作配合。开园前,幼儿园应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宣传幼儿园疫情防疫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指导家长帮助儿童在返园前完成健康码申报。返园后每天送儿童入园前应测试儿童体温,认真配合执行幼儿园日常防疫要求及措施。支持幼儿园安全顺利开学,合力保障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一天
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正式发布
《关于做好教育培训机构有序
开展线下培训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

  • 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申请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 6月2日起,除上述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申请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具体详见以下内容






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各培训机构申请线下培训等相关事宜,
可联系辖区教育行政部门

各区联系方式

福田区教育局 82918336罗湖区教育局 22185760、22185730南山区教育局 26486195、26486134宝安区教育局 27788326、27781377盐田区教育局 25228655、25228292龙岗区教育局 89551906龙华区教育局 21046624光明区教育局 88212153、23416253坪山区教育局 84622635、89377410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833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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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曼莉

素材来自:深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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