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校园内全面禁止
注意了!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
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
全面禁止吸烟!
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各级各类学校
全面建成无烟学校的目标。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对本区域内无烟学校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要将无烟学校建设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标。学校要按照无烟学校建设指南,强化控烟措施,将履行控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评价体系,将学生吸烟行为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做实做细。
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利用世界无烟日、儿童节、教师节、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各种活动广泛宣传无烟学校建设。学校要将控烟相关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班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控烟知识,促进师生养成健康无烟生活方式,共同维护无烟校园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对本区域内学校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整改,总结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学校要注重日常巡查和自我管理,强化无烟学校建设成果。
此外,《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中还附上了无烟学校建设指南,对无烟学校的范围、标准和流程进行了界定。(可点击图片阅读原通知)
无烟学校范围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普通高等学校。
无烟学校的标准
无烟学校基本要求:
※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制度。
※开设含有烟草危害知识普及的健康教育课堂,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校园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
※无烟草赞助。
无烟学校建设流程
※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规定。
※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
※启动无烟学校建设并告知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
※开展自我评估,达标后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验收评估,并持续巩固提升无烟学校建设成效。
(点击图片即可阅读)
编辑:李曼莉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自教育部网站、国家卫健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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