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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开考,高中招生录取不再“唯分数”!广东又一地公布中考改革方案
珠海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体育分值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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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起,全省各地陆续启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据了解,汕头、韶关、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湛江等地市2021年中考将采用新的招生录取办法,其他地市则从今年(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近期各地市将陆续出台相关方案,小媒君会密切留意。关注“广东教育传媒”,轻松获取最新权威资讯!
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成绩是监测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方案》明确,初中学考制度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逐步实施;2023年起,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有学考成绩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的社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初中学考。初中学考考试科目涵盖《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科目,并将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以下简称“理化生实验操作”)3项纳入考试范围。
在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科目的考试由市教育局确定考试内容并组织命题及实施。体育与健康主要采取现场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理化生实验操作采取现场实验操作和计算机辅助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每年3月份前公布当年试题,以及考试所需的器材目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在每年10月份前公布下一年试题,以及考试所需的器材目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时,每段考试时间随机抽取各科的一套试题进行实验操作考试。
各学科考试时间有变化
考试成绩呈现方式有不同
根据《方案》,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课时要求和“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其中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确定。生物、地理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与九年级学考统一错时安排);生物实操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物理、化学实操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历史、化学、道德与法治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省教育考试院命题的各科考试时长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科目及理化生实验操作各科(项)考试时长由市教育局另行研究确定。
《方案》提出,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分数方式呈现,卷面分值分别按不同比例计入学业考试成绩。考试总分为830分,其中文化科760分,体育科70分(即按考试总分不低于8%计算)。文化科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历史各100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各50分。物理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物理科目总分的10%,即占10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占化学、生物科目总分的10%,即各占5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采用等级分记录入综合素质评价,80分以上A等,79-60分B等,59-40分C等,39-0分D等。用于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初中学考成绩,长期有效。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初中学考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非应届生当年有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评价结果作为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
《河源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学校必须将每位报考的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及分数)记录并录入该生的报名信息表。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均为C等级及以上等级的学生,重点高中学校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均为B等级及以上等级的学生。
多举措规范考试招生管理工作
高中招生录取模式不再“唯分数”
《方案》明确,将通过切实做好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制度、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强招生信息监管、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等举措,以健全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保障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考试安全和考试诚信。其中,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机制继续执行50%的分配比例,把招生计划的50%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初中阶段学校(含民办),指标生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同时,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方案》还对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进行了规定。河源市将继续实行划线录取、名额分配、自主招生(含特长生招生)等综合招生录取政策。学生的初中学考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从2023年起,普通高中招生采取“初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需达到一定的资格条件,在达到资格条件的考生中再按初中学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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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曼莉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自河源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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