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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篇议律丨在律师行业,社恐有没有生存空间?

千篇议律 无讼研究院
2024-08-26

作为律师,说自己社恐,这像话吗?

在法庭上能言善辩、慷慨陈词,在庭下广结好友、左右逢源、游刃有余于任何场合,这似乎是律师在大部分人心中的人设。

然而,律政剧中律师慷慨激扬、舌战群雄的戏码,并不那么真实。

真实的法庭审理,是一套固定的流程,如果庭下工作做得扎实、充足,庭审中,社恐律师也能侃侃而谈、抽丝剥茧表达自己的主张。

那么,社恐适合做律师吗?内向社恐的人想做律师,该怎么办?「千篇议律」第五期,我们收到了4位律师对“律师,社恐”的看法,一起来看~

01


社恐是高智商人群的自谦
作者:张康兄 辽宁森杜律师事务所

社恐也可以是好律师。

首先,打官司,证据为王。证据好,社恐下足功夫、做足准备,讲话讲到点子上,也能一击即中。证据不好,社牛也回天乏术。

其次,律师功夫在庭外。外行对律师有太多一厢情愿的误解,以为律师就是英美律政剧中那般,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唇枪舌战。然而真实情况并非如此。中国庭审实行纠问制,不同于英美法系对抗制。庭审在法官主持下,按部就班、环环相扣。宣读起诉状、答辩、举证、质证、发问、辩论、最后陈述……几乎每个环节,都可以提前准备书面材料,照本宣科。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社恐,不是社懒,完全可以胜任律师。

最后,社恐是高智商人群的自谦。社交恐惧症 (Social Phobia)是一种心理疾病。很多自称社恐的人,并非真社恐。英国2018年一项研究表明,高智商人群愿意把更多时间花在实现自己的目标上,而不是用来无效社交。社恐,很多时候,是高智商人群拒绝低质量或功利社交的自谦之词,不要当真。

02


性格内向的人如何做案源开拓?
作者:董能新 上海市海华永泰(昆明)律师事务所

我是2010年11月拿的律师证,执业满12年了。新来的实习生在律所聚餐时候都说:董老师,你太内向了。

作为一个性格内向的人,我在毕业选择工作的时候、执业初期也关注过这个问题,想看看过来人的回答,性格内向的人到底适不适合做律师。

通常的回答是:性格内向的人,通常做事更加细心,更愿意静下心来研究案件,口头表达能力可能不行,但是文字表达能力通常很好,更擅长做一些案头工作,所以律师执业方向可以定位在非诉领域……

关注这个问题的人,可能也都看过类似的回答。接下来,我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性格内向的原因是什么?

性格内向的人,通常不善于口头表达,比如酒桌上敬酒不知道说啥,做不到侃侃而谈,到了陌生环境会很局促,对于不熟悉的人戒备心很重,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可能对别人也很好奇,但是不会刚认识就问一些问题,不知道那么问是否恰当,不太擅长挑起话头, 给人感觉很高冷。

但大部分内向的人其实和我一样,就是和家人、熟悉的朋友相处又会很健谈,甚至也很幽默,在网络上匿名表达的时候小作文也能写得很好。大学时候,我对于辩论比赛会躲得远远的,但是在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和熟悉的同学争论一个题目到底选A还是选B,法律规定、学者观点如何,也能争得面红耳赤。

像我这样性格内向的人,我觉得主要的问题在于不自信,而不自信的来源在于心理包袱重,自我保护意识很强,在没有足够支撑我自信来源的业绩的时候就会显得很谨慎,不善表达。

大家可以看看王宝强演完《盲井》《天下无贼》后的采访视频,那时候他说话结结巴巴、怯怯的,再对比一下他现在综艺节目上的表现,他现在接受采访侃侃而谈,甚至还能发表演说,看看他现在出演的《唐人街探案》《一个人的武林》,你能看出他性格内向吗?

大家还可以看一下周杰伦,他刚出道的时候也是性格内向,拘谨,不善言谈,第一次上《快乐大本营》时经纪人专门给何炅打招呼,希望何炅关照一下,让他少说话,多唱歌。再看看现在的周天王,唱片畅销、电影大卖,可以去演讲,可以去《我是歌手》当导师,抢人的时候也妙语连珠。哎呦,还不错哦。

王宝强和周杰伦现在的表现和刚出道时候的表现反差这么大,我认为就是他已经有足够的作品来支撑他的自信,他已经参加了足够多的活动,上了各种综艺,见识了足够的世面。所以,对于律师来讲,如果你有足够的成功案例,赚到还不错的收入,还会内向吗?

对于新人来讲,你要有自信,你是专门学习过法律的,你是专业人士,来找你咨询的当事人,绝大多数人,无论他是多大的老板,在法律上肯定是不如你的,你大可以把你所学的大胆表达出来。

从执业开始,我就存在这个问题,和当事人谈论案件,我可以分析的头头是道、侃侃而谈,但是偶尔和当事人一起吃饭,在饭桌上我就真的很局促,不自然,即便律所聚餐我去敬酒我也不会说点啥,所以现在我也是基本没有社交,很少应酬。谈论案件我能侃侃而谈,因为案件是我擅长的,是我的专业,我有那么多的胜诉判决,足以支撑我的自信。

其次,性格内向的人选择做非诉是一个好的选择吗?

非诉业务我也接触过一些,但是越来越发现,非诉业务更是资源型的,如果你没有自己的资源,不能拿到业务,即便业务能力再强也只能扮演螺丝钉、流水线工人的角色。诉讼业务也讲究资源,但随着案件量越来越多,总会积累自己的人脉、案源,和非诉业务的积累还是很不一样的(个人观点,不一定对)。

非诉业务对于个人能力要求也很高,大多非诉律师的入门要求要比诉讼律师的要高,也不是想去就能去。所以,你想去做非诉也不一定就能找到合适的团队接收你。在做非诉过程中,比如起码的尽调,都需要很多沟通,如果一直回避交流,不改变,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

再次,性格内向的人不能做诉讼业务?

按照我们国家目前的庭审设计,诉讼业务也并不会有多么激烈的辩论。庭审分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几个阶段,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看重你证据收集和组织的能力,对于庭审的争议焦点,有经验的律师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很多时候庭前准备的代理意见、辩护词开完庭就可以直接交了。

律师要通过组织证据、举证质证,让法官最终认定的法律事实对你的当事人更加有利,要明白法律事实不等于案件事实或真相,律师不是不讲法律、不讲证据靠所谓的口才去说服法官。很多案件,举证质证阶段就阐述完观点,辩论阶段也就是简单辩论几句,对对方观点做一个回应,法庭辩论和您看到的大学生辩论赛简直天壤之别,大家觉得律师要口才好,要擅长辩论都是臆想,真实的庭审大家可以看看庭审直播网。

最后,性格内向的人如何做案源开拓?

大家都知道,对于律师来说,案源为王。案子多、单案收费高,也就意味着收入高。性格内向的人是否适合做律师这个问题,除了认为性格内向不善辩论怕不能胜任律师工作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律师还需要一些销售的能力,除了能做好案子,如何拿到案子才是最最关键的。

选择做律师,也就意味着整个执业生涯都将伴随着案源焦虑,不管大律师还是小律师、诉讼律师还是非诉律师、开朗型还是内向型律师,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案源焦虑,刚独立执业可能焦虑自己案源,带团队的焦虑团队案源,大家都焦虑。而对于有资源的律师,他们总能拿到案子,和性格是否内向好像关系也不大。

至于案源开拓常用的一些方法,比如打广告、写文章、开讲座、写书等好像和性格也没太大关系。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同行之间案源转介、同事之间的案件合作往往质量更高,对于性格内向的人,专业能力强、办案认真、为人处世好,总会有来自同行、同事的案件。提升办案技能、好好做人做事、适当的一些宣传,随着时间推移,即便性格内向,也总会积累到属于自己的客户群。

综上,如果您性格内向或者有点社恐,但热爱律师行业,我觉得大学时候就可以先去律所实习一下,见识一下真正的律师的工作状态,也可以在庭审直播网看看真实的法庭审理,评估一下,您如果努力一下、经过大量的练习和实践、参与足够多的案件,您能不能做到他们的表现。如果能,那选择做律师就没错。律师这个行业有足够的包容度,您性格内向,也会有喜欢您内向的客户。我相信随着执业年限和经验的增加,在积累大量成功经验后,所谓的内向也会有所改变的。

03


社恐不是你选择律师与否的因素
作者:王学堂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有社恐的法律人能够选择律师职业吗?有社恐的人去做律师会不会饿死?相信这样的问题许多人都会遇到,甚至于每个法律人在选择成为律师之前也必然会这样问自己。

社恐人人有。社恐现在好像是个热词,特别是“社恐”鸟鸟在《脱口秀大会》第四季中分享了内向的人有多害怕跟人打招呼,让人熟悉了这个群体。她说就算自己被老虎咬了,都很难立刻呼救。因为没人救,顶多可能会死,而如果有人来救,还得跟人打招呼。我们看到,在内向的人看来,跟人打招呼比死亡更可怕。其实这样的社恐人人有,除了与年龄有关外,可能更与阅历有关。我年轻时候也有社恐,和人一说话就不自然,就脸红,特别是女孩子,现在碰到女同学说起当年,她们说“你当年和我们谈话,好像我们要吃你一样,搞得我们都不自然”。我抱歉,当年太年轻啊。萧伯纳有句名言“我见过的人越多,就越喜欢狗”,或许这样的心情人人都有,因为在茫茫人海中要想找个说话的人也并不容易。

社恐不是病。就我看来,社恐并不是病,只是一种生活方式或者说个人习惯。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外向,见人自来熟,但更多的人喜欢独处,喜欢孤独。其实,法律本身就是一项需要耐得住寂寞的职业。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我们还常说,法律人的尊荣在于法律人的寂寞。对法律人来说,寂寞与孤独不仅是一种生存状态,更是一种职业的价值取向和角色责任。甘耐孤独和寂寞是法律人的基本职业素养,因为寂寞使人廉洁,使人庄重,使人权威,使人公正。如果你的阅历足够丰富,心理建设足够强大,社恐就会不翼而飞。

法律是技艺不是表演。社会许多人认为做律师就是耍嘴皮子,这自然是对法律的无知和偏见。面对想过把法官瘾的国王,柯克勋爵在1618年说出了名言:“陛下对于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法官要处理的案件动辄涉及臣民的生命、继承、动产或不动产,只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处理好的,更需要人工理性。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法律是一门实践科学,需要能说会写,更需要阅历,这绝不是仅仅能说会道。

律师不是演讲者。我们经常说,律师是法律之师,但没有人说律师是演讲大师。尽管一定程度上演讲技巧可以让律师在法庭上赚得当事人信赖,但对案件的胜败似乎并不存在正向因果关系。因为法庭上重事实、重证据,而绝非看你的口才,开庭不是举行辩论比赛。这些年,律师辩论大赛的遇冷或许就是例证。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也是明显的法律依据。你即使说得天花乱坠,如果与事实不符,有什么用呢?

就我看来,社恐倒不是决定年轻人选择律师与否的因素,至少不是主要因素,而根本因素在于是否对法律有热爱,是否信仰法律,是否愿意为法律奉献自我,把法律当成职业追求而不只是赚钱的饭碗。或许这才是年轻人择业时首要考虑的。

04


大部分社恐都是可以自愈的
作者:曹振华 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首先,我认为很多人不是社恐,只是内心不够开放。如果是真正的社恐,不是适不适合做律师的问题,很多职业恐怕都很难胜任,可能还需要心理治疗介入。

之所以社恐,还是因为没有稳定的内在,对于自己的认知、职业认知、行业认知等有所欠缺。

有人说,做律师,明白这两点就不会迷茫:1、明白自己本就是一名普通律师;2、明白中国律师本就是一个普通职业。

我们其实没有那么重要,也没有那么多人盯着你看。

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律师是与人打交道的职业,每个案件里都有人情世故,都有人的需求、人的关切,做律师需要做真实的人,也需要直面真实的人。

做律师是有规律可循,有方法可以用,优秀的人都是该干嘛干嘛,而非想干嘛干嘛。该干嘛干嘛的人,有理想,有规划,按照规律办事。想干嘛干嘛的人,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

曾国藩说:“天下事,有所利有所贪者成其半,有所激有所逼者成其半。”只要真正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大部分社恐都是可以自愈的。

内向的也有很多做得好的,外向的也并非每个人都做得很好,何况,人的气质是可以改变的。与其轻易定义自己是某种人,不如多想想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律师。

只要真心想做律师,热爱这个行业,积极找方法,认真对待每一个人,认真做好每一个案件,大都会有所收成。


如果屏幕前的你,刚好是个觉得自己有点社恐的人,看了上边几位律师的分享,是不是更坚定了在法律这条路上走下去的决心呢?

其实,律师也是一个职业,既然是个职业,那么就必然也包罗各种不同的性格特征的人。律师不一定都是社交达人,最重要的,还是要把专业能力把握在自己手中,沉下心,夯实基础、精进技能,比刻意训练去改变性格容易得多,也更值得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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