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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篇议律丨为什么当律师?这是我见过最走心的答案
01
一则体制难考、工作难找,从考编的千军万马中艰难杀出重围,还没体验一把稳定生活,我便扭头走了,那前面的努力不白费了。既然考上,当然优选体制。
二则机关是对新人最友好的职场:只要想学就能学到本领,只要不懒就一定有活干,只要不作就一定能交到朋友。在机关工作,只要细心负责,基本出不了大错,有较为安全的试错空间,且纪律严明、充满正能量,适合正能量年轻人成长。
三则机关工作能有效扩展人脉,无论未来是否转型跳槽,机关工作打下的人脉都是干事创业的流量资产。
可能很多职场萌新看不上机关的稳定,但没有走进墙内,哪闻墙内花香。如今已是体制外的我仍非常感恩曾经的“娘家”单位,它们给过我那么多锻炼和成长的机会,让我成为今天勇敢自信的自己。
借用清华大学何海波老师的话说,“王学堂是一个把法律行业几乎要全部做一遍的法律人。”我的一位朋友预言,“王学堂律师的最终目标肯定是王学堂老师。”年过50的我也正时刻准备着等待命运的呼唤和安排,向法学教师职业进军。
说起来,做法官,刑事审判指导案例354号就是我的杰作,另外还有10多个案例发表在《人民法院案例选》;做公职,我曾经荣获过中宣部、司法部“六五普法模范个人”、司法部新时期司法为民好榜样荣誉称号;做兼职老师,我的学生们多年和我还有联系,我也有多篇论文和法学评论,《最高人民法院也曾经当过被告》就是其一。
回顾着大学毕业后的28年,回顾自己的人生历程,如果能够回到1995年,如果我的面前摆了三份offer:我是当法官或检察官,做律师,还是选择法学院老师?
或许我还会首选法官。大多数学法律的人都有从事法官职业的憧憬。因为在法学院,所有的教学都是以审判为中心的,甚至可以说中国法学院致力于培养的是“判官”(定分止争,裁断是非),而律师、检察官、警察等不过是作为审判的辅助需要而存在。这样的教学体系以及“包青天”的国人思维,让大多数学生的就业首选法院。
我在32年前选择法律为自己的报考志向时,最想进的单位是法院;28年前选择自己的职业生涯时,首选的仍然是法院。曾经认为自己会在老家的法院工作一辈子,我会像那些一辈子都工作、生活在法院的老法官们一样,最终从法院光荣退休。虽然在法院工作12年后调离,因偶然的机缘进入行政机关,但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会离开法院和放弃法官职业,我的最高职业规划是能够在基层法院当个副院长,而梦想是从事法院工作满30年能够获得最高法院授予的荣誉纪念勋章。而今,俱往矣!
当然我也可能选择教师。在年轻的时候,我总是不自信,总认为就自己那“一桶水不满半桶水晃荡”的水平怎么敢为人师。但30年过去,我的思想大有所转变,因为“要给学生一杯水,老师要有一桶水”,这是份逼着自己学习的职业,其实律师也一样,没有案件你不可能去认真钻研业务,有了案件,会迫使你精耕细作。许多人认为当法学教师好,可以拿着工资,然后兼职律师,其实“青椒”法学老师我认识不少,是很辛苦的,各种考核让他们有点像天天强迫下蛋的鸡。至于代理案件,虽然能赚点钱补贴家用,但目前的案件越来越复杂,搞不好就会砸了自己的牌子,著名光环、大学教授身份这些都是稀缺品啊。
我也可能选择律师,前提是对这个行业要有所了解。可以说,越是了解律师这个行业,我越是热爱律师这份工作。30年前我为什么不首选律师行业?没有案源、害怕喝酒、害怕与法官打交道。
现在看来,这都不是问题。大学毕业出来,加入律师团队,跟着律师指导老师实习,不但学到实践知识,而且实习老师给你开工资,有无案源和你有多大关系?你不可能一出来就想独立吧?
至于喝酒,说实话,我原来在体制内因为应酬有时还不得不喝酒,尽管我极端不喜欢,辞职3年了,我几乎滴酒不沾,特别是从来没有和客户觥筹交错。因为人家看重的是你的法律服务,你喝酒多,人家就把案件托付给你?绝无可能。
与法官(检察官、警察等人)打交道。那些年,社会上流传着当事人、律师和法院法官的勾兑传说,似乎这就是现实,这就是主流。不能说这种社会黑暗现象一点没有,但要知道,能够和法官攀上关系的,绝非寻常人。在强大的关系、权力面前,我们律师自觉退让,这一点我承认。但我们更要承认,绝大多数人还是没有关系的,这种情况下打官司还是靠诉讼本身,而不是歪门邪道。事实上,就我自己当法官和接触的法官看,大家都尊敬有专业水准的律师,对那些“勾兑派”律师往往敬而远之,因为都不愿意蹚浑水。我自己的理解是:官司输了,有法官的原因,但更多还是作为代理律师的我水平有限,至少我的代理没有打动法官的内心,这说来还是我的问题。
可惜时光不能倒流,等我想明白了这些,已经是在大学毕业近30年后。我从来不后悔自己的职业选择,相反我无比感恩命运的安排:心之所动,兴趣由之。无论哪份职业我都喜欢并愿意为之努力,因为内心那份对法律的热爱永远。
02
假如可以让时光倒流,我更愿意当一名法学院老师,用心教诲,请我的学生,选择加入律师,让法律事业的花朵灿烂绽放。
我要告诉我的学生,如果选择做律师,请秉持内心善良,驳斥以后司空见惯的丑恶和谎言;
我要告诉我的学生,如果选择做律师,修炼以使心脏强大,时刻蓄力冲破乌云、飞向晴空;
我要告诉我的学生,如果选择做律师,追求正义,不停吹响利益较量的战斗号角,以道义抚平心头的不堪;
……
正如马贺安老师言,“律师是一个以道德取胜的职业。”
做个好人,不仅是个好律师。
当年的现实是:在某海事法院实习,庭长说先做律师也挺有意思,花个两年时间,各色案子做一做,看尽人间冷暖,然后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方向,做一个大律师。我实际的选择是跑去某保险公司做了法务,因为给交公积金,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在公司,第一个月就实现了案源自由和案件处理自由,印象最深的是一天内要开三个庭,还在不同的区县,妥妥练习了我开手动挡车的技能。
后来做律师,个中原因比较曲折。而做保险法律师,完全是因为自己给自己贴了标签,然后做着做着把标签做成了现实。
当下,再看这个选择题。排除法,我首先会pass律师,原因相同(我知道也存在有不错福利的律所,但是我周边没有,直接略过)。在检、法和老师之间,我更倾向于选择法学院老师,从基本打不通的办公电话可以一窥周边法官的日常工作量,我可以接受事多,但不想每天被当事人和律师腹诽,所以最后就是老师。理想状态是做十年法学院的老师,做一些研究,弄一个兼职律师的身份,用更加立体的方式服务于法治建设。
03
(1)律师的工作非常自由。作为一名独立律师,除了约见客户,从不坐班,从不打卡,从不开会。律师当久了,会对自由上瘾,再也不会思念甚至惧怕朝九晚五、挤地铁上下班的生活。偶尔去公检法司法律援助,坐班八小时简直是一种“酷刑”折磨,约束了律师早已习惯自由的灵魂。每去一次,都会更坚定做律师的信念。
(2)律师的工作内容,每天都是新鲜的。律师时常需要到处奔波,调查取证、立案开庭。打交道的,除了当事人,一般都是公检法等国家部门,能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体验不一样的烟火。
(3)律师是一个很容易获得成就感的职业,帮当事人打赢官司、拿回钱就是律师永不枯竭的快乐源泉。
(4)律师的人际关系简单。没有办公室政治,没有利益纠葛,接案子做案子,低头干活,闷声发大财,自扫门前雪,不管瓦上霜。
(5)律师的社会(和家庭)地位相对较高。普罗大众对律师职业比较认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不少公检法公务员,离职后,首选职业就是律师。
2、律师职业的特质,令人向往。
(1)律师能永久保持学习的习惯。社会日新月异,法律与时俱进,律师自然紧随其后。每天更新法律知识,复盘总结办案经验,不学习就要落后,落后就要挨打。
(3)律师性格直爽,不拐弯抹角,不喜欢当事人重复与案情关系不大的细节,时常打断对话、提问引导或者主导谈话。
(4)律师聊天要收费,因为律师不是单纯地聊天,而是在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律师解答不是随口说说,是在法律检索的基础上,形成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所以咨询要收费。
(5)律师思维敏捷,逻辑缜密,能够及时挖掘细节、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当事人摆一堆证据材料出来,加上口头叙述,律师就要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厘清事实,将复杂的交易提炼成清晰明了的法律关系。
(6)律师时间管理能力不错。做事非常讲究效率,能今天办完的事,一定不会拖到明天。
(7)律师讲话用词严谨,一般会尽量避免使用“绝对”“必须”“肯定”“没问题”等绝对化词语,大多使用“可能”“不排除”“也许”等留有余地的词语。
3、律师职业的劣势,尚可接受。
(1)律师自由有代价。律师没有工资,每年要给律协、律所交管理费,自己承担社保、公积金,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
(2)律师行业,案源为王。有案子就有收入,没案子就喝西北风。
总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我已有熊掌,不想再吃鱼。
(以上部分内容仅适用于独立执业诉讼律师)
我在想,如果把这个问题拉回现实,交由现实中即将毕业、面临职业选择的法学生来回答,他们会如何回答,或者说如何作出现实抉择?
或许他们的回答不一,各有各的看法与考虑。如果从已经有所经历的过来者角度出发,或许做抉择前的考虑更为重要,那考虑因素又包含哪些呢?私以为包含“知己知彼”两个层面:
1.知己,即全面地了解自己:
①自己的兴趣所在:即自己对哪一个职业有更强的兴趣或者意愿(教书育人、居中裁判、解决各色现实问题等);
②自己的能力所在:即自己相对突出的能力是什么(如研究能力、自由心证、社交与抗压能力等);
③自己的劣势所在:即自己不擅长或者不能接受的事项(如薪资低、压力大、工作内容相对枯燥、生活被工作占据等)
2.知彼,即全面地了解职业:
①职业要求:即这份职业所要求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②职业优势:即这份职业能给我带来的最大优势是什么;
③职业劣势:即这份职业存在最大劣势且我无法接受的是什么;
两者了解完毕,继而需要做的是“适配”,根据己之所愿、己之所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选择。当然了,这里的适配前提是对己、对彼均有充分的认知,获取认知最好的路径还是要有所体验,实习或许是相对较佳的获取认知的路径。
希望屏幕前需作职业选择的你,可以找到心中所爱、奔赴山海!
稻盛和夫说,要想拥有一个充实的人生,你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另一种则是“让自己喜欢上工作”。
而我选择律师,大概是属于第二种,因了解而喜欢,因熟悉而热爱,因做律师而喜欢做律师。
做律师带来的成就感与获得感,想来大概有这么几点:
1. 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真实地帮助一些人,改变一些事,可能律师的角色大多数都在充当配角,而能改变事情发展走向的配角,我们愿称之为最佳配角。
2. 能在有限的人生中,接触不同的行业,了解不同的人与事,持续地学习与成长是对这份职业的要求,更是律师职业本身的精彩。
3. 能在纷繁的世界中,抵近诱惑,而拒绝诱惑;能在复杂的人际中,直面人性,而拒绝冷漠;能在善与恶之间,做出选择。
有一位律师前辈问我,你知道争议解决律师特别像什么吗?
像英雄?
不是,像一名特种兵。我们总在深入敌后,我们总在争端前沿,我们没有距离上的后援,更没有充足的准备时间。我们时刻准备战斗,又时刻准备接受失败。
听起来,挺难的?
是非常难,所以做律师,才很酷。
2、选定职业前:对任何合法职业都不应该有偏见,社会分工不同,存在即合理,选择哪个职业,是个人的自由。每个人的审美不一样,需求也不一样。不要看别⼈的热闹,要多问问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选定职业后:可以多考虑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律师、什么样的检察官、什么样的法官、什么样的老师。
3、从职业价值来看:
因供给方不同,代表的利益方不同,职业价值也就不同。律师是由委托人供给,由市场选择,谁买单,就忠于谁的利益,为谁负责。
检察官代表国家指控犯罪,法官公正裁判,律师对当事人负责。
4、选什么都行。
有人说:这个世界没有给任何人保证公平的义务,有的只是在现实环境中找准自己的定位,做自己想做的能做的事。
否则,愤怒了一辈子,批判了一辈子,却什么事都没干成。
二八法则从某种意义上也叫不公平法则,很现实,也很残酷。它的不公平,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唯一能决定的就是选择成为“二”,还是成为“八”。无论想在哪个赛道成功,都要不断地从80%进入20%。
总之,人生是场体验,工作只是手段,生活才是目的,无论做何选择,都要响应自己内心的呼唤。最后,我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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