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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2023年第11期|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作者:鄢伟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刊期:《世界经济》2023年第11期

原标题:劳务派遣在中国的演进历程与动力机制

本刊网址:www.jweonlin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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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历史线条拉长去看,劳务派遣在中国曾经一度指代国际劳务合作和外资机构用工,在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职工下岗浪潮中,又作为非标准劳动关系承载了制度转轨使命。在当代生活语境下,无论是食品、快递、保洁、保安这类普通职业,还是金融、邮政、电信、石油行业,从贩夫走卒到身居庙堂的政府职员,劳务派遣已经登堂入室,成为司空见惯的用工模式。支持者认为劳务派遣不过是劳动关系刚性化的伴随产物,而非三性岗位滥用”“同工不同酬等问题又将劳务派遣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推动劳务派遣未来的良性发展,有必要回答两个基础性问题:劳务派遣在中国的演进历程具有哪些特征事实,背后的动力机制是什么?

本刊在2023年第11期推出鄢伟波撰写的《劳务派遣在中国的演进历程与动力机制》,试图理解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在演进历程上,劳务派遣1994–2021年在中国的演进呈现政策任务承担、加速、井喷、规范普及和收缩五个阶段特征:国企改革职工下岗,劳务派遣政策任务承担阶段(1994–2002);劳动力成本上升,劳务派遣加速阶段(2003–2007);劳动力市场管制强化,劳务派遣井喷阶段(2008–2013.6);新就业形态兴起,劳务派遣规范普及阶段(2013.7–2019);新冠疫情冲击,劳务派遣收缩阶段(2020–2021)。在地域特征上,劳务派遣在总量上的空间分布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但在强度上的空间分布较为均匀,劳务派遣是一个普遍现象。在行业特征上,劳务派遣行业具有明显的混业经营特征。一方面表现在行业分布上,劳务派遣企业主要兼营批发零售业、建筑房地产业和各类服务业;另一方面表现在经营内容上,劳务派遣企业兼营外包、分包、职业中介和劳务服务等业务。

在动力机制上,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伴随着劳动成本上升,基于法理构建的劳动关系刚性化加强了劳动者保护。不过,《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表述闪烁其词,使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成为灵活就业供给与需求的“撮合商”。2013年《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对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和劳务派遣行业进行了规范化,尝试修补 2008 年《劳动合同法》的“制度漏洞”。2013年《劳动合同法》修订对劳务派遣行业的规制,短暂降低了派遣劳动者数量、提升了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成本,但对劳动者的福利影响不确定。中国劳动力市场对灵活用工的需求使劳务派遣爆发出强劲的反弹力,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在2015年后重新进入上升通道,2016年新注册劳务派遣企业相对于上一年开始增加。灵活用工需求和劳动者保护之间的力量此消彼长,刻画了劳务派遣在中国的演进历程。波兰尼1944年提出的“双向运动”概念为劳务派遣的起承转合提供了解释:当土地、劳动力和货币等具有社会属性的虚构商品被市场化(即经济“脱嵌”社会)时,附着在这些商品中的社会属性(如人格)为抵制市场自发调节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会寻求劳动法、社会保险和关税壁垒等旨在增加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的社会保护。

理解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过去和现在,有助于研判劳务派遣的未来,完善政策取向、工具和时机。

交易的属性不同,治理结构即组织的成本与组织的职能也应不同。用简单的治理结构去处理复杂的交易问题会把事情搞乱;而用复杂的治理结构去解决简单的交易问题则成本太高。在资产专用性低、任务可分程度高的交易中,即使强制劳资双方签订合同,合同本身也是松散的,双方处于随时可能违约的状态,这显性表征为发展中国家客观存在的高比重非正规就业。诚然,企业降低劳动成本、规避用工责任的动机将派遣劳动者置于不利境地。但指责“非三性”岗位滥用劳务派遣,将劳务派遣为非正规就业者提供的就业机会束之高阁,本身隐含着主观判断和一定程度的墨守成规。直接比较用工企业劳务派遣与传统用工劳动者的收入,对不同劳动者和工作岗位之间的差异视而不见,又可能高估“同工不同酬”,重典治乱反而可能对劳务派遣矫枉过正。

过犹不及,事缓则圆,公共政策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区分非理性制度和非理性制度下的理性行为,避免陷入盲翁扪龠的境地。劳务派遣是非正规就业向正规就业过渡的一种形式,劳务派遣的普遍化是市场灵活用工需求与劳动者保护博弈的结果。与其认为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关系的刚性化导致了劳务派遣超常规发展,毋宁将二者看作整体。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留有余地的,尽管引出了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但劳务派遣熨平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可能的激进性,使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路径更加平缓。2013年《劳动合同法》修订及《劳务派遣暂行条例》对劳务派遣的限制,在高失业率的劳动力市场中受到市场力量的抵抗,导致劳动者权益没有提高,反而加重了企业成本。以自上而下劳动力市场规制作为主要工具的反向社会保护,尤其需要注重时机选取。在保就业压力突出的后疫情时期,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应侧重职工安全健康、基本社会保障和最低工资遵从等职工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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