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加征关税排除退税资料及操作指南(东莞海关)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3号),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如何退税?退税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可参考文章:
2.深圳海关:对美加征关税排除退税业务解答及联系方式
3.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对美加征关税排除退税业务流程
以下为东莞海关对美加征关税退税申请细则,企业可参考办理退税业务,其他关区的退税申请流程请咨询申报地海关办理。
东莞海关退税申请所需资料
退税申请资料包括情况说明、退税申请书、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原关税缴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公众号对话框内回复“东莞对美退税”,获取退税资料模板。
东莞海关通知根据(关税司关于实施第二批600亿美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税管函[2020]28号),对于清单一中的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自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请相关进口企业向我关申请办理关税退还手续。
请涉及企业带齐以下资料前来我科办理退税手续(请涉及企业自行统计涉及报关单后与我科数据核对,并尽可能一次性提交所有报关单)。
退税所需资料:
1.情况说明。
2.转账退税申请书一式两份(右下角申请人签章处加盖公章并签名、填写具体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一票报关单对应一式《转账退税申请书》(两份),请确保退款账号与账户名称与开户许可信息一致)。
3.报关单复印件。
4.关税税单复印件1份。
5.公司开户许可证。
6.公司涉及退税资料汇总表(包括报关单号、申报日期、公司名称、涉及退税商品、商品十位税号、退还关税税额、联系电话)。
7.若不申请退还的企业请提供放弃退税声明。
(退税情况说明模板)
公众号对话框内回复“东莞对美退税”,获取退税资料模板。
第二批第一次排除清单
对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一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2020年8月21日截止)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排除清单一,已加征的关税予以退还)
(排除清单二,已加征的关税不予退还)
自2020年3月2日起,如果你的HS编码不在过往排除清单内,都可以申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232措施清单内的除外)。小二君建议企业积极提交排除申请。申请操作指南>如何申请对美加征关税市场化排除?这份指南请收好
更多中美关税资讯,请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栏了解:
来源:关务小二综合自东莞海关。
相关阅读
热文推荐
实操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