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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医疗器械新规MDR即将执行,海关提醒相关企业做好应对准备
前 言
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是构成医疗服务体系的三大支柱。其中,医疗器械是国际公认的高新技术产业,代表着一个国家高新技术的综合实力。
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扶持以及市场需求的增加,我国医疗器械行业销售规模整体保持增长态势,医疗器械出口额度逐年增加:2019年出口总额达到891.29亿人民币,同比增长达13.13%,2020年医疗仪器及机械出口总额为1259.3亿人民币,同比增长41.5%。
基于医疗器械产品特性,各国医疗器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都相对比较突出,本文对即将强制执行的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建议,供出口企业参考。
(EU 2017/745)MDR据悉,欧盟将于2021年5月26日强制执行新版医疗器械法规MDR(EU 2017/745)。
2017年5月5日,欧盟正式发布新版医疗器械法规MDR(EU 2017/745),取代旧的医疗器械指令MDD( 93/42/EEC)。新旧法规交替过渡期为三年。
2019年,海关总署组织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成功应对欧盟MDR新规,促使欧盟在2020年4月24日正式宣布将《医疗器械法规(MDR)》强制实施日期推迟一年,这为中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争取到了宝贵的缓冲时间,但强制执行日期2021年5月26日已近在眼前。
一、新法规下欧盟医疗器械的主要分类
侵入式医疗器械MD根据风险等级再细分为 I、IIa、 IIb、III类;非侵入式体外诊断器械IVD依据风险等级由低到高细分为A、B、C、D四类。
二、新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的主要变化
三、相关企业应该做好应对准备
来源:南宁海关、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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