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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椒“侵权”上热搜,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调味品协会、火锅协会发声

调料家 2023-04-14

近日,四川成都、遂宁、眉山等地,多家餐饮企业,店面招牌、菜谱菜碟因为带有“青花椒”的字样,被上海一家餐饮管理企业告上了法庭。


起诉这些店的则是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认为,自己注册了“青花椒”商标,这些餐馆侵权了。但被起诉的四川餐馆认为青花椒是调味料,用它做招牌不能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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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翠堂回应:维权是第三方公司负责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表示,该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青花椒鱼,企业规模做大后,他发现江浙出现模仿甚至骗取加盟费的不良商家,遂产生了保护品牌的想法,他强调,绝没有通过恶意诉讼或者利用商标,来赚钱的想法。



2020年,一家名叫正尚律和的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找到他表示,愿意0律师费帮助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维权,但作为报酬所有维权所得费用皆归这家第三方公司所有。



万翠堂的创始人表示,对于起诉多家招牌带有“青花椒”三字的餐饮店,此前因全权委托正尚律和公司代理因此具体细节他不完全知情。接下来万翠堂公司将对不属于侵权的餐饮店撤诉,对恶意侵权的公司将继续保留维权,同时在查明事件来龙去脉之前,保留对该知识产权公司的起诉权利。


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刘卫国,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商标代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法律咨询(律师执业活动除外)等,大股东为刘卫国,持股比例为98%。目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正尚律和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万翠堂公司创始人表示,从去年3月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以来,万翠堂只收到了两笔共计35000元的赔偿金,且按照约定全数转给了第三方公司。接下来,他将撤销对不符合恶意侵权的餐馆起诉,但对恶意侵权的假冒公司将继续维权,同时也保留对第三方公司的起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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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从业者:害怕釜底抽薪


“青花椒事件”在四川餐饮圈引起了巨大的波动。成都一位被索赔的店主泪诉:本来遭遇疫情,他们餐饮业就非常困难了,利润也非常微薄,连人都请不起了。



而他们(指商标拥有者)仅仅花了几百块钱注册了一个约定俗成的商标,却可以向商家们索赔几万元,这让他们非常气愤,也难以接受。


成都餐饮业主 张先生:我们是成都一家青花椒鱼火锅店,被上海一家餐饮公司告“青花椒”商标侵权,最后法院判我们赔偿3万元。



成都餐饮业主 唐女士:他注册商标是青花椒,我用的店招、菜单、菜品、装潢使用了“青花椒”三个字。


因为十月份就第一次被上海的这家餐饮管理企业告上法庭,在成都青羊区万寿四路开“青花椒鱼”的唐女士就把店门前招牌上的“青”字取了下来;等到12月上旬第二次被告“侵权”,唐女士索性关闭了店门。


不仅四川网友对此感到诧异与不解,就连中国烹饪大师、川菜大师肖见明也表示:“我做了一辈子川菜厨师,连青花椒这个词都不准我们用,是没有道理的行为。”记者查询发现,仅在成都,店名带青花椒的餐厅至少有3000家,几乎每家川菜馆都有青花椒这个味型的招牌菜。作为成都一家以青花椒为主的特色餐饮企业,吃城都·青花椒火锅鱼总经理袁先祥表示,“青花椒事件”让他感到特别震惊,“大家都知道花椒是川菜的灵魂,花椒分为青花椒和红花椒。吃城都不仅拥有三代单传的青花椒鱼技艺,还是荣获某第三方消费点评平台青花椒必吃榜的餐厅。青花椒对于我们来说是灵魂,如果被其他人占为己有,相当于是釜底抽薪。不只我们,许多餐饮同行也会受到波及,这对我们四川餐饮行业的打击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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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调协:“青花椒”不宜作为商标注册

12月25日晚,四川省调味品协会发表声明称,青花椒是四川、重庆、云南、河南、安徽等地的一种农产品、一种原材料,是川渝地区家喻户晓的一个通用名称,不宜作为商标注册。

在“青花椒”诉讼中,一旦法院判决限制餐馆在菜谱、招牌中使用“青花椒”字样、图案,将使餐饮业处于被动局面,并殃及调味品品牌,进而造成整个产业链断裂。鉴于此,四川省调味品协会期待相关部门能妥善协调、司法机构能依法慎重处理“青花椒事件”。

四川省调味品协会称,必要的时候,四川省调味品协会将联手法律团队,团结种植、餐饮、医药行业,会同各大调味品协会、餐饮协会及相关协会,对“青花椒”商标提起无效申请程序,并不排除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解决“青花椒事件”中所涉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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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火锅协会:对“青花椒”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诉讼

12月26日,四川省火锅协会也发表声明表示,将对商家提供法律援助;组织行业专家研究,成立知识产权维权中心;对“青花椒”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诉讼;呼吁商标部门健全相关法律。
据川观新闻报道,四川省火锅协会已经联合重庆市火锅协会等行业协会、吃城都· 青花椒火锅鱼等青花椒企业成立知识产权维权中心,以杜绝日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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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市场监管局:体现商户用料和经营特色,且不造成混淆

“青花椒是一种植物的名称,也是一种香料的名称,它能否注册为商品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今日(12月27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商标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李杰在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青花椒作为一种重要佐料、调味品,经常被使用在川菜中,但它在调味品领域是不能注册的。青花椒可以在机械、托管服务等领域使用,就好比苹果在水果领域不能注册,但可以将手机商标注册为“苹果”;类似的如小米也能注册为手机商标等,但不能在食用米类中注册。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了‘青花椒’商标的注册。我们认为,鉴于‘青花椒’是川菜的重要佐料,餐饮商户为体现其用料、主要原料和经营特色,在其菜单、菜名或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几个字,不造成混淆误认,是可以的。”李杰表示,商户们在使用“青花椒”名字的时候,不会让人联想到是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而是商户自己在经营,体现的是该商户自己的经营特点。

按照《商标法》第11条、第57条、第59条的规定,这样使用不会或可能会造成混淆误认、是否会或可能会造成混淆误认,还要考虑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即川菜商户在菜单或店招上使用“青花椒”三字作为自己菜品特点或用料和经营特点介绍,不会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或者许可他人经营使用。

最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商标监督管理处提醒广大商户和商标注册人,从最近媒体报道“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青花椒”这几件事,可以看出商标对商户生产经营的重要性,它不是可有可无的。因此,要重视商标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学习。只有具有相应的基本知识,才能沉着应对,发展扩大。有关行业协会面对众多商户被诉的情况,要积极研判形势,给予支持。行政职能部门要及时指导,正确解答法律法规。同时,商户和商标注册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不能滥用权利,权利有边界,不是无限的,只有敬畏、尊重权利,权利方才能予以保护。

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此次“青花椒”事件看似荒唐,但也为“川籍”餐饮行业乃至全国各地的地特性餐饮和调味品企业给出了一个发展指向:做足特色之外,还要注重品牌建设和产权保护。

本文综合自央视财经、川观新闻、四川手机报、四川新闻网、锦观新闻等。

编辑:矛石(sanshao520875)
设计:苟托
审核:孟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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