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禁用!成都发布重要告知书
经常去菜市场的消费者
对“生鲜灯”并不陌生
它能让原本黯淡无光的肉类、果蔬
在打光后显得格外新鲜红润
成为不少商家使用的“美颜神器”
对消费者感官认知造成一定的误导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一言以蔽之
商家卖生鲜食品时
不能再用生鲜灯了
11月29日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向全市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
发出提醒告知书
即日起,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对使用的灯具开展自查,对不符合《办法》要求的照明等设施及时停用并进行更换。市场开办者要落实主体责任,统一更换或者督促场内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更换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等设施应以不明显改变所售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为标准。
《办法》施行之后,对仍继续使用不符合规定照明设施的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以确保食品安全。
近日
政事君走访了
位于成都成华区、锦江区的
多家农贸市场、商超
有超市已改用白炽灯
但“美颜”现象仍屡见不鲜
无论是上规模的大型超市
还是普通农贸市场
乃至10多平方米的肉店、水果店
给肉类打光“美颜”
水果鸡蛋打光“提色”的现象仍存在
▲使用“生鲜灯”后的筒子骨对比图(右边为自然光下的图)
▲使用“生鲜灯”后橙子对比图(右边为白炽灯下的橙子)
至于为何安装“生鲜灯”
肉摊店老板们的回答几乎一致
“节约电嘛”
但对于该灯的光源
是否会影响消费者判断肉品品质
有肉摊店老板表示
“肉品好才有回头客,和灯光无关”
也有老板坦言
“这种灯会让肉色变好看
大家都安装了
我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点击这里查看详情)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
自12月1日起
成都将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
督促指导成都市食用农产品市场
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
帮助销售者及时整改
市民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监督举报
蓉城政事记者 章玲
综合红星新闻、成都日报
编辑 向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