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花了半天时间读完《撕掉单词语法书,英语就该这样学》,书中很多观点与我们的理念不谋而合,我摘了些对大家有帮助的内容,结合自己的学习和教学经历,跟大家分享。
这本书的作者叫杨萃先,原新东方教师培训师、多名明星企业家的英语教师,据说她还把家里初中学历的小保姆辅导成了雅思英语老师。这本书可能会颠覆你的英语学理念,纠正你的错误思维。书中语言简单,观点清晰,有说服力。
本书开头先列出了两张表格,一张是中国学生的英语学习时长:中国学生在大学本科结束时,共花了14-16年、2040个课时(不包括课外学习时间)学英语,这几乎是世界上最长的英语学习时长;另一张是雅思平均成绩全球排名——在过去20多年里,中国学生的听、说、读、写每一门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差的。这两组数据放在一起对比,说明我们英语学习效率很低,方法存在很大问题。很多机构提倡背单词,因为很多利润来自词汇书、词汇班、单词App;一些高分学霸也提到过背单词,但这也不能说明背单词是很科学的学习方法——他们如果不背单词,而是在阅读中掌握单词,可能用一半的时间就能取得相同的效果。就拿学汉语来说——如果我们在汉语学习中背“单字”:这样背起来无聊、艰难,而且大脑里缺乏“图性感”,比如看到“兀”这个字,脑海里一片空白。而如果我们把每个汉字放在“词串”里,就会有强烈的“图形感”,比如:以汉语类比英语,我们肯定认识have这个单词,但只背过这个单词是没意义的,因为它不会单独出现,我们要把它放在“词串”里背诵:have lunch 吃午饭have a bath 泡澡have a meeting 开会have a cold 感冒
只有把单词进到“词串”里才有意义,大脑中才能浮现出相应的画面。abandon 放弃abundant 富足的abuse 滥用;咒骂……
一个一个地往下背,可能当天记下来几十个、上百个单词。但过了几周,可能就忘掉了一大半。而且在阅读中遇到也不能很快地反应过来。而人类的大脑对画面非常友善,比如你十年没见过的同学,他们的名字你可能忘记了,但能记住他们的脸。所以,在语境中背单词,效果更好。在古希腊神话中,掌管大地的女神称为“盖亚”(Gaia或Gaea),通常被翻译为“大地女神”。盖亚是世界的开始,所有的神都是她的子孙后代。在后来三代神灵之间的争斗中,她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角色宛如宫廷戏中的老太后。在希腊语中,盖亚的名字Gaia或Gaea的含义就是“大地”。英语中表示地球、大地的词根ge-/geo-就来源于此,并由此产生了许多与地球、大地有关的单词。词根ge-/geo- 地球,大地geography 地理;地理学;地形geology 地质;地质学George (人名)乔治,意为农夫、地里干活者
很多同学都很推崇词根词缀背单词,觉得这种方法非常棒。词根词缀确实是高学历英语学习者要了解的内容,但如果以词根词缀背单词为主,而忽略了阅读,反而本末倒置、得不偿失。其实中文也经历过“词根词缀”的漫长演变,以“木”为例:就像英语词根一样,汉字的偏旁部首也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而且以“木”作为“词根”衍生出了很多其他字,比如:休:人靠着树木是因为累了,所以要休息。末:“木”上加一横,指明树木末梢所在处。本义树梢、尖端,后泛指最后、终了。本:“木”下加一横,指明树的根部。后泛指事物的根源,与“末”相对。本末倒置的意思就是事物的首尾颠倒。采:上面部分代表一只手,手在树上,指采摘。
但没有语文老师是这么讲汉字的,没有语文老师让你一次性记住“木”“休”“末”“本”“采”。用这种方法即使背过,由于脱离了语境,也无法理解汉字的运用,得不偿失。英语单词的一个特点就是“一词多义”现象非常普遍,因此很多同学背单词的时候,会把它的几乎所有意思全部背过(我也曾这么干过),但这是一个非常低效的方法。汉字“烂”有四个意思:某些固体物质组织被破坏或水分增加后松软。例句:牛肉煮得很烂。破碎;腐烂。例句:苹果烂了。破烂。例句:衣服穿烂了。头绪乱。例句:这真是个烂摊子。
如果按照这种方法,学生在回想起“烂”这个字的时候,情绪会出现严重失调,不知道是苹果腐烂发臭,还是衣服破破烂烂,还是思绪纷杂。他们的听力感觉、口语感觉会全面混淆。还有一个误区,是背词典。很多教育机构的老师会炫耀自己大学时候背了几遍词典,以给自己镀金。其实这并不能证明背词典是一种科学高效的学习方法,也不能证明这位老师的英语水平有多高。词典是工具书,是用来查询的,在阅读中遇到不会的单词,打开词典查一下。词典不是课本、教材、阅读材料,不能用来背。
那该如何掌握单词呢?书中提到了正确做法:看文章、看句子,分解“词串”,领悟单词在“词串”、句子和文章中的含义。“词串”也称“词块”,指的是你一看就能产生图形感的最小语群,比如:unconditional love 无条件的爱——场景图:妈妈抱着宝宝put some lotion on your face 往脸上抹点润肤乳——场景图:往脸上抹润肤乳Don’t be picky about your food! 不准挑食!——场景图:孩子挑食,家人拍桌子
很多同学会把“词串”误认为是“词组”,以为是类似“too...to...”“not only...but also...”这样的组合。其实不然,“too...to...”这类叫作“固定搭配”,你需要根据这个结构填充内容,无法直接使用。“词串”要么是一个有意义的组合,比如“unconditional love 无条件的爱”,要么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比如“Don’t be picky about your food! 不准挑食!”如果只背单词,而不背“词串”,那么你在使用的时候就必须把单词再组合在一起,会花费很多时间,还可能会顾此失彼。
作者认为大量做语法题是中国学生学不好语法的根源。原因有三:当你反复对比“in Monday”“at Monday”“on Monday”“from Monday”的时候,你的大脑收到了4个信息,其中只有1个是正确的,其他3个都是错误的。大脑会把错误信息也当成正确的储存起来。
做语法题没意思。任何没意思的事,你都干不好。
把时间花在抠细节上,耽误了学生们阅读的宝贵时间。正确的学语法方式,是大量听、读,以正确的语法反复刺激大脑皮层。这样连犯错误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你会觉得那个错误的选项非常陌生。
在传统的英语学习中,很多人会纠结于细微的发音,纠结于动词、名词、介词的使用。比如:in是什么成分,啥意思?可不可以用of?想问一下这句话为什么用of不是for呢?
这种问题恰好暴露了英语学习中的“剑走偏锋”的思维。语言不同于数学物理。数学物理是研究客观世界的学科,其规律是普遍适用的;而语言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主观产物,历经千百年演化,包含各种情绪,不可能都能套用规律。所以,学语言我们要学会欣赏句子、感受句子,动了感情,语法自然就融入了血液。作者女儿在国外读高中,班里有来自12个国家的学生。刚去的时候,只有她在研究语法。她的加拿大老师都很奇怪她为什么要研究状语从句、定语从句。后来她扔掉了自己的语法书,开始按照老师的指导看杂志、看小说,才开始真正学会语法。作者的姐姐是中文语言学博士,她研究到博士范畴的时候,才会钻研中文里的主语、谓语、宾语、表语等语法现象。所以学语法的正确方式是:如果你阅读的时候能看懂,就不要追究语法;看不懂的时候再问老师:“这是什么语法现象?”其实考试考的不是语法,而是正确表达,只要坚持在阅读中输入正确语料,考试中自然能选对,而不用像做数学物理题一样套用公式。Bats sleep all day. I wish I was a bat.蝙蝠一整天都睡大觉,我希望我是只蝙蝠。
如果给小学生讲这个绘本,他们很容易理解“虚拟语态”。I wish I was a bat,我不可能是蝙蝠,所以用was,表明我是说着玩的,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Bats eat bugs.Yuck! I’m glad I’m not a bat.蝙蝠吃虫子。恶心!我很高兴我不是蝙蝠。
这个句子就用“I’m not a bat”。因为我不是蝙蝠,就不用虚拟了。通过这样的前后对比,哪怕是五六岁的孩子,也能理解虚拟语态了。然而大家回顾一下,自己在高中的时候,是不是被“虚拟语态”折磨得一塌糊涂?或者,当时勉强背诵下来了具体用法,高考过后一两年,这个用法又“还给”老师了。我们再回顾一下,自己是如何学会中文语法的。你是否上过中文语法班、买过中文语法书、做过大量的中文语法题?你的语文老师是否经常给你讲中文语法题、做大量的语法分析?都没有。语法是手段,读懂是目的,如果句子能读懂,就不要去思考语法了,否则本末倒置。语法,就像一把小刀,是一种工具而已。如果你用手能掰开一根黄瓜,你还需要去拿一把刀吗?不要为了练刀而练刀。造成阅读理解障碍的语法是非常少的。或者说,只有初学者第一次遇到一个特殊的语法现象,才需要解释。语法不是使劲用逻辑讲出来的,经过大量的阅读,自然就能掌握。
阅读材料要选择与自己生活有高度关联的内容。这些有着高度关联的事,每天会被几十上百次地重复,而且日复一日,所以,你每次干这些事的时候,都会想到关联的刚学过的英语。抬头不见低头见,重复多了,想忘记都难。很多人尝试过原版书,但都败下阵来,内容太多,根本坚持不下来。那么厚的一本书,你可以挑取你最喜欢的、最感动的、用法最经典的内容,认真阅读,甚至背下来。比如读《Harry Potter 1》时,我就摘下了这么一段,反复阅读体会:Dursley stopped dead. Fear flooded him. He looked back at the whisperers as if he wanted to say something to them, but thought better of it.
He dashed back across the road, hurried up to his office, snapped at his secretary not to disturb him, seized his telephone and had almost finished dialling his home number when he changed his mind.
Dursley stopped dead、Fear flooded him这两个短句节奏短快、紧凑,传递出一种紧张感,而且stopped dead、flood这两组词用得非常灵活、到位,深入刻画出哈利波特姨夫Dursley的极度恐惧。如果是我,我是想不出用如此寻常的词汇来描述出这一生动画面。dashed back、hurried up to、snapped at、seized这几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也映衬出Dursley内心的慌张、忙乱。而且这两段话很有画面感,我在读的时候,大脑里就能营造出相应的场景,然后根据大脑中的场景,用英语复述,再和原文对比,看看还有哪些差异、哪些方面还需要提高。四六级、考研、雅思、托福里面有很多环保、科技、历史、人文等话题的文章,这是因为这些考试要通过一些严肃性话题 筛选出对学术感兴趣、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以培养出高层次人才。如果你对这些话题完全不感兴趣,那么出题者会认为:这个人不适合更高阶段的学习,就要把他淘汰掉。所以,我们在阅读的时候,不要只关注吃喝玩乐、明星八卦,否则不该参加带有学术色彩的考试。作者认为,阅读要从简单的读物起步,找到乐趣,逐渐阅读更复杂的读物。这样做才能持续保持阅读的愉悦感。我高中时买了《书虫》系列的双语读物,每天睡前读20分钟,从初中级别的开始看,到高中毕业时已经能读懂大学初级的了。后来上了大学,又读《21世纪英文报》和BBC(大一)、《时代周刊》(大二),最后读的《经济学人》(大三及以后),每升一级时都会很“扎心”,不过很快就习惯了。“扎心”是进步的前奏。但我个人认为,大学生可直接读《经济学人》,因为我们有非常详尽的精读课程,完全能帮你读透高难度文章。但大家在读的时候不要贪多,刚开始的时候一天一段就好,保证消化吸收。起步最为艰难,但坚持一两周之后,阅读速度会有明显提升。选题的时候,先从自己比较了解的领域入手,比如同中国、生活相关的话题,再慢慢过渡到严肃性话题,这是因为在读自己熟悉的话题时,可借助背景知识辅助理解,减少因语言困难而造成的理解障碍。比如我大二寒假在看《Harry Potter》原版书之前,先把电影过了一遍,了解了主要故事情节和一些魔法咒语,阅读时减少了很多阻力,能把更多精力放在语言上。书中还有一个“极端”的例子可以解释“背景知识对阅读的帮助”,看下面这段话:개구리가石化公司개미를 만났어요。五年期限배가 고픈데,널 잡아먹어야。아이구 개구리님,巴黎协定말씀 좀 들어보세요개구리님과 전 친척인데气候먹는다구요。
里面的韩文是随即抓取的,我们只认识“石化公司”、“五年期限”和“巴黎协定”这几个词串,但如果对气候变化有所了解的话,可以大概猜出这段话的意思:石化公司造成巨大污染。他们有五年期限进行整改。国际社会也制定了巴黎协定加以约束。
所以,广泛涉猎,多读外刊,即使考试遇不到原题,对理解文章也是很有帮助的。以上就是这本书的重点,其它内容与大学生阶段的英语学习没有直接关系,可不作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