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总结评估和民意调查拉开序幕
日前,水利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拟于2019年1月至2月,组织第三方评估单位对各省区市近两年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民意调查。
方案指出:评估和民调,将聚焦河湖长制“有名”和“有实”两个方面,从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建设、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建设、河湖长履职、河湖“清四乱”及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组织推进、督导检查、考核问责、执法监督、培训宣传、河湖管理保护及成效等方面。
湖北省2017年1月在全国率先印发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率先将湖长制和河长制统筹部署和推进,率先建立河湖警长制,率先由党委宣传部门部署开展河湖长制宣传“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率先在长江的武汉段开展长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奖惩,于2017年11月底率先建立河长制+湖长制体系。
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37000名河湖长上岗履职、巡河督导、铁腕护水,于2017年12月打响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聚焦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五乱”现象,开展河湖保洁、专项执法检查、违章建筑清理、河湖划界确权、水葫芦水花生治理五个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成果,16.2万吨积累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河湖垃圾被彻底清除、69.1万平方米的河湖岸边违章和阻水建筑被坚决清除、1129个非法砂场码头和1584台(套)非法电鱼器具被坚决拆除、1412条河流和337个湖泊的水域得到有效管控、38.8万亩被水葫芦水花生覆盖的河湖水面终于露出“美丽面容”……
2018年5月,各级河湖长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打响了以学习宣传贯彻、空间管控、水质提升、标准建设“四大行动”为主体的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统筹专项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让荆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可喜转变,长江母亲河越来越清靓,千湖之省碧水长流正在慢慢变为现实。
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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