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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是美国文化无法摆脱的诅咒
作者:许倬云
19世纪中晚期,每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想要达到的境界似乎永无止境:建立了一个企业不够,还要这企业更进一步地扩大;对同行兼并还不够,更追溯兼并上下游产业,力求各个阶段都要由他一人控制。这种独占的欲望,形成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托拉斯现象。洛克菲勒家产,就充分地发挥了这种作风。
弱肉强食,冲销了所谓自由经济、公平竞争的理想。一个有一千万元本钱的商家,他的存在就剥夺了无数只有十万元本钱创业者的机会。到了这一阶段,赌徒性格遂与个人主义叠合,不仅成为投身资本主义追逐利润的动机,而且这一个人投入的资本主义活动,转化为一个国家的行为特色。最后,逐利不仅是从事某个事业的动机,也是举国献身的人生意义之所系。 在美国历史上,托拉斯的现象早已出现。要到罗斯福总统实行新政的时期,才以公权力的力量限制托拉斯无穷扩张的企图。可是,美国的政治还是受金钱的左右,约束托拉斯的法律始终无法完全落实,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到20世纪的后半段,托拉斯的风气再度猖獗。大股东不再以个人的名义并吞和独占,他们以注册“委托基金”的方式搜集股权,或者以公司与公司之间削价竞争的方式击垮弱者。
到今天,举个例子说,所有关于传播和公共文化的事业,从报刊、出版商、通讯社、音乐戏剧事业、电影业、电台、电视等,都已经合并成全美不超过五家的大托拉斯。不熟悉美国情形的人很难想象:亨利·卢斯(Henry Luce)所开创的《时代周刊》,曾经是公共舆论的基地;在他死后不久,卢斯集团就并入了好莱坞的企业群,也吞并了迪斯尼乐园,等等;更没想到,在这一兼并的产业链上,如此一个集团竟然也延伸于旅游业,将一个大的连锁酒店希尔顿也并入麾下。
由此可知,“财富”已经成为具有动能的巨无霸,其吞噬胃口再无满足之时。“致富”本身既是资本主义的手段,更是其根本特性——这一特性,也是美国文化不能摆脱的诅咒。
财富累积到相当规模,如果属于个人,个人死亡后财富经过继承,最终会分散为许多较小资产。但是,今天的美国个人资产,常常聚合为承受委托的法人团体——所谓“信托基金”,即一个管理财富的机构,只不过拥有相当于个人人格的身份,在中国的法律称之为法人。财富交托给信托基金,使得美国的财富聚集为法人,而不是分散到个人手上。中国俗语“富不过三代”,以家族继承而言,乃是必然的后果。 今日美国则不然:巨大财产的继承者,竟然是有法人身份的信托基金,基金只会成长和累积,而不会分散。若干巨富的财产,由各自巨大的信托基金来管理运营,在美国财富总量中占有惊人的比例。如果不是有这种大型的财团法人作为投资的源头,一时之间,任何事业无论公、私,都很难有所成就。 也许,这就是个人主义高涨的社会内,别出蹊径的调节方式。一个信托基金实际上就是一个狩猎团队,也可以说是草原上的狼群。无数平民的小小积蓄,存入银行或者保险基金,但是最后都合并在许多庞大的基金之下,在市场上兴风作浪,各处并吞——昨天我正在并吞别人,没想到今天自己已经被并吞了。不仅同业之间彼此竞争,胜负由财力决定;各个行业之间,也常常有不同程度的利害冲突。于是,每一个产业都会借重大的信托基金组织设法影响到公权力,使公权力制定政策对自己有比较好的偏向。
因此,财富影响政治,成为难以避免的现象。而且,过去财富影响政治的方式,是地方性小型的财团帮助地方性的政治人物与另外一批政治人物竞争,争取掌握公权力的机会。 到了最近二十年左右,既然财富已经大量地集中,这种搏斗的战场就超越地方而成为全国性的搏斗。每次大选就是钱与钱之间的肉搏,不但每一个候选人要找财团支持——民主、共和两党本来就因为各自自由和保守的趋向,有一些利益相符合的财团金主,此时更是白刃相见,争夺其他财团的支持,而以未来施政的政策作为交换。
最近这次大选,就充分地呈现了这种政权与金权之间的纠葛不清:候选人和某些财团挂钩以后,自己本来的理念和立场,都必须要将就金主的要求而有明显的调整。 资本主义本身是图利为主,因此,金钱污染美国文化,成为难以避免的困扰。从美国立国以来,金钱决定社会地位,金钱决定教育修养,金钱也决定政治权力何所归属。这就是资本主义与生俱来的特色。
在欧洲,资本主义最得势的国家是英国。但是,英国还是有强大的工党力量,可以坚持社会福利作为重要的施政方向。其他若干社会福利发达的欧洲国家,也都是因为财富本身的数量无法与美国相比,财富集中的机制也无法先由托拉斯滚成大雪球,再把许多大雪球累积成为巨大的财富集团。因此,那些北欧的国家在施政方面,就不断地防堵美国资本主义取向的机制——在财富出现快速集中整合的迹象时,公权力就会纠正这一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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