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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不用线下跑!网办指南您收好!
现在复工复产企业越来越多了,我们是本市企业要去外省市临时从事经营活动,发生跨区域涉税事项如何网上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要求,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调整为一合同一报告。
本市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操作指南您收好,跨区域涉税事项不用线下跑!
办理提示:
涉及事项:
操作路径:
操作步骤:
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左侧套餐业务中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本市去外省)”。
第四步:表单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页面,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
第一步: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