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通行费抵扣涉及这些栏次
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特点:
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如下图:
这种发票适用于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客户取得,可以抵扣进项税。发票税率栏显示可能存在下面几种情况,目前3%的最常见。
9%,通行费征收税目为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般计税下税率9%。
3%,《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中关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规定确定: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
……
(二)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通行费电子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是勾选确认后申报抵扣。
通过勾选平台查询到相应的发票,然后勾选确认。
根据勾选确认的统计汇总表,在申报时候填写在附表2的第1、2和第35栏次,和专票的填法一样。
03#
过桥、过闸的通行费发票
从2018年1月开始,主流的抵扣凭证应该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了,这个二哥前面说了填写在第1、2栏次。
通行费纸质发票目前能抵扣的就是过桥、过闸的。
至于过路的部分,
高速公路的这种通行费发票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过渡期政策就结束了。一、二级高速公路通行费抵扣政策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此规定源于财税〔2017〕90号文件。
如图:
也就是说,2019年1月1日后开具的纸质通行费发票,只有过桥、过闸费用还能计算抵扣进项税,而计算抵扣后填写在哪里?就是其他栏。
二哥税税念公司的车辆取得过桥费用发票200块,申报时候价税分离填写到其他栏次8b栏次。
可抵扣税额=200/(1+5%)*5%
a.通行费纸质发票(过路的)
上图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抵扣期限截止在2018年6月30日
b.政府还贷财政票据
c.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如下图
这种发票适用于非试点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地区的政府还贷公路使用。试点完成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取得这种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这种本身是政府还贷的公路,并非经营性质的。
d.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以下简称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客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这种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仅先行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试点外的还是开具c标题中的不征税电子发票。
当然,这种不是发票,是财政票据,可以入账,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但是不得抵扣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