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年将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依法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总体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试点的核心是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
今年2月22日,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去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了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试点中,着眼保护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权益,要探索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保障机制,同时,通过探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抵押、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等,来增加农户的财产性收入。
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促改革
作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责任部门之一,农业农村部网站今年公布的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工作要点提出,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促改革,切实履行好宅基地工作部门职责。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开展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成果。
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配合做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对宅基地申请条件、面积标准、审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范,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在研究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同时,探索农村村民“住有所居”的实现形式和制度安排。
保障农民住宅建设用地合理需求
指导各地开展宅基地需求摸底调查,以县域为单位提出农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会同自然资源部确定并下达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督促地方农业农村部门配合自然资源部门逐级分解下达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保指标合理使用。
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
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做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试点示范,打造一批特色样板,推广一批典型案例。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盘活利用项目。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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