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3月31日,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区委书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杨仁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及相关街道、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及专项小组组成的请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改革要点(审议稿)》、《西安市高陵区“共享村落”(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审议稿)》、《西安市高陵区“共享村落”(宅基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指导意见(审议稿)》、《西安市高陵区“共享村落”(闲置宅基地合作建房)试点指导意见(审议稿)》、《西安市高陵区“共享村落”(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内部盘活)试点指导意见(审议稿)》。
会议要求:一是要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根据我区农业基础和各村资源禀赋,选择合适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大力打造“共享村落”,不断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二是要支持盘活利用主体,选取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开展对闲置宅基地和住房进行开发改造,引导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参与盘活利用工作,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三是要加强和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试点发展的政策资金,同时,推动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为集体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会议强调:各专项小组、承担改革任务部门、各街道要按照全年任务部署,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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