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市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最高可奖补10万元
4月21日,汨罗市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并下发了《汨罗市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财政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文件,我市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民进城购房最高可奖补10万元。
《办法》明确,自愿永久退出农村宅基地,符合原基改建条件拆旧不建新或符合分户建房条件的农村居民,按购房面积实行分段奖励,购房面积小于等于130平方米的,按购房合同面积享受600元/平方米的奖励;购房面积大于130平方米的,按400元/平方米计奖,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自愿暂时退出农村宅基地,符合原基改建条件拆旧10年内不建新或符合分户条件,10年内不再申请宅基地,但保留宅基地权益的农村居民,按购房合同面积享受400元/平方米的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8万元。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市场互补、就业保障、教育保障等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相关政策,包括购房优惠、提供就业岗位、办理就近入学等。政策实施期暂定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可向本人所在村(居)委会申请或咨询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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