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赴绍兴调研
5月11日至15日,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围绕年度重点课题“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赴浙江绍兴开展调研。
5月11日至15日,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围绕年度重点课题“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赴浙江绍兴开展调研。此次调研重点关注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的确权登记颁证及三权分置、闲置宅基地的退出流转盘活及有效利用、宅基地抵押贷款及农民居住权保障等相关工作。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2020年9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原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选择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设区市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期限为2020年至2022年。其中,绍兴市是3个列入整市推进试点的地级市之一。
调研组实地走访。
调研期间,调研组实地走访了上虞区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小越街道新宅村、岭南乡东澄村,柯桥区的漓渚镇棠棣村、平水镇岔路口村,诸暨市的姚江镇姚公埠村、浬浦镇五美村及马郦村等多个村庄和试点地块,与镇、村干部和农户等开展多次座谈交流,并与市、县(区)政府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公安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召开了4场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对绍兴市围绕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经验表示充分肯定。调研组认为,绍兴市高度重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在建立推进机制、开展先行试点、做好基础工作、制定政策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推动了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针对下一步的改革工作,调研组建议,一是应当全面落实中共中央有关土地制度改革精神和《民法典·物权编》平等保护产权精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二是应当准确理解依法改革的涵义,发挥立法引领作用,使改革更好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三是应当更加尊重农民实际需求和感受,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更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四是通过对改革的不断探索研究,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创新制度和相应的实践案例,凸显改革成效。
此次调研由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蔡继明带队,副主任周德文,委员闫薇、余平、张雷宝、焦洋,参政议政特邀研究员党国英;民进浙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刘毅;民进绍兴市委会主委华小洋、专职副主委吴勤波等参加调研,并在座谈会上交流发言。
绍兴市委书记马卫光,市委常委、秘书长陆维,市政府副市长陈德洪;诸暨市委常委、副市长朱浩,副市长陈军卫;柯桥区副区长白玛久美;上虞区副区长周尊隆等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
本次调研出发前,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召开了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视频讲座,调研组成员参加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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