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宁夏平罗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添活力

平罗农村改革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2024-09-15
自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以来,平罗县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村集体资源使用不均衡、利用效益不充分等问题,在确保宅基地总量不增、盘活存量的前提下,把规范宅基地管理、建立自愿有偿退出转让、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作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初步实现了乡村居住集中、服务集聚、用地集约、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多赢的目标。

一、创新体制机制,注重规划引领

在组织领导方面,把宅基地制度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县级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列入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3人,专门负责改革工作,并在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设立农村改革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事。在政策制定方面,始终对标中央精神,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制定出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配套文件22个。在规划布局方面,将城镇开发边界外的126个行政村987个自然村分为“集聚提升、整治改善、搬迁撤销、城乡融合”四种村庄类型,在镇村体系规划基础上,开展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实施14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明确每个村庄“三线两区一布局”(“三线”即村庄建设边界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两区”即集聚建设区、农业生产区;“一布局”即道路、村部、卫生室、养老院、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便民服务店、产业发展等各类用地布局),进一步优化了生产生活用地空间。

二、严格资格认定,明晰房地权属

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暂行办法,按照同时具备农村户籍和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条件,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3.03万人,为明晰房地权属关系打好基础。实施“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调查摸清宅基地数量、面积、使用现状等,建立不动产权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县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59345户,颁证率达98%,让农民吃上了财产权“定心丸”。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机结合,出台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分配实施办法,将闲置农业用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进行折股量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集体收益分配收入。

三、实现四个突破,强化规范管理

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建立“超占有偿使用、转让政府补贴、审批县域统筹、新增多元保障”的宅基地管理新机制。一是超占有偿使用。以法定面积270㎡为基数,超出面积均确定为庭院用地,200㎡以内无偿使用,超出470㎡的一次性收取有偿使用费,其中:超出100㎡以内的收取1元/㎡,200㎡以内的收取2元/㎡,200㎡以上的收取3元/㎡。全县超出470㎡宅基地22755宗,占应颁证户的37%,收缴有偿使用费1121万元,收缴率99%。有偿使用费由村委会负责收取,实行“村收、民用、乡管”。未缴纳有偿使用费的,宅基地只登记不确权颁证。二是转让政府补贴。鼓励引导符合新增宅基地审批条件的农户,通过转让规划保留村庄其他农民闲置房地落实宅基地,按法定面积270㎡给予确权,由县财政按照法定面积给予30元/㎡补贴,探索了闲置宅基地盘活路径。全县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宅基地的农户14户,财政补贴资金11.34万元。三是审批县域统筹。打破乡镇、村组界限,在规划保留村庄范围内调剂审批宅基地,重点解决新型经营主体人地分离、方便赡养老人等农村现实问题。全县跨乡镇、村组调剂审批宅基地136户,其中跨村民小组106户、跨村审批21户、跨乡镇审批9户。四是新增多元保障。新增宅基地必须在规划保留村庄审批或中心村购房,退出农户可保留资格权进城购房。探索村集体建设租赁房,保障低收入群体户有所居、住有宜居。通过城镇购房、新居购建、农村转让、租赁使用四种方式,解决不同群体农户住房需求。全县通过多元方式新增审批宅基地136宗。

四、探索“三权分置”,唤醒沉睡资本

落实所有权,为全县14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含行政村地域范围内所有土地),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宅基地管理权、分配权和收益权。保障资格权,严格执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保障农户无偿取得宅基地的资格权;对自愿有偿退出房地后仍有农村住房需求的,以有偿方式取得宅基地资格权(无偿退出无偿取得),目前已为33户颁发宅基地资格权证。放活使用权,赋予宅基地和农房抵押、转让、退出、置换、租赁、入股、赠予等财产权益,活化了农民产权,增加了财产性收入。赋予农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等9项权属抵押贷款融资功能,县政府出资500万元设立风险基金,与10家涉农金融机构签订抵押贷款协议,建立产权价值评估和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已办理抵押贷款727笔3759万元。

五、建设“一村一庄”,集约节约用地

出台新增宅基地取得审批管理办法,建立宅基地取得方式、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建房许可、管理监督等规范化制度,通过盘活存量保障新增宅基地需求。明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增量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今后无论使用存量、增量建设用地其面积均不得超过270㎡。打破乡镇、村组界限,允许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在全县范围内调剂审批使用宅基地。建立闲置村庄退出和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探索开展黄河流域生态宜居新村建设,逐步实现“一村一庄”,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把闲置宅基地腾退出的建设用地通过规划调整作为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的有力支撑。


关于转载和征稿

1、欢迎转载本公众号文章,转载请联系我们设置白名单。

2、征集宅基地管理与利用相关稿件。来稿请告知单位及联系方式,发表时将署作者名并标识原创。


联系方式

微信:Mr_zhu198312
邮箱:zhulijun@51jianku.com
电话:4008315151



自然资源部:从严查处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等行为

义乌敲响宅基地资格权跨村竞拍第一槌

农村宅基地实行“五严禁一下放”

山东兰陵唤醒“沉睡”土地 持续赋能乡村振兴

安徽明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助推乡村振兴

山西省委副书记蓝佛安赴晋城调研深化农村改革

四川郫都区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农村宅基地改革动员大会召开

《淳安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2021年4月精彩合集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2021年3月精彩合集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2021年2月精彩合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问题解答

农业农村部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

一张图看懂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流程

一张图看懂江西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流程

一张图看懂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流程


点击“在看”的人最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