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我们应该如何对待难民?

2017-02-14 C计划-蓝方 C计划
 

思辨 X 赋能 X 行动

C计划是一家致力于思辨教育的社会企业

欢迎戳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主创专栏

和你分享批判性思维、公民教育方面的思考和探索

蓝方|文


编者按:川普的难民禁令,被狙击在美国复杂的司法系统中前途未决;而对难民的排斥,却俨然成为一股席卷全球的风潮,不断挑战着人道主义的底线。在中文的社交网络上,对穆斯林、难民的调侃、嘲弄甚至语言攻击,也在不断升级。我们曾在上周推送了主创蓝方的一篇旧文,关于一位叙利亚难民逃难的故事;今天,则再推送一篇科普文章,和大家分享国际法框架下,一个社会对待难民的义务应该是什么。希望这篇推送,能帮助伙伴们更好的理解难民问题,而非简单的因他们的身份而暴力相待。在情人节,爱全人类。

 



做个简单的设想。

在我们住的村子,有一大户人家。家道中落,矛盾不断,时有家暴丑闻传出。老大老二各自拉帮结派,明争暗斗,某天直接在大院里面打了起来。院落着火,粮食烧尽,老幼妇儒,四散外逃,挨家挨户拍门求救,希望施舍个住处。

该不该开门?开了门,又该做些啥?

接下来要说的,就是关于难民的一些基本常识。



1 邻居落难求助,要不要管?


比较有意思的是,要是把这个问题发到知乎上,居然会有压倒性的声音说,不要管。

他们遭受什么样的磨难,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自家还有这么多问题,我有什么义务要去救他?

还有人讲,就怕是农夫和蛇。今天救了,引狼入室。他们在我家里抢饭碗,抢女人,寻衅滋事还传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救。

反正,世间总有圣母婊。谁愿意做圣母谁去做。我们不做。

 

不是出手相救的人圣母。而是背过身去的人丧失人道底线。

当落难邻居已经面临即刻的生命威胁时,要有多少的冷漠,才能完全置身事外、见死不救?

即便从最功利的角度讲,他人落难时你不相救,待你落难时也不会有人出手。

所谓人道主义,面对人之为人的底线遭到威胁而不忍。救助难民,才会成为底线性的共识,成为一种国际义务。

 

问题是,邻居遭了什么难——不忍的底线在哪里——我们每家每户都有义务出手相救?

 

无非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政治迫害。因种族、宗教、国籍、某一社会团体成员的身份或政治见解,而在自己的国家遭到迫害,正常的生活难以存续,甚至生命遭到威胁。

第二种,是原来的国家发生了大规模的暴力——战争、武装冲突、严重骚乱,等等。生命、自由、财产受到严重威胁,不得不外逃。

第三种,是大型灾难。饥荒,洪灾,核电泄漏。大多数国家,都会在境内协调安置灾民。但也有边民应急越境,进入另一国避难。

 

不同的社会,接受了不同的底线。

1945年的日内瓦公约,只包括了第一种情况。国际法意义上的“难民”,也就仅仅指政治难民。

有的国家和地区,通过国内法和区域协议,拓展了难民的定义。例如欧盟会给第二种情况下的逃难者以辅助保护(subsidiary protection);非洲和拉美则有区域协议,将第二种情况也认定为难民。

至于临时性的灾难庇护,大多数国家都有人道主义入境签证,或者签有双边的边境协议,允许边民入境避难。

 

中国呢?

中国目前,只承认日内瓦公约中规定的政治难民。

当然,也有人道主义签证和双边协定,允许临时性躲避自然灾害。

对于暴力冲突造成的避难者,则无规定,并不接受这样的难民。



2 落难邻居可以怎么求助?


落难邻居,怎样才能进到你家门?


最理想的情况,是他还在家时就跟你写求救信、打电话。你表示愿意施救,他也做好充足准备。到了约定的时间,你开门迎客。但事实上,很多国家并没有设置难民类签证(包括中国),即便有,也大多下发给于最危难情景闯入使馆避难的个案。通过正常渠道申请,程序长,手续多,非常困难。


比较现实的路径,其实是借口来你家做客。你让他进门,他却突然跪下,说在家里遭受凌辱迫害,活不下去了,求求你救救他和孩子。——能拿到旅游、公务等签证入境的难民,大多也能算得上中上阶层。


大多数人,你是根本就不会允许他们来你家作客的。他们常常是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直接叩门,求你放他们进去避难。


发现你基本不应门后,情急之下,干脆直接翻了你家后墙。进了院子,再找你求情,求你收容。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这个邻居来旅游也好,出公差也好,或者就是没经过你允许偷偷来你家打黑工——到了该回去的时候,发现有家难回——家里突然爆发大规模冲突,一回去就有可能遭到迫害屠杀。他们只能央求你收容他们。这也就是所谓的refugee sur place。


遇到后面几种情况,是不是都会不开心?不带这样咄咄逼人的道德绑架呀。但是你又能怎样呢?直接把邻居赶回去?



3 不推回原则


这里就涉及到国际法上关于难民最重要的原则——不推回原则(principle of non-refoulement)。

道理很简单,赶回去,他们面临的就是直接的人身威胁。


问题是,我怎么知道他们说的是不是真话呢?总不能他声称自己受到了迫害、生命受到了威胁,我就必须毫无保留的收容他吧?


所谓难民资格,当然需要经过一定的申请认定程序。在真正被认定为难民之前,这些落难的邻居,被称作寻求庇护者(asylum-seeker),既包括那些已经递交了难民申请的人,也包括那些还没来得及递申请的人。


不推回原则,不仅保护正式被认定为难民的人,也保护寻求庇护者——在你搞清楚他们到底有没有受到人身威胁之前,不能贸然把他们赶回去。人命关天,必须谨慎行事。


这就要求,对那些正在叩门的不速之客,以及那些已经通过各种渠道赖在你家里的客人们,你必须要询问他们为何来你家。对其中明确向你求救的人,不能置之不理。问也不问、不加区分地将人拒之门外(indiscriminate pushing-back),甚至送回原籍(blanket-return),都是违背国际法义务的。


但事实上,不加区分的推回寻求庇护者,每一天都在发生。发生在欧洲大陆,巴尔干半岛一道道国境线上的边防警察,正无区别推回着寻求庇护的人;发生在地中海、加那利群岛,欧盟的巡逻船也在无差别的阻拦包括难民在内的移民离开非洲;当然,也发生在中国东北边境线上。



4 我是远邻,别来烦我?


落难人家,出门逃难,首先肯定都是拍邻居家的门。

谁住得近,谁就有更大的义务去救助落难者吗?

那些更富裕、更有接待能力的人家,不应该承担更多一些吗?

正因为救助难民,是国际社会共同的义务,联合国难民署才有“重新安置”的制度(resettlement)。一方面,帮助近邻分担负担,将难民重新安置到其他相对较远的国家;另一方面,也帮助那些无法融入近邻生活的难民,寻求更适合他们的避难之地。


现在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是,那些相对较远的国家,在通过“重新安置”的制度分流接纳难民的同时,有些难民却自己长途跋涉到了远邻的家门口。远邻该不该收容他们?


看起来理所当然的一个“该”,现实中却被搞的无比复杂。


面对从土耳其偷渡而来的叙利亚难民,一向高举人道大旗的欧洲说,我们当然要接收难民,但是要有序接收。你们不能不打招呼的翻进我家后院,这样不利于我的管理——我家一下住不下这么多人,打扫卫生都打扫不过来。翻进来的,请你们都回去——直接回叙利亚,违反不推回原则,那就请回到土耳其那里。在土耳其,条件是差一点,但总没有生命威胁了呀。

我和土耳其签协议,每年从他那里的难民挑些人,在我做好准备的情况下,“有序”来我家避难。


但你欧盟不愿意直接接收难民,土耳其凭什么就应该国门大开无条件容忍难民涌入(当然现在门也关上了)?


所以协议的另一部分,就是出钱买土耳其的愿意,美其名曰是帮助提高第三国的接待能力。


这就是欧盟-土耳其协议的基本逻辑。


是的,我们都有义务接收难民——只要别让难民跑到我家来,一切都好说。


而那些已经历经千辛万苦来到远邻家门口的落难者,本来可以在远邻家院里等待难民申请;现在却被不明不白的送回到原点,等待更加漫长的官僚审查程序。他们所遭受的这场平白无故的折腾,在名义上仅仅只是为了欧洲官僚们的管理便利。



5 落难邻居迎进门,接下来该怎么办?


不管情愿还是不情愿,现在家里进来了这么多的不速之客,接下来又该怎么办?


通常第一步,登记造册。搞清楚来者是谁,究竟来我家里干什么。

在这个阶段,会发现很多声称来避难的人,其实形迹可疑,身份不明。按照日内瓦公约的规定,各家各户是可以从安全角度出发,采取成比例的约束措施。如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将这些可疑分子控制在拘留所里,等等。

而当下,诸多与难民相关的人权丑闻,也就发生在这一环节。临时性的约束措施被滥用,难民面临任意拘禁,缺乏上诉维权途径;而拘留所条件恶劣,甚至出现虐待案例。


紧密相连的第二步,是正式提出难民申请。

在一些国家,这两步实际上是同时完成;有的国家,则有所区分,如要求寻求庇护者在登记后的一定期限内准备好材料,提出申请。

而对这些寻求庇护者,接收的国家也有义务为他们提供基本的救济,如住宿、食物、基本的教育,等等。


因为难民资格的审查程序往往长达数月,寻求避难者的工作权利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如有的允许寻求避难者在提交申请3个月后可以工作,有的则严禁他们进入本国的劳动力市场),这导致他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只能依靠救济过活,或者成为黑工市场上最脆弱、底端的被剥削者。


走完审查程序,无非两个结果。


审核通过,寻求庇护者获得正式难民身份。这时,收留国要做的,就是尽量帮助难民们安顿下来,提供基本的福利、补贴,让他们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走上正轨。


如果当原国的危机解除,难民们可以选择回家;在收留国已生活稳定,融入当地社会,则可能考虑入籍;发现语言文化各方面都格格不入,也有可能通过联合国难民署,重新安置到其他国家。


另一种可能,便是申请被拒绝。经过审核发现,此人不是难民,家中的情况不像他表述的那么糟糕,他也并没有面临人身威胁。

那么此时,收留国没有义务再容留他。这时,他的身份,也从申请避难者,变成了非常规移民(irregular immigrants)。

各国按照自己的国内法,将其遣送出境——既有可能是遣返回原国,也有可能遣送至愿意接收他们的第三国。

在这个环节,被遣送者在出境之前的拘留、相应的上诉程序,也成为出现人权污点的高危领域。

 

现实中的难民救助,出于地缘政治各方面的现实考虑,出于民众或真切或虚妄的排外恐惧,事态往往出离复杂甚至肮脏难堪。

难民被简单的符号化,被视作异端加以排斥;而接纳、善待难民的人,则被嘲笑作“白左”“圣母婊”。

搞清楚在国际法框架下,人们到底应该做些什么,或许是让我们更好的理解难民问题的第一步。


关于难民,关于身份与暴力,或许你还想读


我用半年多时间穿越巴尔干半岛,就为了和你们一样的自由

这个多元的世界,愿你温柔相待

身份与暴力

当我们为金牌骄傲,我们在骄傲什么

我们的宝宝有两个妈妈

纪寻:我是少数派

冯媛:打破性别偏见

以理性对抗偏见

艾滋病=道德有问题?是时候来谈一谈了

来,撕标签



未经特别说明,C计划文章均为原创。文中署名的插画、脑图亦为原创。转载文章或原创插画、脑图,请联系小C(Plan-C2016)或给后台留言。

新课上架,正在报名!


 

订阅号:PlanC-Edu

服务号:PlanC-Mall

 

微博:小C-C计划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