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江歌案:这场道德谴责的洪流里,你是什么姿态?

2017-11-16 C计划-郭兆凡 C计划


这两天,或许你已看到不少关于刘鑫江歌案的评论。一边倒抨击、谴责刘鑫的文章大多获得了10万加的点击量和激增的广告收入,而呼吁理性和反思的文章却大多反响平平,甚至饱受指责:“这不是理性的时候”。


但是,感性一定等同于善良吗?感性和理性一定矛盾吗?


从感情上讲,江歌妈妈的悲痛和撕心裂肺的痛哭真的让人动容,尤其是那一句“十刀,该有多疼啊?!”江歌妈妈说,江歌的身上,背着妈妈和姥姥的生命,江歌是自己过去生命的全部意义,未来也同样如此,要让自己走出来就太残忍了。想着她终日以泪洗面,女儿如此枉死,我们的情绪或许也很难用伤心、感动、愤怒或惋惜来形容




但如果我们任由这些情绪泛滥,仅仅去辱骂刘鑫,那我们或许又在被某些媒体操纵,忽略了真相和更复杂的问题。


在这个案件中,值得我们思考的还有很多。


到底发生了什么?




咪蒙阅读和点赞都超过10万的文章的版本是:

刘鑫男友找上门,要和刘鑫谈判,江歌为了保护刘鑫,让刘鑫先进门,自己在家门口,被刘鑫男友捅了十几刀致死。江歌妈妈想知道女儿死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却长时间联系不到刘鑫。无奈之下在网上公布了刘鑫全家的信息,换来的却是刘鑫的威胁,“你不撤回(网上的信息),我不会去作证,我给你一天时间”,刘的父母也骂江歌命短,刘鑫自己还欢天喜地的汤头发、和朋友吃饭、发朋友圈。



看了这些信息,相信心存善念的人都会觉得无比愤怒。

但我们需要停一停,先问一句,这是不是真相?



案发当天发生了什么?相对可靠的信息来源是案件卷宗,并且需要法院进一步判定,但这些还未公开。其他信息源可能来自控辩双方律师、证人刘鑫,和了解过卷宗信息的江歌母亲。


刘鑫在《局面》的采访中和8月底在微博上披露的案情是:

案发当天下午刘鑫被前男友跟踪。晚上江歌在车站等刘鑫一起回家,因为刘鑫来例假急着先回家换卫生巾,江歌在后面关楼道的铁栅栏。之后刘鑫听到江歌喊了一声,去推门却推不开,猫眼也一片模糊,就跑回卧室取手机报警,大约和警察通话5分钟,期间没有留意到门外的声响,也因为害怕不敢出门看,又等了两分钟警察到了现场。



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江歌的代理律师大江洋平,律师表示关注了刘鑫接受国内媒体采访的报道,说刘鑫采访中的说法和向警察提供的供词一致。律师还说在供词中,嫌犯陈世峰说自己并不是预谋杀人,说杀江歌的刀不是自己准备的,而是江歌带在身上的。


当然,各方供词中信息的真伪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和环境证据的交叉印证,以及法院最后对事实的认定。


对刘鑫的说法,江歌妈妈有不同意见,在接受局面采访时,她推测是刘鑫锁了门。江歌妈妈提出的理由是:

1)江歌知道自己的身上还系着妈妈和姥姥的生命,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冒险,如果门没锁,江歌应该会开门逃生;

2)陈世峰想找的 43 35152 43 15262 0 0 3160 0 0:00:11 0:00:04 0:00:07 3160刘鑫,如果门没锁,陈应该会进入屋内。



作为受害人母亲,这样想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但作为旁观者,我们需要更客观的思考。

如果陈世峰并没有杀刘鑫的预谋,在门口和江歌发生争执后冲动之下连刺江歌多刀,江歌倒地时堵住了门,陈世峰惊慌之下逃跑。整个事情可能就发生在一两分钟内。江歌来不及逃生,陈世峰顾不上进屋。有没有上述这种可能?警方应该根据现场血迹等证据进一步判断,但我们还没法排除这种可能性。


我们需要关注12月的庭审和披露的卷宗信息,才能进一步确认当天的情况,进而判断刘鑫有没有过错。


事发之后,还有哪些关键信息呢?

局面对关键时点做了一些梳理,在视频中披露了一些双方微信沟通的纪录。



-案发近10个月后,刘鑫和江歌妈妈第一次见面,但双方关系并没有因此缓和

-刘鑫曾经发送信息:“你再出这种新闻,我就停止协助警察!” “事情解决了以后我也不会再见你了” “你不撤回(网上的信息),我不会去作证,我给你一天时间。”

-刘鑫曾经长达五个月未回复江歌妈妈发的微信消息

-案发后头一个月,江歌妈妈曾多次索要嫌疑人照片和详细信息,刘鑫声称警方不允许泄漏信息,以及怕江歌妈妈做傻事,都拒绝了。后来刘鑫在微信向江歌妈妈简述了事发经过,也提供了一些陈世峰的信息,辨认了照片

-今年5月,江歌妈妈为了让刘鑫现身,在网络公开了刘鑫及其家人的照片和身份信息,6月把打印出的信息张贴在刘鑫老家的街道上

-5月的冲突后,刘鑫曾在微信中提出和江歌妈妈见面,但江歌妈妈不置可否,双方未能见到

-在局面的采访中,刘鑫称自己看了网络信息对江歌妈妈有很多误会,害怕面对江歌妈妈,承认自己做了很多错事,也谈到事发后自己最大的变化是不愿意出门,经常哭,常会梦到江歌,也觉得自己没有权利快乐。刘鑫也在微博上说明咪蒙文章中说自己案发后还开心聚会的照片,其实是案发前和江歌在一起拍的。




刘鑫的哪些行为应该被谴责?


要想清楚这个问题,需要思考刘鑫的义务和超义务是什么?



义务,是基于法律和道德的责任。如果人没有做到,应该受到谴责。而超义务,是指如果做到了应该得到称赞,没有做到也不该受到谴责。

举个例子,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你看到一个人溺水了,在你能力的范围内,有义务救他,如果你明明能救却见死不救,即使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也会受到道德谴责;但如果海上波涛汹涌,或者你不会游泳,如果救他要冒着生命危险,这时救人就是超义务,如果不做也不会受到谴责;但如果落水的人是为了救你才落水,你有没有义务冒着生命危险再去救他?这个判断会更加复杂,也很难有唯一的定论。


在案发当天,刘鑫的基本义务是报警、在确定自身安全时尽快对江歌采取必要的紧急救助措施。但其他方面的分析可能更加复杂。

如果实际情况如刘鑫所说,她推不开门,猫眼也看不到外面。报警是不是合理的第一反应?可能确实是。但有人会说,也许刘鑫再多撞几次门,情况会不一样。在紧急情况下,两种行为可能都有合理之处。

如果实际情况如江歌妈妈的推测——刘鑫能看到门外,并且反锁了门,这可能是为了自保;但当危险是由自己导致的,自己有没有义务要冒生命危险去提供帮助?这里或许没有定论。这时人自保的行为是一种怯懦的表现,不值得被肯定,但也很难直接给出“十恶不赦”的判断。


当然,人们对刘鑫的指责主要不是因为她当天的行为,而是事后的做法。


那事发之后,按照人之常情和公序良俗,刘鑫有哪些义务呢?

从法律上,刘鑫有义务协助警方,出庭作证,这些她目前看起来做到了,也保证会出庭(虽然根据新京报记者采访江歌的律师所述,刘鑫是否出庭作证对案件审理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作证是一种义务,刘鑫发微信威胁江歌妈妈说自己不做证,在任何情形下,这样的威胁行为都应该被谴责。



从道义上,刘鑫有义务对江歌妈妈表示安慰或感谢。刘鑫对自己没能做到的解释是,案发之后,警察不允许她接触江歌妈妈,也不允许她参加追悼会。警察是否提出过这样的要求?要求背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这是首先需要追问的问题。即使真的有这样的要求,但是不是一点联系都不能有?这种禁止会持续多长时间?某些方面的联系是不是可以被接受(例如通过微信或律师表达基本的安慰和关心)?对审判可能产生多大影响?江歌妈妈是否知道这些要求?这可能都需要和警察、律师沟通才能进一步确定。作为刘鑫,面对江歌妈妈情理之中的联系和追问,也有义务协调解决这些问题。实际中,案发后刘鑫和江歌妈妈确实有微信沟通,但只是反复表示,“我现在能做的就是替三叔(江歌)抓到凶手”,言语中缺乏安慰。这或许体现出刘鑫处理问题不妥当,缺乏同理心。



刘鑫有义务当面向江歌妈妈讲述案发当天的情形吗?这是引发双方矛盾的主要争议。江歌妈妈觉得刘鑫有这个义务,而刘鑫的解释是警察不允许见面,自己也害怕面对江歌妈妈,可能是害怕指责和冲突。其实刘鑫在微信中解释过案发时的情形,江歌妈妈事后从律师处也了解了卷宗的内容。当面沟通,这是刘鑫的义务吗?或许存在争议。一方面,同样需要调查刘鑫的说法是否属实,警察是否有不让见面的要求,另一方面,考虑到人之常情,如果能当面解释是更好的。即使双方发生过争执,即使江歌妈妈认为刘鑫锁了门,见面可能发生冲突,刘鑫也有比逃避更好的应对方式。这反映出她缺乏沟通和处理冲突的能力。



刘鑫有经常探望江歌妈妈、提供经济赔偿、甚至赡养的义务吗?这里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争议,也没有唯一正确的答案。适当的探望或许可以属于义务。经济赔偿和赡养或许属于超义务,如果刘鑫没能做到,也未必应该受到谴责。


刘鑫有义务满足江歌妈妈的其他诉求吗?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例如在调查阶段江歌妈妈索要嫌疑人信息,如果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这可能会干扰破案,或者引发别的不良后果(例如冲动下引发的报复行为),那提供这些信息或许不是刘鑫的义务。


有哪些谴责方式?边界在哪里?


当个人没有尽到法律或者道义上的责任时,江歌妈妈和公众有权利对不道德的行为进行谴责。但谴责的行为应该有边界吗?有这样一些问题值得思考:


1.谴责行为本身有没有触犯法律?有没有侵犯个人的基本权利?

目前最大的争议是:江歌妈妈在网络和刘鑫老家街道公布了刘鑫和家人的信息,侵犯了隐私权;网友对刘鑫进行了人肉搜索,发送大量辱骂信息,这种网络暴力伤害刘鑫和家人的人格尊严。

遵守法律和维护个人的基本权利应该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上面的这些行为是不应该被鼓励和认可的。


2.公布刘鑫的信息是不是唯一可行的方式?

如果江歌妈妈想要见到刘鑫,有没有其他可行的方式?例如可以在微信上尝试更清晰的沟通,尽量消除刘鑫的顾虑,促进双方解决冲突;可以在网络上,陈述事实,在不涉及隐私的前提下进行谴责;可以聘请律师寻求可能的法律途径;可以寻找合适的调解人,从中协调。

当然,确实是刘鑫有错在先,如果由江歌妈妈去协调解决问题,有的人在心理上可能觉得难以接受。但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中,在尝试了所有可能的方式之前,我们不应该因为他人的不道德、他人的过错,而选择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


3. 网络攻击和公布刘鑫的信息产生的好处是不是远大于坏处?

公布刘鑫信息的好处是她露面了,能够直面她应该应对的问题。在网络上攻击刘鑫的人自己觉得爽了,觉得出了一口气,也希望能让江歌妈妈感觉到有很多人在支持她。

但支持和帮助江歌妈妈的方式有很多,网络攻击并不是好的方式。

我们也要同时考虑披露信息和网络暴力的坏处。

对刘鑫及其家人来说,从心理到实质的伤害可能持续终身。

对社会来说,语言暴力增加了社会的戾气、激化了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的文明发展。


4.对刘鑫的惩罚和她的过错在比例上是否一致?

刘鑫做错了很多事,在道德层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她应该受到一定的谴责,应该意识到自己言行的问题,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到现在为止,她也受到了一定的惩罚。

但某些网络言论中,认为刘鑫才应该被判处死刑,认为她十恶不赦,认为她应该受到一辈子的惩罚。这样的惩罚,是不是过当了呢?


或许,更有价值的是和解,是反思,是安慰,是承担。

我们需要更多的谴责分手暴力、谴责网络暴力,需要给江歌妈妈这样的失独家庭更多的关爱和支持,需要更多关于责任和道德的教育。

江歌的善良和生命,值得更大的意义。


相关阅读

这不会是一场无望的孩子保卫战

格斗孤儿,出路何在

十二公民|C计划周末推荐

随手赏一个 支持C计划

作者系网易新闻-网易号“各有态度”的签约作者。未经特别说明,C计划文章均为原创。文中署名的插图、脑图亦为原创。转载文章或原创插图、脑图,请联系小C(Plan-C2016),或给后台留言。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