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养老金、医保、社保迎来大调整!抓紧看~
最近,社保领域新政策不断:养老金平均提高5%、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这些政策将如何影响大家的生活,一起来看~
一、今年养老金平均提高5%左右
3月13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退休人员何时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
从时间进度上,各地要在2019年5月31日前,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将由两部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地方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后,各地将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各地发放到位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2019年1月1日起补发。
二、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三、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落实从5月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等降低社保费率部署,会议决定,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
各地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市)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四、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降费不会影响养老金发放
财政部社保司司长符金陵在4月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降费会减少基金收入,但不会影响养老金的发放。从总量上看,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滚存结余不断增加。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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