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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中小微企业申报享受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的时点和方式

甘肃税务 2022-08-13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一级巡视员刘宝柱担任主讲人,解读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中小微企业申报享受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的时点和方式。

  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由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享受。中小微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其中,中小微企业通过手工申报的,填报预缴申报表时,根据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细行次中填写相应的优惠事项及固定资产优惠情况。如,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在“项目”列次填写“中小微企业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3年)”,并在1列至6列填写享受优惠的资产情况及优惠情况。  中小微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优惠事项,无需手动填写。对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将适时进行修订,全面体现12号公告规定的政策内容,请大家予以关注。    考虑到2022年1月1日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发布之前,中小微企业已经购置了符合条件的设备器具的情况,为了让企业充分享受优惠,12号公告明确,中小微企业可在以后预缴申报、汇算清缴时一并享受。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解读》全文

编辑设计:甘肃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电子税务局办税指南|如何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 重要提示:个税年度汇算6月30日截止

● 中小微企业是否可自愿选择享受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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