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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业务”!看这位转隶干部如何出手……

三湘风纪 2019-04-10

 编者按: 转隶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脱下“检察蓝”成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新兵,他们还好吗?从今天起,湘纪君陆续推出转隶干部的工作日记,一起分享他们思想、工作、生活情况——

转隶日记 之①

“小题”就该“大做”

  2018年1月,我从工作了整整11年的石门县人民检察院转隶到石门县监察委员会,成为了一名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新兵。在我看来,转隶转变的是战场,不变的依然是反腐败事业,但转隶后的第一次信访线索处置,让我发现同样的战场,战事却不一样了。


收到第一单“业务”

    “陈主任,南北镇有老百姓通过网络信访反映镇畜牧站站长易某克扣群众能繁母猪保险理赔款的问题,你带领室里的同志立即赶往南北镇处置一下。”1月29日,石门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第15天,我下班后还没来得及走出单位院子,就接到了单位领导电话。

  这是我转隶到监委后第一次处置线索。挂完电话,我立即召集室里的同事们,连夜驱车前往南北镇。南北镇地处偏远,位于湖南与湖北的交界处,平均海拔1100米,山路崎岖并且积雪未化,车辆半路打滑无法行进,最后套上防滑链经过3个多小时才风尘仆仆赶到南北镇政府,大家稍作休息,就开始熟悉情况。


  “根据信访线索反映的情况来看,易某克扣群众理赔款仅200元……”对长期处于反贪一线的我来说,以前办案都是几万甚至几百万的案子,这样的小问题也要查处会不会有点小题大做,我的心里有点犯嘀咕。


  “是啊,按照我以前的办案情况,这点小问题根本无法启动办案程序。”跟我一同转隶过来的小任也有这种疑虑。


  带队的刘常委听了我们的想法后,说道,“对于纪检工作来说,没有大事小事之分,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作风,体现党性,群众利益没有小事。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我们都要认真调查。”


  “有信访就必须要调查,不论金额大小。我们的原则是有信必查,有访必回。通过对小问题的查处,我们能达到小惩而大戒的作用。”随行的信访室向主任说道。


  这番话让我深刻感受到了身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定位,在接下来几天的调查中,我和室里的同事走入田间、深入农户,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走访。


调查对象被处分

  “您好,您反映的能繁母猪保险理赔的问题,我们来核实一下。”我们找到了当事人,面对面的开始了解问题。


  “这个事,你们应该调查下,按规定每头猪理赔款是1000元,凭什么只给我800元……”


  “我邻居家里2009年死了一头猪,听说只得到600元。”


  “其实我也不在乎这几个钱,但是作为公职人员,事情不能这样做。”


  当地的老百姓看到我们来了解情况,纷纷向我们反映问题。


  经过几天深入调查,我们查实易某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2000余元。随后,县纪委对其立案审查,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次信访线索的查处,让我体会深刻。如果把以前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比作百米赛跑,那么纪检监察工作就是铁人三项——既要执法,还要执纪,同时还要履行监督职责。对纪检监察干部而言,不是一味的以办大要案论英雄,群众利益无小事,从严治党也应该小题大做,因为“小题大做”抓的是早、是小、是苗头、是隐患、是未然,对于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小过错”,只有“小题大做”去处理,才能防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才能防止“破窗效应”,才能彻底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基层“微腐败”。

(石门县纪委监委 陈亮)


编辑:方可

校对: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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