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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视界 | 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组织合法性动态获取研究——以“一带一路”海外园区领军企业为例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管理世界杂志 Author 陈衍泰 等

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组织合法性动态获取研究——以“一带一路”海外园区领军企业为例


文章来源



作者:

陈衍泰(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厉婧(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嘉兴学院商学院)

程聪(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

戎珂(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

文章刊发:《管理世界》2021年第8期


文章主要内容







摘要:本研究聚焦“从新兴经济体到新兴经济体(EM-EM)”情境下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组织合法性动态获取问题。通过对中国国家级海外园区——泰中罗勇工业园的领军型企业进行纵向单案例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动态能力理论构建了一个“EM-EM”过程中海外创新生态系统领军企业组织合法性聚焦、企业能力转化以及合法性阈值跨越三者之间的整合性框架。研究发现,“EM-EM”情境下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多合法性阈值随着合法性聚焦点在内部、伙伴间和外部之间不断切换而产生影响;为跨越多个合法性阈值,实现领军企业在东道国合法性水平的显著提升,其国际动态能力由国际利用能力向国际探索能力跃进,并在不断的交互影响中呈现出“低阶—中阶—高阶”的能力演化路径。本研究解析了多合法性阈值的动态跨越过程机制,拓展了有关创新生态系统、组织合法性以及动态能力的相关研究,同时也对“一带一路”背景下海外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海外创新生态系统  合法性阈值跨越  国际动态能力  合法性聚焦  海外园区领军企业

一、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

在党中央“一带一路”倡议的大力推动下,海外经贸合作园区已然成为了中国企业构建海外创新生态系统、探索对外投资新模式、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平台,而有关如何提升海外园区在弱合法性场域下的生存机会和发展能力的问题日益成为了学界、商界、政界研究的重点。在此背景下,本研究探讨“从走出去,到走进去,再到走上去”问题,发现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组织合法性的获取对于其能否获取生态资源、构建制度保障至关重要。同时,多元动态能力的培养更是阈值跨越的关键所在。本文探讨中国海外创新生态系统构建过程中合法性阈值跨越和动态能力培养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为中国海外企业在弱制度情境下适应、整合,以及重新配置内、外以及伙伴间资源以巩固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基础。

二、主要内容

本研究使用多源的定性资料分析来源,其中包括以半结构访谈为主要渠道的一手数据,并结合二手出版资料、网络宣传资料等二手数据进行“三角验证”。采用探索性单案例研究方法,将海外园区视为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一个典型模式,选取泰中罗勇工业园区为主要研究案例,并以其领军企业——华立集团为重点研究对象,深入探究其在构建海外园区过程中动态获取组织合法性的非连续阈值产生机制及其跨越的微观动力。

主要研究思路共分为3步:第一步,海外园区创新生态系统的利益相关者归类和多层结构梳理。第二步,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多阶段合法性阈值转变溯源。第三步,动态能力视角下,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合法性阈值跨越机制剖析。在案例研究过程中,我们借助图表演绎的方法将数据和现有研究成果进行循环往复地分析和比较,直至能够精炼出稳健且可复制的理论框架。并且使用交叉参考分析方法来确定动态阈值跨越的阶段和细节,从而提高了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鲁棒性。

三、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研究结论共包含以下三方面:

第一,新兴经济体跨国公司在弱制度情境下构建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过程中,由于创新生态系统具有生命周期的生物学隐喻以及多利益相关群体协同共生的重要特性,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多合法性阈值明显存在,并经历了聚焦点从以内、外部合法性为主过渡到以伙伴间、内部合法性为主并最终发展到以外部合法性为主的演变过程;

第二,在构建以境外经贸合作区为载体的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不同阶段时,领军企业跨越多个合法性阈值所需要的国际化动态能力也存在显著差异。在弱制度情境下构建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过程是一个由国际利用能力向国际探索能力跃进的过程。

第三,本文构建了一个跨国公司为确保其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以合法性聚焦点视角识别多合法性阈值,并利用国际动态能力实现多阈值跨越的整合性框架。研究发现,在探索期海外创新生态系统往往利用以阈值能力为主导的低阶国际动态能力实现其在准入阶段的合法性阈值跨越目标。在成长期,合法性阈值主要体现在入园企业的伙伴间合法性和园区员工的内部合法性上,而以国际利用能力为主、国际探索能力为辅的中阶国际动态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而在深耕期,合法性阈值又主要体现在以入园企业为主的伙伴间合法性和以媒体、高校及研究院、本地民众及双边政府为主的外部合法性上,这时以国际探索能力为主导的高阶国际动态能力将成为海外创新生态系统领军企业跨越第三阶段合法性阈值的关键点,并以此全面实现“尊重—融进—融合”的组织合法性水平整体提升目标。

本文的研究在以下几方面提供了一些启示:

首先,经营海外经贸合作园区的领军企业培养将各类利益相关者群体的价值属性纳入考量范围的“生态系统”思维极为重要,而能否在不同阶段获得关键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和支持更是决定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核心所在。

其次,考虑到利益相关群体合法性标准的异质性以及企业自身资源的有限性,领军企业在构建海外园区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境按阶段划分关键利益群体,并将其视为合法性资源的主力伙伴将更具有效性。

最后,由于国际化进程的各个阶段都将面临着特定的合法性约束,因此对于管理者而言思考如何在国际化中及时、精准地调整能力才是其制胜的关键。在海外园区的构建过程中,公共部门参与的必要性和价值性,通过不断提升双边政府对园区的接受、认同、支持程度以促进一个弱制度情境下以EMNEs为主体构建的创新生态系统的国际化进程。

四、边际贡献与未来拓展

本文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对相关理论研究做出贡献。

一方面,本研究回应了Parente和戎珂等人(JIBS,2019)有关创新生态系统方法在国际商务中的应用框架,并对跨越制度背景的价值创造和获取活动产生深远影响的结论,首次从组织合法性的视角对中国跨国公司如何嵌入脆弱的制度宿主市场构建、维持其创新生态系统并逐步得到相关利益群体认同的全过程进行探讨。

另一方面,尽管国际双元能力被不少学者视为是EMNEs获取国际化竞争优势、跨越多个合法性阈值的先决条件,但对于如何跨越的认知仍旧空白。我们提出的框架为园区领军企业提供了一种基于国际动态能力提升的方法,使他们可以适应弱制度情境下的外来者、来源国、新企业等劣势身份,以预测和应对多合法性阈值挑战,从而为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获取更多可用资源。

五、写作、投稿、修改的过程和心得体会

本文的构思最初来源是论文第一作者2015年5月作为负责人承办外交部国际经济司和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委托的“国际产能合作论坛”时实践部门的需求导向进行选题,历经5年多的打磨。研究过程得到学术界和实践部门多位专家的建议和帮助,特别是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池仁勇教授、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张玉利教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杨俊教授等,以及案例企业多年来的支持。

特别感谢“中国企业管理案例与质性研究论坛”为我们的学术成长提供了平台和机会,感谢各位专家、学者、评审人提出的专业而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帮助本文一步步提升质量,形成目前的新面貌。同时也要特别感谢《管理世界》编辑部老师细致、专业且高效的工作和沟通,使文章能够如期发表。我们将继续聚焦研究领域,立足中国本土案例,讲好中国故事,尝试参与构建中国管理学学术话语权。

文章刊发:

陈衍泰、厉婧、程聪、戎珂:《海外创新生态系统的组织合法性动态获取研究——以“一带一路”海外园区领军企业为例》,《管理世界》,2021年第8期,第161~179页。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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