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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鲁课堂 | 纳税人适用财税2023年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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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纳税人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
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
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1号)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
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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