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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斯丨归根结底,极端财富究竟有什么问题?

罗宾斯 伦理学术 2024-04-22





宾斯(Ingrid Robeyns):荷兰乌得勒支大学伦理研究所制度伦理学讲席教授,曾任人类发展和能力协会(HDCA)主席(2018.9-2020.9),主要研究方向为当代政治哲学和应用伦理学,出版著作有《幸福、自由和社会正义:重新审视能力方法》等。



文提出了一种称为限制主义的观点,它认为应该对一个人可持有的收入和财富的数量设上限。支持限制主义的一个论点是,超级富豪会破坏政治平等。另一论点是,若超级富豪家庭拥有的过剩金钱能用于实现地方与全球集体行动问题中未满足的迫切需求,则更佳。气候变化即为全球集体行动问题中一个特别紧急的案例。本文还讨论了一种反对限制主义的意见,得出了关于社会以及人类发展范式和可行能力理论的结论。


本文是罗宾斯教授于2019年4月30日在人类发展与能力协会布宜诺斯艾利斯会议上所作大会报告的修订本,英文版发表于《人类发展与能力期刊》(The Journal of Human Development and Capabilities)第20卷第3期,中译文刊登于《伦理学术13——意志自由:文化与自然中的野性与灵魂》第53-70页,公众号推送时略去注释,各位读者若有引用全文之需,敬请查考《伦理学术》第13卷实体书或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伦理学术13——意志自由:文化与自然中的野性与灵魂》

2022年秋季号总第013卷

邓安庆 主编

上海教育出版社丨2023年4月






归根结底,极端财富究竟有什么问题?




英格丽德•罗宾斯/著  禾 文/译  滕 菲/校‍

▲ 本文作者:英格丽德•罗宾斯(Ingrid Robeyns)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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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学者们已经表明,经济不平等正在扩大。托马斯•皮凯蒂的学说或许是其中最著名的。他的学说表明,因为1%,或者更明确地说,是因为0.1%最富有的人财务状况的改善,导致许多国家的财富差距一直在扩大。皮凯蒂和他的同事谈到了“一个新的镀金时代”(a new gilded age),其特点是有一小部分公民相比其他人口拥有极端的财富。信息和通信技术革命改变了资本主义,使公司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利润,从而开拓更大的市场,并占据一个市场力量高度集中的位置。最富有的人地位的加强不仅仅是后工业化国家的现象(这些国家可获得更多表现其不平等的数据);即使在欠发达和许多公民生活在贫困中的国家,也有着极端富有的公民。


人们可能会问,在社会上或全球范围内,有些人拥有极端财富,这究竟有什么问题?我们的关注点不是应该放在弱势人群上,努力确保他们能够摆脱贫困吗?在相当程度上,这一直是人类发展范式和可行能力理论的重点,即更倾向于关注贫困和赤贫。此外,人类发展进路还关注不平等对包括健康和教育在内各种领域的人类能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正如塔尼娅•布查特和罗德•希克所确切指出的,人们对富人的关注较少。然而,如我在本文中所提,我们有很好的理由去解决极端财富带来的后果。


本文想要追问的是,超级富豪的存在究竟有什么问题?对此问题,有一个常见的答案:只要合法赚钱,不涉及犯罪活动和逃税行为,一个社会有一群超级富豪并没有错。这只不过是人们出于嫉妒而对他们的财产发出抱怨的议题,而嫉妒作为一种恶习,不应为我们所容忍。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认为,生活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的每个人都享受着由资本主义和竞争市场的自由所带来的好处。我们每个人都有成为企业家的自由,如果我们满足一大群人的要求,那么我们将获得相应的回报,即大额的利润。同样地,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奖励那些将自己的技能和才能用于满足他人偏好的人,如果具有创新精神,那么高收入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公平分配。这就是支持极端收入和财富通常采取的论证形式。


在本文中,我将对有超级超级富豪的社会究竟有什么问题提供不同的回答。我提出的问题是一个规范性问题,即我们在地方和全球政体中的共存方式,我们拥有的结构和制度,以及它们的后果是什么?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跨学科的论证。我们需要实证的社会科学,来了解极端财富对我们所关心的事物的影响。然而,能够帮助我们回答这个问题的最重要的学科是规范性政治哲学,其中有大量对不平等现象进行规范性分析的文献。


因此,我建议在此停留片刻,并思考以上提出的问题与其他现有的哲学辩论有什么关系。在政治哲学中,关于合理不平等的不同观点已经被标签化。一种观点被称为充足主义(sufficientarianism),它认为基于分配正义原则正义应该满足每个人最低限度的要求,例如,功能和能力。另一种观点是优先主义(prioritarianism),它认为在选择措施和设计社会制度时,我们应该优先考虑最贫困的人。此外,还有各种形式的机会平等主义——这种观点认为,只要我们从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出发,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那么结果的不平等是合理的。最后一种观点是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它指出,既然人们拥有的权利很重要,且这些权利不可剥夺,那么询问有关分配的问题则是犯了一个基本错误。它们是罗伯特•诺齐克所称的对我们行动的侧面制约(side-constraints):个人或国家都不能做违反这些权利的事。因此,探讨关于金钱、财富、功能或能力正确分配形态的问题,是问错了问题。


在回答这个多学科问题一有些人非常富有的社会有什么问题时,我想在本文中提出一个关于分配正义模式的观点,称为经济限制主义(Economic limitarianism)。简而言之,经济限制主义认为,没有人应该持有过剩金钱,金钱过剩的定义是为完全满足一个人富裕生活所需之后多余的钱。作为一种伦理或政治观点,限制主义在某种意义上与以下观点是一致的:存在一条贫困线,且任何人都不应该落在这条线以下。限制主义声称,人们可以在理论上构建一条富裕线,一个没有人在富裕线以上的世界会更好。


但为什么我们会认为限制主义是一种合理的观点呢?为什么一个没有超级富豪的世界会是一个更好或更公正的世界?保留自己的过剩金钱有什么不好或不对?


在回答这些问题时,我将按以下方式进行。我将提供几个力所能及(pro tanto)的理由,解释为何超级富豪有问题。我将聚焦于两个论点:未满足迫切需求的论点与民主的论点。请注意,关于没有超级富豪的世界将会更好这个观点,仍有其他论据可以为之辩护。丹妮尔•兹瓦索德曾基于自治的价值为限制主义辩护。除此之外,可能还有更多的论证策略来捍卫限制主义。例如,人们从关系平等主义的角度出发,认为公民的经济差异太大会造成人们无法平等相处,或者从反支配的自由价值出发,认为为确保反支配应该要求任何人都不能拥有太多的钱,以避免他们从结构上对其他公民真正施加权力。然而,我并没有试图详尽阐述一个没有超级富豪的世界的原因,反而还想分析一个反对意见——经济限制主义将导致一大批人的生活水平下降,因为经济上最有生产力的人将缺乏适当的经济激励,这将对总生产量造成负面影响。


第2节提出了经济限制主义的第一个论点——民主论点;第3节提出了未满足迫切需求的论点;第4节讨论了该论点的一个具体案例,即为气候行动筹措资金;第5节讨论了反对意见,即经济限制主义将破坏促进经济生产的激励,因此,罗尔斯差异原则(thRawlsian difference principle)或其他最佳税收理论,在回答应该对多少过剩金钱征税的问题上将更有优势;最后一节将提出我的论点对社会以及人类发展和可行能力理论领域的影响。


本文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一本书的章节,其中我为哲学领域的读者介绍了限制主义。本文再次介绍其中大部分内容有两重原因。第一,是想把一个哲学论点介绍给跨学科读者。大多数学者倾向于阅读主要发表在他们所在学科的文章和书籍,因此,我们需要更多的努力,使一个学科的工作引起其他学科的学生和学者的注意。第二,它使我能够做两件我认为对研究人类发展和可行能力理论的学者和学生很重要的事情:论证使用过剩金钱资助气候行动的道德理由(第4节),并讨论关于经济限制主义的文献对人类发展范式和可行能力理论的影响(第6节)。


在转向支持限制主义的规范性论点并讨论这两种反对意见之前,我想提醒读者注意我与经济社会学家一起进行的对富裕线的一些相关实证研究,其目的是了解荷兰人是否支持不应有人高居于富裕线之上的概念。这种类型的实证研究并没有回答我刚才提出的规范性问题。然而,它确实告诉我们,人们(在此指荷兰人)是否认为有可能使“到了某个节点,更多的钱无法再增加你的福祉”这一说法有意义。参与我们研究的受访者样本具有荷兰人口代表性,其中大多数认为,到了某个节点,超出我们收入和财富的额外金钱将不再影响我们的福祉。我们描述的最富有的家庭有一栋带私人游泳池的别墅,两辆豪华汽车,一栋位于法国南部的房子,价值7000万欧元的资产,而且该家庭每年可以负担五次假期。只有3.5%的受访者认为,人们不能说这样的家庭所拥有的东西超过了最大福祉所需的水平。这一结果表明,大多数荷兰人(即96.5%)认为,到了某种程度,即可认定一个人拥有过多财富。然而,对如何划清“非常富裕”和“拥有过多”之间的界限,不同的人之间有很大分歧。大约67%的受访者声称,一个拥有带私人游泳池的别墅、两辆豪华汽车、一栋位于法国南部的房子和50万欧元资产的家庭,处于富裕线之上。对于我目前的论点以及许多政治讨论来说,最关键的一点不是富裕线的确切位置,而是这个概念是否有意义。受访者同意富裕线的基本和一般主张,即在某些时候,额外的金钱并不能为一个人的福祉加分。


然而,我们研究的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发现是,赞同富裕线并不意味着也赞同这样的说法:富裕线本身足以成为允许政府规定最高工资、最高财富额、储蓄上限或个人可以获得的遗产总额上限的理由。我们的调查结果表明,受访者非常不愿意支持这些说法中的任何一种。唯一得到大约三分之二的受访者支持的说法是,对于增加富人和超级富豪的税收负担与减少最弱势人群的福利,在这两种国家规定之间,目前的荷兰政府应该选择前者。简而言之,从他们认为一些家庭过度拥有财富的主张,并不一定能推导出他们支持政府强制采取行动的观点。第一个主张是评价性的,而后者是规定性的。我们注意到,大多数支持评价性主张(认为一些人过度拥有)的受访者并不支持规定性主张(认为我们应该努力避免一些人过度拥有)。


有时,政治哲学家和伦理学家或活动家或公共知识分子,倾向于倡导一项不被社会广泛支持的事业。想想那些一直倡导废除死刑、为所有人提供无条件的基本收入或采取激进措施来应对气候挑战的人。从历史上看,许多论点起初都很难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例如,废除奴隶制,妇女、同性恋或南亚低种姓人(Dalits)的平权运动。毫无疑问,无论社会上的大多数人是否支持,这些论点对健康的民主都是至关重要的。然而,赞同提案并不一定能告诉我们这些提案是否有什么好处。这些提案可能与社会主流背道而驰,或者挑战目前掌权者的特权,他们可能会利用这种权力来攻击提案(如倡导激进气候行动的论点)"尽管如此,这些提案也可能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或论点支持;因此,它们需要被阐明和辩论。这就是本文阐释经济限制主义理念的目的。


▲ 罗宾斯教授著作《幸福、自由和社会正义:重新审视能力方法》(Wellbeing,Freedom and Social lustice: The Capability Approach Re-examined, Open Book Publishers, 2017)书影





2


限制主义的民主论点


限制主义观点的第一个论点与民主有关,担心收入和财富的大规模不平等会破坏民主的价值,尤其是政治平等的理想。富人可以通过各种机制将他们的财政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力。在《政治中的金钱》(Money in Politics)一文中,托马斯•克里斯蒂亚诺讨论了金钱支出从各个方面影响政治制度的四种机制。克里斯蒂亚诺表明,富人不仅更有能力,而且更有可能把钱花在将金钱转化为政治权力的各种机制上;这种倾向主要是由于金钱的边际效用递减。穷人需要把每一毛钱或每一分钱都花在食物或必不可少的用度上,因此,对他们来说,花100美元来获得政治影响力会带来严重的效用损失。相比之下,当富人花100美元时,他们不会付出同等程度的机会成本,因为他们不需要这100美元来购买基本的生活用品。


经济限制主义的民主论点源于克里斯蒂亚诺所概述的机制:因为富人有剩余的钱,他们不仅有能力,看起来也很有可能会利用这些钱来获得政治影响和权力。富人花掉他们的过剩金钱,几乎没有任何损失,对他们生活质量的影响几乎为零。或许心理上会感觉损失了福利,例如,如果一个人把钱花在政治上而不是花在最新的兰博基尼上,就会有地位上的损失,又如,若一个人不喜欢看到自己的经济财富下降,就会有纯粹主观感觉上的损失;但是,客观上他们的福利并不会有损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以更好地利用这些钱来施加政治影响,使立法在实施时符合他们的利益。


如果非常富有的人把多余的钱花在民主政体的政治进程上,为什么会有道德方面的问题?首先,富人可以资助政党和个人。在许多私人竞选融资系统中,那些捐款最多的人将获得特殊待遇或对其事业的更大支持。捐赠者通常期望,如果有需要,他或她就会得到政客提供的帮助。收到钱后,政客们就会对捐赠者心存感激,会努力讨好他们,帮助他们,传播他们的观点,或者至少修饰自己的观点,以免让捐赠者不悦。


其次,过剩金钱可以用来制定集体决策的议程。如果像美国的总统选举一样,筹集资金的能力是决定谁将成为下一任候选人的关键因素,如果中上阶层和富人更有可能成为捐赠者,那么代表这些中上阶层和上层利益的政治候选人的名字就更有可能出现在选票上。由于富裕阶层更有可能为竞选活动提供资金,且捐赠者会选择把钱捐给拥有相同价值观和信仰的志同道合者,那些未提供捐赠的人就无法在选举辩论或选票上代表他们的利益和观点。克里斯蒂亚诺认为,如果民主的部分价值在于它通过集体决策过程给予公民平等的发言权,以实现公开平等地对待公民,那么在影响政治议程时,政治上的财政支出会导致机会不平等。


再次,过剩金钱可以用来影响公众舆论。富人可以购买媒体机构,可以利用其控制信息的传播和公共辩论中交流的论点。在当代民主国家,媒体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力因素;然而,如果对媒体的使用权利是一种商品,可以售予最高出价者,这就为富人提供了另一种将财政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力的机制。影响舆论的另一个重要工具是说客。好的说客的服务往往是昂贵的。同样,那些有能力雇佣说客的人的利益,会在政策制定者和政治家的决定中获得更好的体现。


在分析金钱如何影响公众舆论时,虽然最常讨论的是企业媒体和说客,但富人影响观点的方式更微妙,它不一定针对立法和决策问题,而是构建被视为合理的证据和知识。富人也可以通过研究和智囊团来改变意识形态氛围,并被认为是“可靠的证据”,例如,智囊团提出的论点支持被资助者对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的各种看法。例如,丹尼尔•斯泰德曼•琼斯的历史研究表明,私人财政支持对新自由主义思想在大学内的传播以及随后在政治中的传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当富人对企业的财富投资达到某种程度时,他们可以利用其经济实力破坏民主目标,这可以将资本家的权力变成制约民主决策的可行性因素。例如,如果公民以民主方式决定了希望看到本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那么,当民选政府决定实施更严格的环境排放法规时,大公司可能会威胁将污染性生产转移到其他国家。


这些都是财富可能会(虽然不一定是全部)破坏公民政治平等的一些机制。公民的政治平等是自由和民主社会的基石。宪法应该保证政治平等,但它并不保护我们拥有极度富裕的权利。至此,某种程度上我们已然有了第一个关于我们为何不该成为超级富豪的论点——它破坏了政治平等。


人们可以对限制主义的民主论点提出如下反对意见。道德上的关怀并不在于一个生活领域(如经济福利)存在不平等,而是在于个人可以凭借某个生活领域的地位获取在另一个生活领域(如政治、教育)更高的地位。因此,真正的道德问题不是不平等本身,而是一个生活领域的不平等溢出到另一个生活领域。毫无疑问,人们与其强迫富人处置他们的过剩金钱,不如提出解决方案,以防止金融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力。例如,人们可以尝试改革关于竞选资金的立法,或者国家可以保证公共广播和电视在公开辩论中保持观点和论点的平衡。迪安•马钦(Dean Machin)认为,我们应该为超级富豪提供选择,可以对他们的财富当中超出超级富豪水平的部分征收100%的税,或者让他们失去一些政治权利。这个想法将防止富人购买政治影响力和权力。同样,人们可以说,如果我们实现适当的竞选立法并颁布反腐败政策,富人投入的资金就不能再对政治产生重大影响,基于民主的价值,则没有理由反对金钱过剩。


其中一些制度措施对于健康的民主制度无疑是必要的,但没有一个解决方案能恢复富人和非富人公民之间的政治平等。其原因在于,富人的大部分政治影响力都躲避了正式机构的运作,如立法和监管。富人可以放弃他们的投票权;然而,如果他们仍然可以建立和资助智囊团,进行由意识形态驱动的研究,或者仍然可以直接与政府官员私下接触,那么他们仍然会拥有与之不相称的政治权力。


强制实施正式的制度机制以减弱金钱对政治的影响,只在有限范围内可行。特别是在收入和财富的巨大不平等以及拥有过剩金钱的情况下,即使在通过制度措施尽可能削弱了上述四种机制的社会中,也会对政治平等构成威胁。因此,如果我们认同民主的价值,特别是政治平等,是公正社会的基石,那么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支持限制主义。





3


未满足迫切需求的论点


经济限制主义的第二个理由可以称为未满足迫切需求的论点。这个论点只有在满足以下三个经验条件中的一个或多个时才有效。


(1)全球极端贫困: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有许多人生活在极端贫困中。但通过需要财政资源的政府主导的行动,他们的生活能得到明显改善。(2)地方或全球不利条件: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有许多人的生活并不富裕。他们在某些方面的权利或利益被严重剥夺,但如果通过需要财政资源的政府主导的行动,他们的生活能得到明显改善。(3)迫切的集体行动问题:我们生活的世界面临着迫切的(全球)集体行动问题,这些问题至少可以部分通过需要财政资源的政府主导的行动来解决。


未满足迫切需求的论点取决于这些条件:如果这些条件都不满足,这个论点就不再成立;那么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没有穷人或弱势群体、没有重大集体行动问题的世界里。必须至少有一个条件成立,来支持该论证有效,即在这个世界上,存在未被满足的迫切需求。


在当今世界上,如我们所知,这三个条件满足了。首先,全球极端贫困的条件显然达到了。全世界有几十亿人生活在(极端)贫困中,尽管并非所有需要财政成本或财政再分配的方案都能有效消除贫困,但许多有效的减贫干预措施都需要财政资源。即使是制度上的改变,如建立一个对公众负责的官僚或法治机构,也需要财政资源。


第二个条件也满足了。即使是那些在世俗物质方面并不极端贫困的人,也可能在许多其他方面被剥夺权利或处于不利地位。例如,所有后工业化国家都有无家可归或被社会排斥的公民,以至于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无法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并不总能享有可以充分挑战、发展他们的教育。另一个方面,出乎意料的是,有大量的人口是功能性文盲。最后,令人担忧的是,大量的成年人和儿童有心理健康问题,但却没有得到足够的帮助。


第三个条件也满足了,因为有许多集体行动的问题需要政府或其他变革者的关注。正如近三十年的《人类发展报告》(Human Development Reports)所记录的那样,只要政府投入足够的关注度和资源,世界面临的几个主要的集体问题就可以得到有效解决。气候变化和地球生态系统的恶化可以说是最紧迫的问题,这个议题将在下一节进一步讨论。环境危害可以设法通过大量投资于绿色技术和清洁能源来应对,为女孩创造教育机会,为不能满足避孕药需求的地区提供生殖健康服务,组织大规模的重新造林计划等来解决。所有这些行动都需要财政资源。


只要这三个条件中的其中一个成立(而我刚论证了这三个条件都成立),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相比于富人的收入和财富可以满足的需求,特定的需求在道德上具有更高的迫切性。回顾一下,富人持有的超过富裕线的钱被称为金钱过剩(surplus money)。未满足的迫切需求的论点声称,由于金钱过剩对人们的富裕没有贡献,它的道德重量为零,那么反对我们应该用这些钱来满足迫切需求的原则是不合理的。


未满足迫切需求的论点并不把财富看作是一种本质上道德败坏的社会状态,也不把富人看作是不道德的人。限制主义不是针对富人本身,而是关注极端财富状况对社会的影响。


限制主义这一论点的优势在于,它非常适用于非理想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往往没有关于人们剩余收入的来源和他们的初始机会设定的信息。更确切地说,我们不需要知道某人的剩余收入是否来自对市场中某种具有巨大需求的产品的独特创新,或者假设他或她属于一个垄断联盟的高级经理人,他们互相给予对方过高的收入,我们也不需要知道其是否从节俭的四个祖父母那里继承遗产。如果一个人的钱超过了他或她生活充分富足的需要,那么这些过多的钱应该被重新分配,以改善构成限制主义情况的三个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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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特殊案例:气候行动融资


我现在想集中讨论未满足迫切需求的一个特殊案例:气候变化,这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一个巨大的集体行动问题。有大量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学术文献,可以总结如下。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排放了许多温室气体,极大地增加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这致使相当一部分太阳辐射的热量往往留在大气层内,这正在改变地球的气候,导致各种后果,包括平均温度升高和极端天气事件增多(如热浪、风暴、干旱、龙卷风)"这些发展对地球的各个部分及其生态系统产生了进一步的影响,包括海洋的酸化,永久冻土融化所释放的(非常强烈的)温室气体,一些地区的沙漠化,以及冰层融化和海洋温度升高导致的沿海地区的洪水。这些事件的一个严重的后果是,它增加了许多人,甚至也许是小岛屿的全部人口,在可预见的未来失去生存空间的可能性。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自20世纪90年代初就记录了气候变化对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影响,报告显示,我们可以预期的影响将是压倒性的,对某些群体来说,将是灾难性的。此外,虽然这还没带来最坏的影响,但一些地区已经在经历不良影响了。


减缓并可能停止这一进程的唯一方法是降低地球大气层中碳排放浓度,通过努力快速消除进一步的排放。用可再生能源取代化石燃料,以碳中和的方式建造建筑物,避免食物浪费,大幅减少肉类和乳制品的消费,从而减少牲畜的总数,增加重新造林和其他扩大碳储存的方式,减少全球人口规模,等等。其他降低净排放的方法是通过捕捉排放在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并将其储存在某处;通过可扩展的技术将温室气体转化为对生物无害的另一种物质;或者通过地球工程(可能非常危险)的过程,实现减少到达地球的太阳辐射。所有这些过程都被称为减缓气候变化。然而,我们还需要的是气候适应,这涉及采取措施为气候变化的后果做好准备。例如,我们需要保护自己不受海平面上升的影响,确保有合适的作物可以在新的气候下生长,从而避免饥荒和饥饿,或者为那些将因气候变化而流离失所的人找到新的定居点。


让我们把减缓气候变化和气候适应所需的行动称为气候行动。其中一些行动可以由个人和家庭实施,例如,在房顶上使用太阳能电池板,减少我们的公路或航空旅行,驾驶电动汽车而不是传统汽车,采用素食或纯素饮食(鉴于肉类和乳制品的生产会造成许多碳排放)。然而,政府可以采取最有效的措施。第一,政府应该对温室气体密集的消费形式征收重税。第二,政府应该削减对化石燃料的补贴,并大量投资于可再生能源或者在目前参与气候行动的国家中引发激烈辩论的核能。第三,政府应该大量投资于支持气候行动所需的科学和创新,如开发更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储存技术,或研究气候引起的移民模式的地缘政治。第四,政府应该投资于保护人民生活的物质措施;例如,应该修建堤坝或建造湿地,以便在雨量大时能够承载洪水。最后,需要为那些将被强制迁移或受气候变化影响的人提供适当的支持。


政府可以采取更多的措施;然而,这个简短的清单已经说明,适当的气候行动计划需要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应该从哪里来?正如许多参与气候伦理和气候政策辩论的人所主张的那样,如果最富有的人资助这些气候行动,会更公平,更有福利效益。如果总的过剩金钱规模不够,那么也可以要求中产阶级捐款。


最富有的人应该是气候行动的主要资助者,这个论点的第一个理由就是上一节给出的理由,它涉及整体福利的改善:超级富豪的过剩金钱不能用来提高他们的福利;然而,如果在气候行动战略上进行明智的投资,可能会更加有益。第一个理由的修改版本如下。越来越多的气候专家和描写气候变化的学者都声称,我们正在应对一场真正的灾难。因此,如果气候变化问题与我们的许多日常问题不同,那么使用这样的原则是合适的,即任何有能力帮忙的人都应该帮忙,最有能力的人被寄予承担最繁重负担的期望。这种方法让一些哲学家得出结论,我们应该采用“贡献能力原则”(the ability to contribute principle),关注那些有能力做出改变的人。


认为最富有的人应该是气候行动的主要资助者的第二个原因与当前情况中的不公平有关。如果对国家进行比较,那么从历史上看,欧洲对许多碳排放负有责任,尽管北美目前的人均排放量比其他地理区域的平均排放量高很多。例如,由消费产生的全球平均排放量约为每人每年6.2吨(如果我们打算避免危险的气候变化,这一数字在几十年后应接近于零)。尽管如此,差异是巨大的:北美22.5吨,欧洲13.1吨,中东7.4吨,中国6吨,拉丁美洲4.4吨,南亚2.2吨,非洲1.9吨。这些平均数往往掩盖了这些地区国家内部的巨大不平等,以及各地富人的生活方式可能导致高达300吨的排放量。因此,钱瑟尔和皮凯蒂建议对机票征收全球统一税,这可以用来资助气候适应措施。虽然我赞同这个想法,并在其他地方论证了对航空旅行征税的必要性,这不仅为了气候,也为了不同运输部门之间的经济公平,但我认为这个措施远远不够。理想情况下,我们应该向超级富豪征收全球生态危机税,为气候行动基金提供资金。如果这不可能实现,各国政府应主动建立国际协议,规定每个国家对全球基金的贡献,每个国家可以自行对其最富裕的公民征税。无论哪种方式,目的都是让超级富豪们首先为气候行动基金作出贡献。


向富人收取气候行动资金的公平性理由至少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基于纠正或补偿的原则。大多数超级富豪通过从事具有负面环境外部效应的经济活动获得财富。市场价格本身并不反映商品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所包含的环境损害。如果与经济生产相关的环境损害被适当地纳入价格中(或者像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负面外部效应被内部化),价格就会上升,导致需求和利润下降。因此,超级富豪的财富部分包括未支付的环境损害补偿金。第二个方面是,在一些国家,情况甚至更糟,主要是因为政府直接或间接补贴化石燃料行业。因此,在这些国家拥有公司或为公司工作的超级富豪,其部分财富代表了转嫁给整个社会的生态破坏。因此,从公平的角度来看,人们可以认为,对这些过去负面生态外部效应的补偿,现在可以用来资助气候行动基金。





5


负面激励的反对意见


我们已经讨论了经济限制主义的两个常见理由,还讨论了一个具体的案例,它为优先向最富有的人收取气候行动基金提供了强有力的理由。尽管如此,如果希望全面判断这种观点是否值得赞同,我们还应该考虑对经济限制主义的反对意见。在这里,我将重点讨论一个在跨学科背景下特别重要的反对意见:限制性税收将会被严重曲解,因此,这个概念将会被累进税替代。


在我研究这个具有激励性的反对意见之前,有必要指出,在所有国家,税收结构更加累进会被认为是朝着限制主义的方向发展。因此,从过渡性和实用性的角度来看,限制主义者会强烈支持更多的累进所得税和财富税率,特别是关闭(国际)逃税的路线。然而,我们应该研究限制主义是否对这个激励的反对意见提供了一个更有力的回应。


激励的反对意见首先指出,因为作为超级富豪本身并没有道德上的坏处,如果未满足迫切需求的论点证明了限制主义的合理性,那么它的目标就不是惩罚超级富豪。相反,它的目标是去满足构成限制主义的三个条件下的那些未满足的迫切需求。因此,如果最终动机是满足这些未满足的迫切需求,那为什么不认可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呢,哪怕稍加修正也好?毕竟,如果存在捐赠所有过剩金钱的道德义务,那么,在一个人的收入和财富达到我们认为所有额外的钱都是“过剩金钱”的数额之后,一个强大的抑制因素已添加到社会产品中。毋庸置疑,如果富人一开始在赚取高于财富线的收入时即面临强大的抑制因素,那么对满足迫切需求就没有益处。差别原则将削弱这种抑制因素,因为只要弱势群体也能从中受益,它允许富人变得更加富有。在罗尔斯的理论中,差异原则指出,在基本社会和经济制度的设计中,只要能使社会中最贫困的群体受益,就可以允许社会初级产品的不平等。修改后的差异原则不适用于基本制度的设计,而适用于收入再分配,并且可以用收入和财富的综合衡量标准取代社会基本益品。这种分配规则不是更能为主张限制主义提供最终理由吗?


这个结论并不完全正确。限制主义本身并没有说明:将过剩金钱和非过剩金钱区分开来的富裕线以下的分配需要如何处理。因此,限制主义对非富人之间的合法不平等问题保持沉默;与此同时,它对分配顶端的分配正义要求却更加激进。在差异原则下,一个人可以是富人,也可以有相当多的过剩金钱;然而,从他或她赚到的任何额外资金中,只有一小部分必须分配给最贫困的人。然而,限制主义原则不允许这样做:所有的过剩金钱都必须分配给弱势群体,满足最贫困者未满足的需求,并解决迫切的集体行动问题。限制主义与差异原则有着共同的强烈的再分配目的,但两者又是不同的。


限制主义的反对者可能会从一个稍微不同的角度发起攻击。如果不参考差异原则而直接陈述,也许激励的反对意见会更深入。毋庸置疑,限制主义需要一个强大的激励机制,让几乎所有的富人通过更努力的工作、更聪明的创新和更多的商业活动为社会产品的创造作出更多的贡献。这里的反对意见涉及最优所得税的概念,正如公共经济学中所说的那样。公共经济学家的共识是,所谓的“最优最高边际税率”,即总所得税税收最大化的税率,约为70%。如果提高最高边际税率,总税收收入就会减少。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主义被视为财政政策(而不是作为指导分配前的制度设计或慈善义务的理想),限制主义的最高边际税率为100%。


这对本文所提出的论点构成了严重的挑战。民主论证不受最优最高边际税率低于100%这一事实的影响,因为民主论证关心的是政治平等,而不是可用于满足那些未满足的迫切需求的最大税收。因此,如果我们只关心政治平等的价值,我们就不应该把最高边际税率降低到100%以下,只要后者可以被证明对政治平等的理想有更大的贡献。


相比之下,如果最优最高边际税率低于100%,那么关于未满足的迫切需求的论点就会被大大低估。由于满足那些未满足的迫切需求是基础价值,因此,仅仅作为一个与满足那些未满足的迫切需求有关的政策问题,明智的做法是削弱限制主义,以及在富有和最富有的人中提高最大税收收入。


此举说明了限制主义的不同理由之间潜在的对立。有关未满足迫切需求的论点意味着我们应该选择最佳的税率,而民主论点则认为,若实施正统的限制主义能更好地保护政治平等,则宁愿放弃一些税收。因此,这些限制主义的论点之间存在着潜在的对立。接下来有两点。第一,我们需要问,限制主义是否还有其他理由,这样我们就可以研究这些论点之间其他对立的可能性及其实际影响。第二,就有关未满足迫切需求的论点和民主论点之间的对立而言,我们有四个选择。第一种是选择收入最大化的财政政策,同时进行一系列的制度改革,努力削弱将金钱转化为政治权力的机制。也许在这种理想的情况下,政治影响机会不平等的残余部分太小,不足以让我们担心。尽管如此,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经验问题。第二种选择是坚持这样的观点:不平等的政治影响仍然重要,但解决未满足的迫切需求胜过民主论点,因此,需要采取收入最大化的财政政策。第三和第四种选择与第一和第二种选择是对称的。在第三种方案中,我们选择了正统的限制主义(富裕线以上的最高边际税率为100%),这充分保护了政治平等,并试图通过财政政策以外的其他手段间接满足那些未满足的迫切需求(例如,通过呼吁非政府正义机构或企业家来解决未满足的迫切需求问题)。在第四种方案中,我们坚持认为满足那些未满足的迫切需求仍然重要,但解决政治平等问题更重要,这就证明了100%最高税率的合理性。


如果我们更关心的是满足那些未满足的迫切需求,而不是金钱过剩的影响对政治平等的损害,那么,最接近限制论观点的财政政策应该是设置收入和财富最高税率,使税收最大化。然而,这不应该被视为对限制主义观点的否定。首先,限制主义作为一种道德理想不会受到影响,我们应该鼓励在征税后仍有过剩金钱的人中形成一种社会风气,将这些资金用于满足那些未满足的迫切需求。其次,我们应该研究非货币激励系统,以排除高边际税率对富人的抑制作用。在一个物质利益不是主要激励因素的文化中,人们可能会因为他们的承诺、他们为自己设定的挑战或内在的快乐、自尊或荣誉而更加努力工作。


我的结论是,激励的反对意见应该促使我们根据最佳税收设计来调整适用于财政政策的限制主义,让把满足那些未满足的迫切需求的价值远超过金钱过剩对破坏政治平等的影响。





6


影响


几年前,我在规范性政治哲学的文献中引入了“经济限制主义”一词,其他一些哲学家也对经济限制主义的原因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在这个阶段,我们可以为那些致力于.可行能力理论和人类发展范式的人得出什么经验教训?对从业者和决策者有什么经验教训?


对社会来说,至少有三个启示。第一,对经济不平等的分析以及对超级富豪的伦理和政治经济分析不仅仅是一个货币不平等的问题,本质上是对一些关键公共价值的保护,如社会正义、生态可持续性、民主和机会平等。如果不分析货币数字,就会错过理解超级富豪有什么问题这个最关键的部分。这也是进行多门类和多学科分析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第二,气候变化是一个道德和政治问题,不能与消费和财富不平等分开。气候正义和分配正义的问题紧密地交织在一起,限制主义可以帮助勾勒出一个既相对公正,又在生态上更可持续的世界愿景。一直以来,气候变化主要被视为技术问题。也许最近的事件见证了这种心态的改变,年轻人对气候变化进行了深刻的道德化和政治化的抗议,要求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气候行动的公民非暴力运动的兴起,以及在公共领域越来越多地辩论气候变化的分配后果。然而,我们应该明白,所有层面的气候行动不仅仅是一个我们可以决定追求与否的“可选”事项,而是一个正义的问题。一旦我们承认围绕着气候变化存在着巨大的不公正感,与谁产生排放和谁承担责任有关,在我看来,使用过剩金钱来应对气候挑战的论点就变得非常合理且并不太过激进。


最后一个启示是,有人宣称我们生活在后意识形态时代,1989年柏林墙的倒塌标志着良好社会和经济体系的不同理念之间的斗争已经结束。这种说法是不对的。的确,几乎所有的社会实际上都接受了某种形式的资本主义;然而,这些不同类型的资本主义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差异。其中之一即为该资本主义类型是否允许过度的财富。当我学习经济学时,也就是在柏林墙倒塌之后,我接受的教育告诉我,在世界北半球,基本上存在三种经济体系:以美国为例的资本主义、以苏联和东欧集团为例的共产主义以及西欧的混合经济。使用“混合经济”一词的原因是,它是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经济效率的混合物,但没有其坚硬和冷酷的边缘,为此在共产主义经济中建立了(强制性)团结制度。如今,我们很少听到“混合经济”这个词。然而,无论我们是希望开始重新使用这个词,还是更有力地捍卫福利国家或其他形式的财产分享经济,关于我们应该想要什么形式的经济体系的辩论并未被搁置。而本文给出的理由表明,要重视社会正义、生态可持续性、民主和机会平等,就要抑制资本主义,而且还需要集体社会保险和团结制度。


本文提出的论点对人类发展进路和可行能力理论框架有什么启示?对于人类发展进路来说,一个重要的启示是,我们应该把富人和超级富豪纳入我们的分析中。毋庸置疑,人类发展范式最重要的目的是尽量减少最贫困者的痛苦,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然而,如果要求,例如,我们的经济体系将所有人获得体面的生活置于少数人成为超级富豪的可能性之上,或者保护所有人的真正民主涉及限制超级富豪的经济自由,那么这就需要成为我们分析的一部分。


关于人类发展进路的第二个启示是要充分认识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毋庸置疑,人类发展论坛上已讨论了气候变化,但仍然有必要更频繁地将气候变化这一议题置于舞台中央。由于弱势人群或发展中国家将受到气候变化的最严重打击,对气候变化关注的不足引人侧目。气候变化带来了巨大的经济不公,需要对其进行分析和理解,并倡导公平的解决方案。有大量关于气候正义和气候伦理的文献,解释了谁应该做什么,为什么,出于什么原因。因为人类的繁荣是不可能依靠一个不能再为我们提供安全生活的物质必需品的星球,人类发展进路应该更多地涉及这些文献。这组文献帮助我们将它当作一个伦理和政治问题而不是一个技术问题去分析。


研究可行能力理论的学生和学者可以获得另外两个启示。第一,货币分析和能力分析可以互补;这完全取决于我们到底要分析什么。这也着重强调了布尔查特和希克提出的一个类似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经济学中的可行能力理论是作为对货币度量的评论而引进的,有时也被阐释成货币分析应被置弃这样的观点。然而,事非如此。事实上,当我们讨论金钱过剩时,我们需要重新关注收入分配,但这次关注,是由于它对他人的自由、能力和共同利益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第二,本文为我们提供了将需求/愿望的区别纳入可行能力理论的理由。如果我们分析超级富豪的生活质量,或者为什么一个人愿意拥有一种导致每年300吨而不是10吨(或更少)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生活方式,那么我们就需要讨论,是否真的需要花钱或排放温室气体,以满足一个人的基本需求或保障一个人的基本能力,又或者说,是否这些符合超越了需求愿望的能力或喜好满意度。在主流经济学中,需求/愿望的区别几乎不可能置于中心位置,这主要是因为个人偏好的中心地位,以及外界永远无法判断个人偏好/满意度的幸福水平的偏激观念。在主流的规范性政治哲学中,有更多的空间可以将需求/愿望的区别放在中心位置。然而,尽管人们可能想知道,经过仔细审查,这是否会是一个坚实的理由,但鉴于人们厌恶说任何违反核心自由主义原则的话,所以他们对这样做十分犹豫。无论如何,鉴于世界在面临生态危机的同时还面临着高水平的持续贫困,我们不能再使用那些不能让我们指出在某些时候有人拥有、获取或消费过多的理论和规范框架了。


(本文译者为荷兰自由大学硕士、英文一级教师,校对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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