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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阅读兴趣,被学校毁了

魏春亮 亮见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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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 魏春亮
来源 l 亮见(ID:liangjian0624)


我不止一次说起一个观点:当人们还是孩子时,应该没多少人不喜欢阅读,只是我们的学校教育,把这种兴趣给毁了。


我们的语文书,就第一个让我们提不起兴趣。选的课文还是那种充满意识形态和道德教化的文章,如《屈原》(郭沫若话剧)、《狼牙山五壮士》、《白杨礼赞》之类。文学性缺缺,其他的东西倒是满满。


也有好作品,却被僵化的教学模式毁了。段落大意,中心思想,“作者用这个词表达了什么思想情感”,“本文通过什么什么,揭露资产阶级的虚伪、自私和冷酷”。缺乏审美教育,把最后一点点阅读兴趣也给摧毁得渣滓都不剩。以至于很多人,在成年以后,才发现小时候不感兴趣的文言文,是多么优美。



而推荐书目、课外读物,又充斥着大量不适合孩子阅读的所谓经典。孩子的书桌上,摆着父母买来的童话故事、成语故事、作文书、《三字经》、《弟子规》;学校的推荐书目里,躺着连中文系学生都要跳着读的《巴黎圣母院》《子夜》《复活》等等。


在这样的环境里,能喜欢上阅读,才是一件稀罕事。



前段时间,我看了一篇《人物》杂志关于语文老师郭初阳的报道: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语文老师?


说实话,看完这篇文章,我是又佩服又羡慕。


开学第一课,郭初阳跟学生一起投票,筛掉了教材中四分之一不想学的课文。他会给小学生讲里尔克的《沉重的时刻》,给学生们看《蝇王》《梦》《小鞋子》这样的电影,带领全班一起阅读《小王子》,一起排过《雷雨》的话剧。为了讲川端康成《父母的心》一文,他会准备了6篇相关的阅读材料。


我还记得文章里,郭初阳对莫泊桑的小说《项链》的解读:他认为,莫泊桑虽极力克制,却依然在文字中流露出了对玛蒂尔德的惋惜。《项链》并不是一个关于虚荣的故事,而是一个关于女性对抗命运的故事。


郭初阳还发现了《项链》的故事模型——《灰姑娘》,两个故事有太多相似的要素:舞会、马车、丢失的东西、午夜时的逃跑,但内核却是截然不同的——灰姑娘因爱情跨越了阶级,获得了幸福的结局,玛蒂尔德却失去了十年的青春,人生滑落。灰姑娘的故事写的是青春,莫泊桑写的是衰老。「莫泊桑很有意识地写了一个『反灰姑娘』的故事。」


看到这里,我不禁拍案叫绝。


我们上学时是怎么评价《项链》的?“尖锐地讽刺了小资产阶级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对吧?这就是差距啊。


怪不得郭初阳的好友说:“很大程度上,郭初阳找回了语文的尊严,找回了语文课堂的尊严。


看完《人物》杂志这篇文章,我立马转发给了我一个做语文老师的朋友,同时给他推荐了我最近在看的一本书。


《名作细读——微观分析个案研究》



本书豆瓣评分8.9分,在2018年12月,就已经是第16次元印刷了,是很多语文老师的备案神器,也是很多文学爱好者的经典读物。


这本书里都是作者对中学语文教材经典篇目的赏读分析文章。用文本细读的方法,找出文本中的矛盾,得出属于自己独特的解读,而不是根据固有观念去切割课文。所以很多文章很有启发性,不但适合中学老师做教学参考,也很适合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就算当做休闲读物也同样让人受益匪浅。


我挑一些篇目和大家分享。


比如《木兰诗》。


在我们的传统认知里,花木兰似乎是一个英勇善战的“英雄”。可英雄是保家卫国的,会打仗,很勇敢。可作者通过对《木兰诗》的细读发现,描写打仗的诗句,只有“将军百战死”这区区一行。如此看来,诗里的战争真是太轻松了。


作者是在追求一种惜字如金的风格吗?显然不是。写木兰为父亲担心,从“唧唧复唧唧”到“从此替爷征”,16行;凯旋之后回家的状态,就从“爷娘闻女来”到“对镜贴花黄”写了12句,甚至是光备马就绕了东西南北四市写了4行。


对此,作者说:花木兰参加战争,战斗的英勇却不是本文立意的重点……这个经典文本最起码的特点是:她是一个女英雄。战争的责任本来并不在她。她之所以成为英雄,是因为,作为一个女子,她承担了“阿爷”和“长兄”,也就是男性的职责。这个职责如果仅仅限于家庭,她不过是个一般意义上的假小子、铁姑娘,撑持家业的顶梁柱而已。但是,木兰主动承担的重任,不仅仅是家庭的,而且是国家的。她作为女性承担起了本该由男性承担的重担。这个重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她主动投入战争,不仅是为家而战,而且更光彩的是,她是为国而战。但是,为国而战,立了大功(“策勋十二转”),作出了卓绝的奉献,她却并不在乎,甚至没有表现出成就感,这和一般以男性为主人公的作品,光宗耀祖、富贵还乡的炫耀恰恰相反。她拒绝了“尚书郎”的封赏,除了一匹快马以外,她别无他求,回到故乡,去享受平民家庭的欢乐了。这个英雄的内涵,从承担“家”的重担开始,到为国立功,最后又回到家庭,享受亲情的欢乐。文本突出的恰恰是一种非英雄的姿态。这是个没有英雄感的平民英雄,是英雄与非英雄的统一


真的,这是我见过对《木兰诗》最精彩的解读。各种关于花木兰眼花缭乱的电影,都没达到这个水平。



再比如,作者也解读过《项链》。


我记得我们学《项链》时,老师让我们续写。可这个故事是可以续写的吗?当然不可以。作者区别了“实用价值”和“情感的审美价值”:假项链的实用价值是低的,如果项链是真货,那小说里的情感价值(女主人公受的那些罪)就相对降低了。


小说之所以戛然而止,不能再继续往下写,是因为再写下去,就完全是实用价值了:把真项链拿回来卖钱,在情感上也得到了某种安慰,这两种价值的距离就缩小了。在女主人公发现项链是假货时,十年的青春和一条假项链的(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反差已达到极限,接下去就是对女主人公的补偿了,再往下写就煞风景了。


一针见血!


作者说:情感价值与实用价值之间的反差越大,艺术的感染力就越强。


鲁迅的《药》中,如果华小栓的肺病在吃了染了夏瑜的鲜血的馒头以后,奇迹般地好转了,实用价值和情感价值的距离缩短了,小说就会失去悲剧的力量。


契诃夫的《凡卡》中,如果凡卡的那封写给乡下爷爷的信被顺利地收到,实用价值提高了,情感的价值就降低了。


都德的《最后一刻》中,正因为那是最后一堂课,小弗朗士才发现学习祖国语言的权利是多么珍贵。如果他觉得以后永远不用上发育课了十分开心,这一堂课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情感价值了,这篇小说的艺术感染力也就完全丧失了。


举一反三,你可以用这样的视角,再去审视别的作品。



再比如,李绅的《悯农》: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盘中之餐,粒粒皆来自农民辛苦,李绅明明知道,为何要说“谁知”?


作者仔细考察,发现第三或第四句这种“谁知”疑问句式,还有很多。“谁知尽日卧,非病亦非眠”“谁知古石上,不染世人迹”。所以绝非偶然,应该是一种必然的追求。


作者在另一篇文章里说得更透彻一些:精彩的唐诗绝句,往往在第一二句是陈述的肯定语气,第三四句,如果再用陈述语气,就会显得呆板,情绪节奏也嫌单调不够丰富。“有了这个‘谁知’引起的疑问句式,在统一的陈述语气中,就有了一点变化,韵味就比较丰富了。”


否则,这首诗就变成了这样: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须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整个句子就变成教训式的了,韵味就差远了。


作者说,绝句中的上品,往往在第三局变换为祈使、否定、疑问或感叹。我用这个方法读了很多诗,发现果然如此。这么简单又实用的方法,中学时怎么就没人告诉我们呢?



类似的洞见,书里还有很多,比如:


郁达夫《故都的秋》中,传统的悲秋主题有了变化,那就是秋天的悲凉、秋天带来的死亡本身就是美好的,诗人沉浸在其中,并没有什么悲苦,而是一种人生的享受——感受秋的衰败和死亡,是人生一种高雅的境界


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所以看起来很荒谬,不是因为抢劫者的快乐,而是被劫者的快乐。如果只有抢劫者的快乐,那就没有现代派小说的艺术探索,也就没有荒谬感了。


曹禺《雷雨》中的周朴园,他的问题不在于虚假,而在于真实。他真真实实地认为,那张给鲁侍萍的支票足够补偿三十年前他欠下的情债,他的问题在于他诚实地认为,这些金钱大大高于鲁侍萍所付出的情感价值。



在豆瓣上,有网友这样评价这本书:


能把耳熟能详的这点儿课文清楚透彻得讲明白,这才叫真本事!


清晰、透彻,真的能指出一线教学中的痛点,然后从理论层面讲清其背后的原理,并给出实践指导,给大佬鞠躬。


这正是我觉得这本书珍贵的地方,也是我想推荐这本书的原因。


我们的语文课上有着大量的经典之作,但我们能领略到妙处的,又有几篇?应试教育把经典糟蹋成垃圾,那我们至少有这样的书,可以揭开语言的奥秘,展现经典的魅力,让我们重新爱上阅读。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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