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公告】关于拟认定第三批初级职业农民的公告

2018-03-13 灵台发布

2017年灵台县承担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134人,均按期完成了理论培训、实践实训、考察学习,考试考核等环节的各项工作,目前已进入创业阶段。按照《灵台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审,拟认定张治财等122名苹果生产学员为初级新型职业农民,现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人事监督。

监督电话:0933—3621960

公示时间:2018年3月13日—3月21日(不含节假日)  共7天

 

附件:2017年拟认定初级新型职业农民名单


 

灵台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2 日



往期精彩回顾


崔仁杰督查全市道路交通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筹备情况

【图文】灵台县教育局组织开展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

国家商务部对灵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平凉市面向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


来源:灵台门户网


灵台县网信办

监制:李   斌

审核:李鹏飞

编辑:李东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