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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这五年】为促进云南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云南人大 2023-12-28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自2019年成立以来,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开展社会建设领域立法、监督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问题,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1次、专题调研1次,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1件、修改3件,开展执法检查3次,专题调研6次,督办重点建议4件,认真办理议案5件和建议、提案9件,为促进云南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0年8月,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赴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对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聚焦民生领域

有序推动社会建设立法工作


积极推进我省社会事业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助推“法治云南”建设。完成《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制订工作,有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12月被全国妇联表彰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开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工作,以法治手段凝聚社会力量,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修订《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遵循上位法规定,进一步契合我省工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为工会工作适应新时代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结合职能职责,对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以及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等60多件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地方性法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对我省制定出台的40余件自主立法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全面进行了清理。


△2022年4月,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赴昆明、文山、昭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情况专题调研。


坚持人民至上

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围绕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社会保障等民生实事开展监督。






强化问题导向,做实执法检查


先后组织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紧贴民生实事,开展专题调研


先后组织对全省就业促进、医疗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等6个方面的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听取基层意见、实地走访调研、召开汇报会等方式,切实掌握全省有关方面的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






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督察工作


先后对阳宗海、杞麓湖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以及文山州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并召开督察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汇报,梳理总结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工作意见建议,及时撰写督察报告报省河(湖)长、省林长制办公室。


△2021年7月,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赴上海、浙江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挥代表作用

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


高度重视代表工作,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办理方式,不断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方法,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认真做好《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体系建立的建议》《关于提高我省村(居)委会中女性成员比例的提案》等9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督办好《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和个人就业及创业工作的建议》《关于从省级层面高位设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评估机制的建议》等4件重点建议。


着力办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延迟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时间的议案》《关于制定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的议案》等5件代表议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重点建议督办工作任务。


2022年12月,社会委办公室被省人大常委会表彰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


来源: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编辑:杨海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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