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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7.3交流群推荐文章 | 周报

勤勤恳恳的 法律竞赛 2022-10-05


荐文周报

6.28-7.3


在6.28至7.3中,“法律竞赛”一共为交流群的同伴们推荐了18篇精选文章,分别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商事仲裁”、“国际经济法”和“各国国内法”4个主要领域。


以下是各领域的推荐文章,可点击文章标题跳转查看。部分无法跳转的文章,本文将提供链接自行搜索





国际公法

 1. 

《孟晚舟案庭审听证进入关键阶段,华为加拿大发声明》

温哥华时间6月29日,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就是否同意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引入从汇丰获取的新证据进行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将为期两天。法庭上,孟晚舟律师向法院寻求采纳汇丰银行的多个文件作为证据,这些证据进一步证明美国向加拿大法庭提交的引渡依据——《起诉案件记录》,进行了实质性省略和选择性遗漏,存在误导性。华为加拿大声明称,如果这些证据被成功采纳,孟晚舟律师就能在计划于8月举行的引渡听证会的引渡庭审阶段使用这些证据。华为还表示“将继续支持孟女士寻求正义和自由”。


 2. 

《国际法的哲学之维:内涵、功能与路径》

“国际法哲学”是国际法学和法哲学的新兴领域,在这一初级阶段,应当采取积极鼓励和多元发展、大胆尝试、积极讨论的态度。由于国际法本身不成体系,以及国际法历史发展的轨迹,国际法对于法哲学的需求更大。国际法哲学的探索有利于引领国际法的理论化进程,解决国际法实践中的困惑,促动国际法学与部门法学的沟通,推进法理学的全面均衡发展。国际法哲学所包含的内容可以从不同角度和广度进行分析,其研讨路径包括超越分析法学而拓展法哲学的各种方法在国际法上的适用;构建国际法哲学的基本体系;以跨学科的视角进行国际法具体问题的研讨;并由此建构一般法哲学(法理学)。


 3. 

《巴以问题的国际法视角》

5月27日,在巴以双方签署了停火协议之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十次特别会议通过决议,设立一个持续运作的独立调查委员会,针对2021年4月13日之前和之后在包括东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和以色列发生的侵犯和践踏人权的指控进行调查。此次调查与先前相比有什么变化?这些变化反映了联合国在巴以问题中发挥怎样的作用?从国际法的视角如何看待巴以双方长久以来在冲突中力量与话语的纠葛?


 4. 

SCOTUS Further Narrows Parent Corporate Liability under the Alien Tort Statute: Ambiguities and Evidentiary Thresholds in the June 2021 Judgment in Nestle USA Inc. v. Doe et al.

美国最高法院于2021年6月17日就雀巢案做出裁判,裁定如果境外行为系美国公司正常行为,《外国人侵权行为法》不适用于该公司在境外的违法行为。本文对该案裁判进行了梳理。

链接:

https://www.ejiltalk.org/scotus-further-narrows-parent-corporate-liability-under-the-alien-tort-statute-ambiguities-and-evidentiary-thresholds-in-the-june-2021-judgment-in-nestle-usa-inc-v-doe-et-al/

雀巢案裁判参见:

https://www.supremecourt.gov/opinions/20pdf/19-416_i4dj.pdf


 5. 

Why Laws Are Needed to Avoid Corporate Rights Abuses

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2011年6月通过《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为起点,国际法下对于企业的人权义务之强调已逾十年。本文简要回顾了欧盟国家在这十年间的立法,并提出了对于未来发展的初步设想。

链接:

https://opiniojuris.org/2021/07/01/why-laws-are-needed-to-avoid-corporate-rights-abuses/

《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参见:

https://www.ohchr.org/documents/publications/guidingprinciplesbusinesshr_ch.pdf  (中文)

https://www.ohchr.org/documents/publications/guidingprinciplesbusinesshr_en.pdf  (英文)


国际私法/商事仲裁

 1. 

《当事人破产之前开始的仲裁案件的裁决可在瑞士执行》

2021年3月1日,在5A_910/2019案中,瑞士联邦法院认定,任何涉及“经济利益”的争议都具有可仲裁性。虽然瑞士遵循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原则,破产案件由破产法院集中管辖,但若国际仲裁在国外开始以后一方当事人才在瑞士破产,则这并不影响该案争议的可仲裁性,以及该案裁决在瑞士的承认和执行。


 2. 

《选择仲裁解决纠纷,不能认为是对一方主要权利的排除》

对于争议解决方式而言,诉讼与仲裁是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各有优劣。与诉讼方式相比,仲裁解决纠纷具有高效快捷,一裁终局的特点。因此,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对合同各方主体均是平等的,不能认为是对一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排除。


 3. 

《境外仲裁费用面面观》

通常而言,境外仲裁费用包括三大部分:仲裁机构费用、仲裁庭费用、律师以及其他费用(如专家证人)。根据一项国际调查,上述费用的比例大约为:2%、15%和83%。对于当事人,境外仲裁中的费用有三个基本面向:支付什么?怎么支付?以及如何受偿?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的收费分析可以作为观察视角。


 4. 

《影响商事合同仲裁条款的重要判决》

许多商业合同约定了升级条款("escalation clause"),规定合同双方在启动正式仲裁程序之前必须采取某些步骤,例如在仲裁开始前必须进行善意协商。此前,如若双方不遵守合同规定的升级机制,仲裁员所作的裁决将容易受到本地法院的挑战。然而,在香港高等法院最新的一项判决中,香港高等法院确认这种处理方法是错误的。有关合同约定的升级机制问题应留给仲裁员而非本地法院解决。


 5. 

《仲裁员庭审时“翻白眼”能否构成回避事由?》

奥地利最高院于2020年7月23日作出了一项有关仲裁员回避的决定。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当事人并未诉诸最常见的“利益冲突”事由,而是基于仲裁员在庭审过程中“翻白眼”的举动,向奥地利法院对提出了仲裁员回避申请。从表面上看,这已经存在“鸡蛋里面挑骨头”的嫌疑,奥地利法院更是通过审理洞悉了当事人意图,表达了“挑战仲裁员资格的权利绝不能让当事人有机会摆脱一名其主观上不喜欢的仲裁员”的鲜明立场。与此同时,奥地利最高院指出,“翻白眼”仅仅是仲裁员个性表达的正常部分,无需过分解读,更不可能构成可要求仲裁员回避事由,从而驳回了当事人的申请。就该案而言,虽然通过基本常识便已经能够感知将“翻白眼”直接等同于“偏袒、不公正”的牵强附会之处,但本案是一个有关仲裁员“行为举止”而引发的回避问题,存在其新颖性,且有助于我们探讨判断仲裁员是否应当被予以回避的边界。


国际经济法

 1. 

《ICSID仲裁庭驳回韩国41(5)条下之异议》

就中国公民闵先生与韩国之间ICSID仲裁案件(案号:No. ARB/20/26),ICSID仲裁庭近日驳回了韩国提出的、ICSID仲裁规则第41(5)条项下的异议。以下内容转自GAR报道。


各国国内法

 1.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架构与体系》

2021年6月29日中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联合对外经贸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举办了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架构与体系。在本次讲座中,许可副教授从宏观层面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架构与体系。讲座围绕三个问题,即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历史发展、内在架构与外部体系。方禹先生点评并指出未来执法中的难题。张湖月副教授围绕互联网公司合规、未来执法措施等重要问题,对两位嘉宾进行了提问。

特编辑讲座摘要,以飨读者。


 2. 

《〈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功能演变及重点问题详解》

随着经济发展、立法演变,担保制度相关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系统梳理了担保法律制度的整体框架和功能演变,并对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3. 

《欧盟6月份GDPR个人数据保护执法案例汇总》

如题。


 4. 

《关于〈数据安全法〉你所需要理解的关键内容》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读通过《数据安全法》,该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不仅对中国的数据安全实践意义重大,也将对处理中国数据的外国组织和个人产生深远影响。本文重点介绍了该法的关键条款,并阐述了我们的观点。


 5. 

《中央企业所属融资租赁公司监管政策演变及法律关注点》

2021年5月19日,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所属融资租赁公司健康发展和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国资发资本规〔2021〕42号,以下简称“〔2021〕42号文”),强调了央企融资租赁公司在服务于集团业务、实现降本增效的同时,需要准确把握公司的功能定位,切实回归融资租赁业务的本源,严格规范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和风险的有效管控,建立完整的问责和追责机制,以期实现公司健康持续的长效发展。


 6. 

《 “革命的保卫者” ——“大公安”格局发生的历史缘起》

在当代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对公安系统的研究较为缺乏,少量对此话题的研究却又以英国警察制度作为考察的重点目标。本文一反常规,通过回溯当代中国公安系统历史的方式,重点关切了我国公安系统与革命斗争时期党的情报机关之间的紧密联系,并在此基础上为正在进行的公安系统改革给予了一定指引。


 7. 

《〈民法典〉中得利返还请求权基础的体系与适用(上篇)》

民法上关于获益返还关系的调整,有相当部分涉及不当得利法的适用范畴,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边界何在,最终还是取决于合同法、侵权法、无因管理、连带债务以及物权法上请求权基础的构建及其适用范围。”在这个意义上,站在不当得利的制度视角对《民法典》语境下的获益返还关系进行考察,是一个体系性的基础工程——《民法典》创设的规范集合如何在这一问题上相互配合,如何体系融贯地提供问题的答案,本文为其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观察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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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 | 澜          编辑 |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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