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油卡充值能否直接做到管理费用?差旅费中的出差补助需要发票吗?
公司加油卡充值能否直接做到管理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预存的加油卡充值款,并没有实际发生相关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当在实际消费的期间税前扣除。
所以充值加油卡计入预付账款科目中。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一般用于核算企业预付的材料定金、固定资产、装修工程首期款及未取得发票的费用支出等。
注: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可不设预付账款,归至应付账款的借方,但建议:外账款已付款项,发票未到归集至此,方便跟进发票。
差旅费中的出差补助需要发票吗?
企业发生差旅费支出时,交通费和住宿费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差旅补助支出需提供出差人员姓名、出差地点、时间和任务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对补助标准较高或经常性支出的,应提供差旅费相关管理制度。
所以出差补助是不要发票的。出差报销单不能出现“餐饮费”字样和餐饮发票。
公司如果规定餐饮费包括在出差补助里那就不要用餐饮票直接填写到出差补助里就行了。而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合计数对应不起来也没有问题。
在实务操作中,员工因公出差应应填写出差“公出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出差“公出单”、原始报销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报销。
不少企业营销人员外出时多找车票,虚增出差日期,自定标准的出差补助或找票冲账,更有甚者少计工资薪金,要求员工提供发票报销差旅费来支付工资,达到少缴个税和加大差旅费支出来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
企业如果故意虚假列支的差旅费用,除了要补缴少缴税款外,一旦被税务机关定性为偷税,还将被处以0.5倍的罚款。
另外,出差过程中招待客户的餐费,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报销外部审计人员发生的差旅费,应计入劳务费用。非企业人员与经营业务无关的差旅费不得税前列支。
本文来源于K和J的故事(作者:刘进福),版权归作者所有,感谢作者的辛苦付出,若涉及版权请告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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