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主要会计科目设置及工程施工科目使用说明
一、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银行存款
按银行名称设置明细科目。
(二)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 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三)预付账款
1、预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预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四)其他应收款
按往来单位(备用金为个人)设置明细。
(五)原材料
1、主要材料
2、辅助材料
3、低值易耗品
4、其他材料
(六)固定资产
1、房屋及构筑物
2、生产设备
3、与生产有关的工器具、家具
4、运输工具
(七)累计折旧
(八)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3、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
4、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九)预收账款
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十)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工资
2、应付福利费
3、社会统筹
3.1养老保险
3.2工伤保险
3.3医疗保险
3.4生育保险
3.5失业保险
3.6住房公积金
4、职工教育经费
5、辞退补偿
(十一)应交税费
1、应交增值税
1.1进项税额
1.2销项额抵减
1.3已交税金
1.4转出未交增值税
1.5减免税款
1.6销项税额
1.7进项税转出
1.8转出多交增值税
2、未交增值税
3、预交增值税
4、待抵扣进项税额
5、待认证进项税额
6、待转销项税额
7、增值税留抵税额
8、简易征税
9、应交城建税
10、教育费附加
11、地方教育费附加
12、价格调节基金
1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及其他基金
14、车船使用税
15、企业所得税
16、个人所得税
(十二)其他应付款
按单位设置明细核算
(十三)未分配利润
(十四)工程施工
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1人工费
1.2材料费
1.3机械使用费
1.4其他直接费
1.5分包成本
1.6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职工薪酬 | 差旅费 | 物料消耗 | *** |
职工福利 | 业务招待费 | 物业费 | *** |
工会经费 | 折旧及摊销费 | 劳动保护费 | *** |
职工教育经费 | 税费 | 劳动保险费 | *** |
办公费 | 修理费 | 车辆保险费 | 其他 |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十四)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十五)主营业务收入
(十六)主营业务成本
(十七)税金及附加
二、工程施工各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
1.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1基本工资:
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1.2工资性补贴: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1.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1.4职工福利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根据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提取)。
1.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1.6企业应承担生产工人的养老金、失业金、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2.1材料原价
或供应价格。
2.2材料运杂费:
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3运输损耗费:
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2.4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2.5检验试验费:
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机械使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3.1折旧费:
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3.2大修理费:
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3经常修理费:
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3.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3.5人工费:
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3.6燃料动力费:
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3.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4、其他直接费
(在预算上被称为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包括内容:
4.1 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2文明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3安全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4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4.5夜间施工费:
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4.6二次搬运费:
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4.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4.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9脚手架费:
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4.11施工排水、降水费:
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4.12施工用水电费。
5、分包工程
根据各项专业分包合同按结算计入
6、间接费用
根据发生项目计入哥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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