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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Q&A | 这个安排生效后,跨境婚姻更有保障!
内地与香港法院互认
婚姻家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以下简称《婚姻家事安排》)
已经生效啦!
省时省力!两地相互认可
《婚姻家事安排》生效后,绝大部分跨境婚姻家庭案件判决将在两地得到相互认可和执行,免除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在内地和香港法院分别提出诉讼,节省时间和费用,也减轻他们的精神压力。
《婚姻家事安排》的生效也能为两地不断拓展和深化司法交流与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关于财产的一个小建议
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将来婚姻不幸破裂,无论在香港、澳门还是内地办理离婚,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争议。
陈瑞莲律师特别提醒,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等涉及人身关系的内容不可以通过婚前协议来约定,这种协议在内地来说是无效的。
《湾区Q&A》从港澳居民在内地遇到的常见生活疑难入手,邀请创业、就业、教育等领域的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进行疑难解答,帮助来到内地发展的港澳居民获得更好的生活体验。
本栏目支持单位:
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