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精华 | 二战以后法国的乡村复兴与重构【抢先版】
【编者按】为了更好地推广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将不定期地推送一些尚未见刊的稿件的精华观点,以飨读者。本文为本刊已录用文章《二战以后法国的乡村复兴与重构》的精华版,作品的发布已取得作者授权。欢迎读者指正、讨论。在此感谢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撰写精华版的作者,你们的努力让学术论文的阅读体验变得更好。
1 乡村概念:从“小农乡村”到“低密度国土空间”
法国在1950年代之前的乡村人口主要由小农组成,围绕传统农业活动进行家庭式生产和生活,由此建立起乡村的社会组织形态。二战以后城市崛起,乡村的定义随着城乡关系的变化和乡村自身特性的变化而演进。从1970年代开始,乡村意味着多功能的空间,表达出重构的内涵;而在1980年代,乡村概念则与地方性和环境、社会等方面的各种指标相联。2017年,法国国家科学院发布的乡村研究成果倾向于将所有低密度城市化地区视为乡村地区;其中,乡村聚落细分为镇(bourg)、村(village)和自然村落(hameau)。这种演变隐喻了城乡之间越来越小的差异,这源于自1970年代后期开始至今的乡村地区的全面复兴和人口、产业、空间的重构。
2 乡村复兴与重构之人口变化
二战后的“光辉三十年”是法国高速城市化时期,也是乡村人口外流、乡村凋敝最严重的时期,以至社会各界对法国乡村的前景一度做出过悲观预期。然而乡村地区的人口自1970年代开始明显回升,且这种回升增长率高而且分布广泛(图1)。在人口回流的过程中,距离城市较近、初始规模较大的乡村增长开始的最早也最显著。
图1 20世纪后半叶法国乡村人口自然增长与机械增长的变化
随着传统农民的流出和新村民的迁入,乡村居民的职业分布出现变化。新迁入的村民平均年龄更小、平均受教育程度更高,迁入的原因包括“选择更好的生活环境、职业需要、家庭需要、原有住宅废弃、退休”等。新村民既带来资源和活力,也引发了新的问题,诸如乡村绅士化带来的乡村治理权力博弈与地方文化延续问题,规模化农业生产与文化旅游业的空间功能使用冲突的问题,外国外地人的社会融入问题,当然也包括老龄化问题。
3 乡村复兴与重构之经济变化
法国的产业结构在二战之后以农业、工业为主,21世纪初期已基本转变为以服务业为主,乡村地区的产业一方面表现在农业的规模化,另一方面则体现为非农中小企业的重建,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二战以前,除农业之外,法国乡村地区存在一些传统的内生型中小企业,主要从事纺织、皮具加工、制鞋、冶金、钟表制造等生产活动,其生产空间和组织相对稳定。然而1960年代开始的国家计划主义经济政策对原有的乡村企业造成巨大冲击,直到1990年代初期传播技术和通讯基础设施的发展终于让中小企业曾经的缺陷成为相对优势,同时国家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入驻乡村地区,给乡村地区带来了发展机遇。同时,大量法国北方人和周边国家人在法国自然和气候条件较好的区域购买农业土地,建造第二居所、旅游住宿设施、休闲景观等。
4 乡村复兴与重构之空间变化
伴随人口和产业的演变以及时代与政策背景的变化,国土资源与空间利用出现了新的格局。始于1960年代的农业土地整理政策主要影响了巴黎周边的大平原和北方地区,这里形成的农业景观以开敞大田为主。而南方丘陵山地地区,包括阿尔卑斯山、中央高原、比利牛斯山周边,以及海滨景观地带和具有相对独立文化的布列塔尼地区,在原有传统农业的基础上发展特色农业,仍保留或少量改造了原有的农业景观(图2)。土地利用的主要的趋势是农业用地收缩、人工空间用地【指包括建筑物及其附属空间(如交通空间、花园、草坪、池塘和其他活动用地等)在内的空间】显著增加、林地扩大的同时荒地减少。
图2 法国国土主要景观类型及分布
在此基础上,乡村地区的空间组织也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新结构。二战后,现代生产体系、基础设施、消费观念同时融入城乡时,乡村由自然地理差异造成的空间组织多样性也逐渐被现代体系所同质化和结构化。“新乡村”呈现出的发展趋势是就业的集中化、居住的分散化以及服务设施的等级化,服务设施就成为结构性的要素将国土重新组成为单元。法国统计部门2004年提出对国土进行“生活圈”的划分,其定义是“在其中的居民能够获得一定等级基础服务设施的最小国土范围”(图3)。
图3 法国中级服务设施在生活圈中的分布,与人口密度没有直接联系
5 乡村复兴与重构中的政策干预
乡村复兴与重构既是要素流动变化和重新组合的现象,也是国家和公共力量干预的结果。法国在1970年代之后以推动乡村复兴与重构为方向,通过不同部门颁布和实施了各类乡村政策,其共同目标是推动各种要素向弱势乡村地区流动,依据当地资源状况转换发展模式以实现国土空间的均衡平等,包括(1)对人的流动的促进,例如对年轻农民进入乡村从事现代农业的扶持政策,对外来人口进入乡村地区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的财税扶持,对手工业等小型企业入驻乡村的信息咨询和财税减免;(2)对产业要素流动的推动,例如企业的去中心化政策和农业土地整理的政策;(3)对乡村空间资源的保护,例如大区公园的建立和自然景观的遗产化管理;(4)国家和大区政府对贫困乡村地区的扶持,例如“乡村复兴地区”规划和“地区协约”等。
6 启示:即将到来的中国乡村重构?
我国2015年已跨过城市化拐点,乡村的复兴也成为学术和社会热点。法国乡村发展从衰败到复兴与重构的历程为我国提供启发和借鉴如下: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乡村地区发展的滞后和衰败难以避免,而衰败之后的复兴与重构在一定的社会发展趋势下也成为必然;
乡村地区从衰败到复兴的过程中,城乡关系也从对立趋同,城和乡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空间利用结构的差距不断缩小,因此未来需要重新建构对于乡村概念内涵的认识;
乡村复兴与重构意味着人、产、地等生产要素的全面重组,这需要公共政策的积极干预;
乡村复兴需要借助多方面力量有针对性的完成,对于贫困薄弱的乡村地区,应着眼于其周边区域性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和完善,从整体性和结构性的发展中让乡村受益。
作者:范冬阳,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
刘健,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延伸阅读
政策、社会、空间——法国大型居住社区的建设与治理(1850—2010年)
编辑:张祎娴
排版:赵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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