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本刊特别策划了“国际视野下现代中国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专辑。从9月6日开始,公众号陆续推送专辑文章,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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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版——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70年以来,新中国的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各类规划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中,“城市生态规划”无疑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的规划类型之一。但对于生态规划在我国如何肇始、发展和演进,却鲜有系统性的研究探索。近十年来,随着全球生态问题的爆发和我国对生态文明的日益强调,“城市生态规划”开始以其丰富而庞杂的形象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并日益引起重视和关注。因此,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一重要的历史时刻,对新中国成立至今的我国现代城市生态规划演进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及未来展望,无疑对生态文明时代人居环境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其一,将中国现代城市生态规划演进分成四个阶段:初始萌芽期(1949—1977年),缓慢发展期(1978—1989年),启动建构期(1990—2000年),全面发展期(2001年至今)。
其二,梳理阐述了中国现代城市生态规划各历史阶段的社会经济环境背景和相关动态。包括:国内城市生态规划影响因素、规划及实践动态,国际生态环境研究及实践动态等,为理解、描述和分析现代中国城市生态规划演进构建了一个宏观框架。
其三,梳理、归纳并提出了现代中国城市生态规划理论和实践的演进特征。其中,理论演进特征包括:从“拿来主义”到“中国特色”、从“另起炉灶”到“体系融合”、从“技术理性”到“价值融合”;实践演进特征包括:从“单一形式”到“多元载体”、从“宏观愿景”到“全域视角”、从“刚性控制”到“弹性管治”。这些特征集中体现了现代中国城市生态规划从起步至今的探索、演进及完善过程的多个侧面。
其四,在充分肯定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城市生态规划成就的同时,分析并提出了我国现代城市生态规划若干有待完善的议题,包括:理顺与上下位规划的关系,构建全面的规划目标,加强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连接,统一技术规范,提升人文情怀等。
其五,基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背景,对中国城市生态规划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提出了若干设想和建议,包括:主动适应空间规划体系改革,构建与现有各类规划以及空间规划体系下新兴规划的恰当关系;提高城市生态规划的应需性水平,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多向度拓展城市生态规划的生态位,使城市生态规划能够持续产生不可替代的、良好的规划绩效;探索城市生态规划体系创新,结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不断变化的生态环境发展形势,探索创新之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生态规划理论与实践体系,为中国城市生态规划的世界化做好准备等。
——全文——
【摘要】文章将1949年以来的中国城市生态规划演进过程分为初始萌芽期、缓慢发展期、启动建构期和全面发展期四个阶段。将社会经济环境与城市生态规划予以关联考察,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归纳了中国城市生态规划的演进特征,分析了中国城市生态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认知中国生态环境发展趋势的大背景下,从主动适应空间规划体系改革、提高城市生态规划的应需性水平、多向度拓展城市生态规划的生态位、探索城市生态规划体系创新、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生态规划理论与实践体系五个方面对未来中国城市生态规划的发展进行展望。
众所周知,尽管城市面积占全球表面积的比例微不足道,但城市所具有的巨大“能量”,既使得城市的辐射力、吸引力与日俱增,也使得城市对全球生态环境的作用力和影响力不可轻视。与之相应,城市的各类规划也在人类的发展演进过程中占有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其中,“城市生态规划”无疑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的规划类型之一。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对新中国成立至今的我国现代城市生态规划演进进行梳理分析及未来展望,无疑对生态文明时代人居环境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参照李浩的新中国城市规划六阶段分期,并考虑新中国成立后城市生态规划的实际,本文将中国现代城市生态规划分成:初始萌芽期(1949—1977年)、缓慢发展期(1978—1989年)、启动建构期(1990—2000年)、全面发展期(2001年至今)。经梳理、分析和归纳,各分期城市生态规划发展概略进程、国内外若干背景及影响因素信息见附录。
【因本时期为“初始萌芽期”,故未进行“社会经济环境背景”与“城市生态规划相关动态”的分叙】
1949—1952年为城市规划的恢复和起步阶段,发展生产、将消费城市转变为生产城市是这一时期的规划主旨,有关城市生态方面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城市环境整治上。如:北京市重点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清除垃圾,复活北京河湖水系,引永定河水进城;整修、修建下水道,改善城区环境等。龙须沟改造是其中的代表工程之一。又如:1954年,上海“龙须沟”——肇嘉滨改造启动。肇嘉滨从瑞金二路到徐家江全线填平,彻底解决了污水横流的问题,原河边1704户居民迁入曹溪新村。该工程共耗资754万人民币,为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建设的一大成就。
1953—1957年间,引入苏联模式的城市规划以工业城市的规划活动为主,体现为156项重点工程的布局及生活配套,生态规划未予强调。但此时期“带状组团式”的兰州规划体现了一定的生态属性。
1958—1965年间,是我国城市规划的震荡阶段。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使规划编制程序简化,带动了“快速规划”和“城市建设大跃进”。而其后出现的城市发展与国家财力的失衡导致不得不压缩建设规模,城市规划随之走向低潮,甚至在1960年宣布“三年不搞城市规划”。不过,这一阶段合肥“三翼伸展、田园楔入”的风车状布局,北京的“分散组团式”布局,攀枝花城市规划“带状组团”的布局均具有一定的生态规划元素的成分。
1966—1976年的“文革”是规划的停滞期或倒退期。国民经济面临崩溃的边缘,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遭到空前浩劫:规划机构撤销,队伍解散,资料销毁,规划管理废弛。城市的住房、用水、道路、环境、供应都出现难以收拾的困难局面,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生活问题成堆。该时期我国城市环境污染已经开始显现,但并未引起重视,生态规划在这一时期难见踪影。
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对我国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一时期的重要事件之一是1982年5月成立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体现了将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关联考虑的指导思想。1978年3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了“环境污染严重城市”(包括遵义、延安、桂林、洛阳、苏州、无锡)的表述,说明当时已经明确认识到中国城市的环境污染问题。1979年9月颁布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将中国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方针、任务和政策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1982年8月,第一次城市发展战略会议将北京和天津的城市生态系统研究列入国家“六五”计划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对我国之后的城市生态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1983年12月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举行,时任副总理李鹏代表国务院宣布环境保护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决定》,将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纳入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实行市长负责制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大气、水、噪声、固废和绿化五个方面的20项指标进行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标志着我国城市建设思想的转变,开始认识到污染防治以及生态环境建设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尽管前述相关信息一定程度上表明此阶段对城市环境的重视,然而也有一些事例与此相悖。其一,1981年6月召开的全国城建局长座谈会总结中并未提到城市生态环境。其二,1981年12月第四届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成立,之后陆续成立了居住区规划学组、风景环境规划设计学组。后者将“环境”隶属于“风景”的做法,显示了该时期并未对城市生态环境给予足够的重视。其三,1982年6月全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时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长李锡铭在讲话中提出的对各地城市规划的多项要求中,未提到城市生态环境主题。
1984年12月“首届全国城市生态学研讨会”在上海举行,被认为是中国城市生态学研究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中国城市生态学研究的正式开始。同年成立了中国生态学会城市生态专业委员会,为推进中国生态学研究的进一步开展和国际交流开创了广阔的前景,对中国城市生态规划也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该时期城市生态规划理论和实践的主要内容。1980年的《西安园林绿化规划》体现出对1950年代规划的修正和发展。从规划思想理念看,强调对之前绿地系统欠账的补偿,符合特定历史时期的城市建设总要求;从具体内容看,强调绿地建设要挖掘与历史文化要素的结合等,是其突出的进步之处。而作为1980年代南方绿地系统规划代表的1983年《上海市园林绿化系统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上海第一次编制城市绿化系统专业规划,该规划中点、线、面结合的绿化系统,环状、楔状绿地穿插的布局形式,多级公共绿地和“小、多、匀”的园林绿地分布原则,以及发展专用绿地的设想和控制指标达到了一定的管控效果。但这一时期的规划重点以市区和城区为主,以“点”为主,强调覆盖率,在绿地系统的规划认知上仍具有片面性和局限性;城市绿地分类不全,缺少生物多样性及对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建设规划及实施措施等;未将城市绿地功能和作用提高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致使城市绿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不能同步。另一方面,“生态城市”建设在这一时期拉开了帷幕。1986年江西省宜春市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并于1988年初进行试点工作,被认为是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第一次具体实践。
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了重要的南巡讲话,对之后的经济改革和社会进步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但传统的粗放型增长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许多地方的经济增长皆以破坏生态和牺牲环境为代价。大量城市生活废物和工业“三废”集中排放导致城市环境污染成为我国环境问题的中心。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集中出现,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环境容量不足,逐渐成为中国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996年国家环保局出台《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1996—2050)》。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先后有30多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全面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98年11月国务院颁布《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提出了到21世纪中叶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近、中、远期三个阶段的目标,按照全国土地、农业、林业、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等规划和区划,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划分为八个类型区域。不过,“城市生态环境及规划”并不是该规划的重点【该规划中,“城市”一词仅出现了两次】。
1991年,周纪纶发表了《城市环境生态发展的目标与规划》一文,认为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最基本任务是依据环境目标,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其发展的生态阈限;为减少阈值耗费提供技术措施,即确定适当的环境容量或负荷,减少超负荷造成的损失。
同年,《承德市城市生态规划研究》完成,提出了承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调控对策。1992年,《承德市城市综合整治及生态规划》完成,探索了北方中小城市生态规划方法;用生态学原理,通过实地调查、航片及计算机模拟等手段,根据城市功能与性质,提出应对城市人口、土地、城镇建设、工业污染防治、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等问题的对策;利用数理分析方法,进行了多层次多目标的生态恢复技术及生态环境恢复工程规划设计。
也是在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举行的“未来生态城市顶峰论坛”(Earth Summit the 92 Global Forum)上,黄光宇教授团队的成果“论生态城市的概念与评判标准”(Ecopolis: Concept and Criteria)获国际建筑学院荣誉证书和联合国技术信息促进系统发明创造科技之星奖。1998年,郑州市规划生态城市环境示范区。1999年,黄光宇教授等以广州科学城发展用地的生态适宜度、生态敏感性分析评价为例,研究生态规划方法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邹德慈先生主持的“温州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研究”获浙江省2000年优秀规划一等奖。
2000年10月,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主办的“城市生态环境问题研讨会”在湖北襄樊市召开。同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生态规划建设学术委员会成立,黄光宇教授任主任委员,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城市生态规划已经进入了中国城市规划学科的范畴。
这一时期,我国的GDP和城镇化均高速发展,中国于2010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5年由传统农业大国转变为城镇化水平超过全球城镇化平均水平的城市型国家。
然而我国生态环境仍然呈现出明显的“短板”,主要表现在:①气候脆弱性明显(图1),如我国地表平均温度上升值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部分城市面临高度洪水灾害的风险;②资源浪费与短缺共存,如开发园区用地大量闲置、大量城市供水不足等;③生态环境问题严峻,如较多城市CO2含量超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低下、空气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退化成本增加(表1)等。
图1 1961—2015年中国平均气温变化
表1 2008—2010 年中国生态环境退化成本
这一时期,国家高度重视国土与城市生态环境(与“生态”在经济、政治、生态、文化体系中地位提高密切相关[图2])。首先,编制了越来越完善的环境保护规划。其次,在国家的发展战略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对生态环境给予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提出了众多的“生态命题”【括: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生态环境压力、生态文明、生态修复、生态环境质量、生态安全、生态环境成本、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生态网络、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空间、生态用地、生态休闲公园、生态保育区、生态敏感区、生态缓冲地带、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廊道、文化生态、生态文化、生态管护、生态效益、生态脆弱、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系统修复,等】,这表明在国家层面已经将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予以紧密关联。第三,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纳入并强调“加快改善生态环境”,显示了国家层面对生态环境的极大关注。第四,2016年12月颁布《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将城市生态空间、生态园林与生态修复、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治理、资源能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等作为该规划的主要任务,并提出了具有考核性与引导性两种类型的指标体系。此外,第九届全国人代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生态县、市、省建设指标(试行)》(2003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及实施意见(2004年);等等。这些都是国家层面重视生态环境的表征,对我国城市开展生态规划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图2 “生态”一词在历届党代会报告中出现的频次及与其他关键词的比较
而地方层面对生态环境同样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如上海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生态资源、生态红线及保护制度、生态空间、生态保育区、生态走廊、生态间隔带、生态战略保障空间、生态空间格局等成为该规划纲要的关键词【详见: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22396/nw39378/】。《南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17—2030)》提出了“生物多样性文化建设”的命题,将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作为该市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的重要途径【详见:http://www.nantong.gov.cn/ntsrmzf/zthjbhjdhy/content/7b92ce9c-9583-475f-9557-11023cae81df.html】。
2009年起,低碳生态城市及规划【由仇保兴在2009年国际城市规划与发展论坛上首次提出】成为我国城市生态规划领域的热点之一。其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城市类型,为我国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思路,也对我国城市生态规划的发展走向产生了重要的影响。2010年《中国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报告(2010)》的出版是这一时期中国城市生态规划领域的一个重要事件,其特点之一是将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与我国社会经济领域的最新动态予以结合。
株洲与上海临港是低碳生态城市规划的特色案例。株洲采取了被动式方法与主动式方法。前者为生态保护法,是以流域为单元形成区域生态安全及资源环境平衡利用体系;后者又称低碳植入法,是以轴向为支撑而形成的树状延伸、组群结构、单元生长、功能复合、循环组织、活力持续、低耗高效、平衡发展的空间利用体系。上海临港低碳示范区低碳生态城市规划(2017)提出了临港低碳示范园区的发展目标,构建了面向未来的低碳生态城市的指标体系,并通过复合功能、城市微气候、海绵系统、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五大策略落实指标。
2012年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被历史性地写入宪法。生态文明对本时期的城市生态规划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已成为城市生态规划的重要主题词和关键词,突出表现在生态文明导向的各类城市生态规划层出不穷,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其一,“生态文明”规划成为一种明确的规划类型,生态文明成为生态城市规划、城市生态规划的重要指导思想及其依据;其二,生态文明与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与城市安全规划(如防洪规划、流域规划)等的关联,使城市生态规划的视野比原来更为开阔,对城市的生态安全提供了更大的保障;其三,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城市生态规划类型丰富多样,为城市的生态化进程产生了多方的推动力,如绿道规划、城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三生空间规划、基本生态控制性规划,以及绿色交通规划,等等。
除了一般意义的生态文明外,具有一定特殊性的生态文明类型(如水生态文明)也被纳入城市生态规划的范畴,使得生态文明与物质性规划有了较为实质性的关联。此外,理论与实践工程也在生态文明的背景下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如:既有与生态文明相关联的(生态)环境规划理论的研究,也有以“生态文明工程”为目标的生态规划实践。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雄安新区的生态环境规划具有新时代新城市生态规划的若干重要信息。由《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简称《纲要》)中的生态环境建设指标可见,《纲要》指标包括创新智能、绿色生态、幸福宜居三大类共38项指标,其中绿色生态类指标包括蓝绿空间比例、森林覆盖率、重要功能水质达标率、污水收集率、细颗粒物年均浓度、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绿色建筑等共17项,加上幸福宜居类指标中的起步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两项与绿色生活相关的指标,这19项绿色生态指标数量占《纲要》主要指标一半,有力说明了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对生态文明的高度重视。
我们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表达中国城市生态规划的演进特征。前者归纳了中国城市生态规划在理论方面逐渐成熟的过程,后者说明了中国城市生态规划对我国城乡生态环境改善之作用日益增大的历程。两者亦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现代中国城市生态规划在演进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
西方的城市生态学发展较早,从生态理念到规划体系再到技术方法,其发源地都在西方,在新中国建立时已成体系,之后一直居于领跑者的地位。而我国现代城市生态规划起步较晚。因此,我国现代城市生态规划受启于西方,一直在引介西方先进理念和技术,总体而言属于跟随国际学术界潮流趋势的发展类型。
在探索“拿来”的理念和理论如何与中国实际结合的道路上,我国现代城市生态规划理论的演进表现出明显的被实践倒逼、不断主动吸收其他领域的知识养分来解决自身问题的特征。在这一过程中,城市规划学、景观生态学、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的知识与方法不断融入,成为现代城市生态规划的理论武器和实践工具。我国近年来已逐渐开始摸索自己的城市生态规划道路。“低碳生态城市”和“生态文明建设”既是本土化生态规划路径的重要内容,也体现了中国城市生态规划与国家发展战略的紧密关联性——这既是我国城市生态规划的特色,也是其生命力所在。
很大程度上,我国现代城市生态规划理论的建立与发展是基于对传统城市规划的否定与批判【如黄光宇在阐述其“生态城市规划设计方法”时,指出“生态整体规划设计方法是在对传统城市规划方法总结反思的基础上,以生态价值观为出发点,综合发展而来的新的规划设计方法理论”;俞孔坚也用“反规划”一词表达其所倡导的景观规划新途径】。早期许多生态学者因对传统城市规划方法不满而纷纷另起炉灶,构建在内容、方法等方面完全与城市规划并行的一套生态规划体系。但最终,因其未能很好地融入传统的城市规划体系而使得城市生态规划的过程与结果显得过于“专业化”,并缺少规划应有的政策特色,一定程度上导致城市生态规划因缺少法律、法规的保障而实施不力,甚而仅成为城市规划的参考。在当前的一些城市规划中,生态规划仍然只是被理解为传统城市规划内容的一个部分。
21世纪初,开始有学者注意到城市规划与生态规划融合的必要性,提出了城市规划生态学化的涵义,并对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规划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一些学者开始在城市规划与生态规划融合的方向上作出努力。传统城市规划的价值标准和功能设置在改变,过程与方法也逐渐纳入生态容量和生态足迹等分析,城市生态规划开始向具有政策性、法规性属性的成果转变。
新中国成立之处的萌芽期,我国城市规划在苏联模式的主导下,对绿地系统的考虑偏重于轴线构图等形式,后来被认为缺乏科学性。而1980年代—1990年代开始引入西方城市生态规划尤其是其相应的景观生态学、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等技术方法后,出现了一波技术理性热潮。其以技术理念和技术手段为核心,关心手段、工具的适用性和精确性,试图通过“运算”为城市生态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以解决城市中人与自然的矛盾。技术理性推动了城市生态规划技术的发展,但一定程度上回避了生态规划的意义所在,忽视了“人的价值”。
近年来,随着现代城市生态规划思想的不断发展,我国研究者逐步意识到,人类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价值和作用在城市生态规划早期技术理性所默认的“自然决定论”中被严重低估了。技术理性的运用应当始终坚持价值理性的指引,以人的发展为尺度;城市生态规划必须以人与自然和谐为本,实现技术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融合。
我国的城市生态规划实践脱胎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1980年代至今,“城市绿地系统”一直是相关研究文献的高频词,也是唯一一项基于生态理念和目标的法定规划,对于合理配置城市生态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进入21世纪后,出现了更多的城市生态规划类型,如城镇群、生态控制线、生态带、生态网络、生态功能区、非建设用地、新城及新区、街区、社区、大学城、商务区、工业园区、空港城等生态规划,或针对某一种景观类型,如城市森林、水域、湿地、流域、绿化隔离带等所做的生态规划。这些新的规划类型可能在当时尚不成熟也不成系统,但它们从不同角度对城市生态规划体系进行了探索,对我国城市生态规划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
我国最初的城市生态目标大多从区域和总体规划层面考虑,作为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之一,长期以来存在“高高在上”、落地性不够、过于空泛而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如很多城市将“可持续”作为城市生态规划的目标,但缺乏可操作的指标和绩效体系,无法指导城市生态保护和建设。从城乡规划的角度看,总体规划虽然对城市生态规划实施的推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管控力度远远不够;同时生态规划往往被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牵着鼻子走,为了总体规划内容的完整性,生态专项规划有时是有名无实的附属品。近期生态规划研究和实践开始将生态理念与控规运行体系相结合,从指标体系的角度对生态理念进行量化和细化;也有研究和实践分别从生态社区、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建筑等不同层面出发,从更为具体的微观视角探讨生态规划的实现方式。城市生态规划的全域视角为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较早的城市生态规划实践强调规划管理的刚性控制,即“寸土不让”地守住“红线”,管理手段具有强制性色彩,有时会造成极为激烈的矛盾冲突。例如:深圳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的实施初期实行“铁腕手段”,两年间采取了2000余次清拆行动,对于查违队伍也进行严格整治,监管不力者予以通报批评或辞退撤换,在行政责任追求方面一查到底。但结果是违法建筑屡禁不止,甚至引起了部分基层组织和个人的不满,造成对基本生态控制线的排斥和对抗。到了2010年代,屡禁不止的违章建筑和层出不穷的管理问题迫使研究者和管理者对“一刀切”的刚性管理模式进行反思,积极探索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之路,将社区经济效益、基层民众诉求和生态补偿机制等弹性思维与弹性管制纳入考虑,尊重社区发展权,建设自下而上的反馈渠道,制定社区发展计划,重点解决民生问题。从刚性控制到弹性管治,表征了我国对城市生态规划内涵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全面蜕变优化的过程。
在充分肯定新中国成立70年来城市生态规划成就的同时,有必要对由于历史原因而存在的生态规划各类问题进行分析。
城市生态规划目前属非法定规划,在这种情况下,其与法定规划、各类上下位规划的有机衔接尤其重要。如果城市生态规划与法定类上下位规划毫无衔接,完全自成体系,其作为一种独立的规划类型并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现今,城市生态规划与上下位规划关系尚未理顺的表现主要包括:生态规划内容、规划程序与城市规划缺乏协调,生态规划指标与城市规划指标衔接不够,生态规划技术方法和技术参数数据与城市规划缺乏交互和统一应用,城市生态规划对各类城市规划的支撑和指导作用不够突出,等等。
我国城市生态规划实践“目标导向”的倾向较为明显,具体表现为过于关注规划目标及其宏伟蓝图,关注生态空间管理是否按图实施及各类规划指标是否精确实现,而对规划的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的“在地性”与“实施路径”重视不够。随着城市生态规划的内涵越来越丰富,更多的实践项目也带来了更多基于问题导向的研究命题。如何与法定规划融合衔接,如何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精细化管控,如何通过地方立法为城市生态规划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如何理解生态规划所涉及的多元利益相关者等,都是亟待在实践中研究并解决的议题。
城市生态规划覆盖范围广泛,在编制过程中除了专项性生态规划以外,综合性的城市生态规划往往追求全面性和系统性,使得城市生态规划的内容繁复而庞杂。一些城市生态规划对成果的内在完整性考虑较多,对成果的实施策略、路径、步骤、机制等实际性问题考虑较少,一定程度上使得一些城市生态规划成果难以全面彻底实施。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包括:注重规划与行动、计划之间的协调;加强规划指标与考核的关联;明确规划实施管理部门;规划的工程化、项目化表征;等等。
从编制主体、编制内容、规划成果等方面而言,城市生态规划具有较高的“多样性”。这既体现了生态规划对城市各个系统及领域的渗入,说明了生态规划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但一定程度上也是城市生态规划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的反映。一般而言,城市生态规划在尺度上具有宏观、中观、微观三种尺度,城市生态规划的技术规范既需要有适应所有尺度的基本内核,又要有系列性的、满足不同尺度与类型(如总规、控规、修规)生态规划所需的规程。此外,与生态绩效挂钩的技术规范尤其具有重要价值。目前,我国城市生态规划在以上方面尚有待继续努力。
我国的城市生态规划存在过度“自然化”倾向,对各种自然环境要素的狭义生态作用认知及强调较为充分。相比之下,对自然环境中的人文要素、人文景观在外在关注和内在价值的识别等方面均不够重视,对历史生态环境的价值也缺乏敏感性。如此,就使得城市生态规划对城市物化空间上所依附的独特传统文化、民俗风情、精神意境等不能充分地利用和发扬,城市生态特色的内在特征以及非物化的城市生态特色的活力无法得到激发,城市生态规划对人的“养成性”功能的发挥有所欠缺。此外,显现“政绩”的“草坪热”“广场热”“水景热”,不顾民生,造成了较大生态损失,公众生态与环境意识教育尚未充分普及,公众参与城市生态规划与建设的水平与层次不高,生态环境信息对公众的开放度【从2003年起,在斯德哥尔摩市政府的网站上就有了度量器,显示环境规划指标的实现情况及相关环境情况的数据。所有相关数据都对社会公众开放,人们可以在网上查询,也可以向市政府咨询。详见:李昊.国外城市生态环境规划及其启示——以斯德哥尔摩和温哥华为例[J].《规划师》论丛, 2014: 77-86】不够等,均属城市生态规划及管理缺乏人文情怀的另一侧面的表现。
王金南等将“美丽中国建设为环境规划确立了新的时代坐标”“体制改革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立了新的边界”“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为生态环境规划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中国生态环境规划发展趋势的三个方面。笔者认为这三个趋势亦可一定程度上表达中国城市生态规划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并结合前文研究,笔者对中国未来城市生态规划作如下展望【部分展望内容同时具有“建议”内涵】。
空间规划体系是我国践行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其改革与实施对以往的城市生态规划研究及规划编制的政策、标准、管理程序、路径等均会产生多种近期与远期影响。未来的中国城市生态规划研究与实践,要主动适应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各类变化,应与国家现有各类高层级规划主动对接并多方面积极协调,构建与现有各种规划类型以及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新兴规划的恰当关系;同时,应坚持城市生态规划的学术和专业性内核,主动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专长,确保为城乡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城市生态规划的应需性指其提供的功能和服务满足需求的程度。较高的应需性水平体现了城市生态规划的“有用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并被社会广泛接受,在规划体系中占据了恰当的地位且有较长的延续时期;对生态进步、城市—自然和谐发展产生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需要判断社会对城市生态规划的需求与城市生态规划实际提供的满足需求的能力之间的差距大小。提高城市生态规划的应需性水平首先要为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美丽与魅力中国服务,要能够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供高水平的生态安全与生态环境质量。其次,城市生态规划要对各种非生态规划提供符合生态及生态规划内涵的具有技术、专业、学术等方面内涵的服务性“供应”。第三,要提升城市生态规划的融贯力、渗透力,建立以“生态”为核心的规划体系。
进入21世纪之后,城市发展的愿景越来越多元、丰富,城市生态规划与传统和现代的城市发展愿景产生多相融合,萌生了多方面拓展的内在动力和外在需求,其所具有的属性和承载的功能也愈益丰富,客观上对拓展城市生态规划的生态位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内外部环境。可以预见,基于应对气候变化、提升城市韧性的城市生态规划,基于健康导向、多样性、包容性与共享性的城市生态规划,基于人文艺术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的城市生态规划,融贯生态资源安全与效率,规划与建设实施、管理于一体的城市生态规划将是未来城市生态规划拓展其生态位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此外,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筹规划,精细化和高品质、共谋共建共治也将成为城市生态规划拓展其功能领域和生态位的不可忽视的方面。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致力于使城市生态规划成为一种独特的广义现代设计文化【《雷纳·班纳姆与现代设计文化》一文探讨了建筑设计领域的现代设计文化,认为现代设计文化的范畴可予以拓展。详见:WIRYOMARTONO B. Reyner Banham and modern design culture[J]. Frontiers of Architectural Research, 2012(1): 272-279】,成为一种高效的生产力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使其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位的关键内容之一。当城市生态规划能够持续产生不可替代的、良好的规划绩效,长期来看,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推进,生态意识在各行各业的进一步自觉化和内在化,必将促使我国城市生态规划迎来更多的关注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西方生态规划经历了觉醒时期、形成时期、巩固时期、认同时期和多样时期,创新是其各个时期生态规划的主旋律。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广袤的国土空间及社会经济体制等因素决定了我国城市生态规划需要紧密结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不断变化的生态环境状态,探索创新之路。未来可能的创新领域包括:城市生态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有机融合;城市与乡村生态规划的融贯与一体化;面向未来、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的城市生态规划理念、技术与方法;将城市生态规划与国家生态环境规划体系相衔接【我国目前的城市生态规划是一个“游离”于国家生态环境规划外的规划类型(当然,国家的“生态环境规划”也是在“十三五”期间开始的),有必要加强与国家生态环境规划在各个方面的衔接,包括规划的类型、指导思想,等等。国家的生态环境规划有战略型规划、目标型规划、空间型规划、创建性规划、环境质量达标规划、污染防治规划;城市生态与国家生态环境规划对接的表现之一体现在规划类型方面,即:将“城市生态规划”拓展为“城市生态环境规划”】,强调“城市生态环境规划”与“城市生态规划”的有机整合;从自上而下的城市生态规划向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融合转型;充分发挥城市各个市民、各个主体的作用;提升城市生态规划的生态文化属性和水平;提升城市生态规划的人文与艺术内涵及其层次;创新城市生态规划的制度与机制;等等。
4.5 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生态规划理论与实践体系
中华传统生态智慧与生态实践是人类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学术意义和认识论价值值得高度重视。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生态规划理论与实践体系,既是践行生态文明的需要,也是继承弘扬中华传统生态智慧、提升中华文化自信与价值观自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城市生态规划理论与实践发展演进的漫长过程中,既有丰富的成功经验,也有值得吸收的失误教训;同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在生态环境改善优化过程中的多种创新,已经为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生态规划理论与实践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值得指出的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生态规划理论与实践体系,需要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保持与国际先进生态环境思潮的紧密关联,注意吸收国际先进生态环境思潮精华【尽管发达国家存在着利益集团、汽车文化、土地私有制等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但在全球意识、专业融合、绿色渗透、哲学思维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长处,值得借鉴】为我所用。深厚的民族文化传统与世界先进潮流的有机融合,可有效实现中国城市生态规划理论与实践体系的明晰化、现代化与科学化,从而为中国城市生态规划的世界化做好准备。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伴随着国际二战后社会经济环境发展以及我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城市生态规划在我国从萌芽、产生、发展到逐步走上成熟,已经整整经历了70年。其发展历程充分反映了70年间我国各级政府、学术机构、规划设计管理者和广大民众对自然、对城市和对自身的认识的多维转变与完善。从某种意义而言,城市生态规划是人类的自然观、文明观和价值观的直接体现,其进一步发展演进的优化程度既取决于人们对人类—自然系统关系认识的深度与准确度,也依赖于人类自身文明化和生态化的水平。因此,从这一角度而言,我国城市生态规划的未来发展不仅仅是学术界和相关专业人员的事务,更与全社会的视野、思考力和创造力息息相关,值得人们长期地关注与持续地深层次思考。
附表 现代中国城市生态规划发展概略及国内外若干研究实践动态(略)
作者:沈清基,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高密度人居环境生态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授,博士生导师。sqjj5688@126.com
彭姗妮,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研究生。15900598296@126.com
慈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ch19930302@qq.com
延伸阅读
土地管理制度视角下现代中国城乡土地利用的规划演进
编辑:张祎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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