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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的第一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怎么考?点进来看!

再过两天,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即将举行。 

改革后的第一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何变化?要注意些什么?一起来看!

考试模式:一次考试、两阶段进行

        司法考试改革后,许多人关心的是“怎么改”?今年的考试与以往有何不同?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给出了答案。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国家司法考试实行一年一考,2天分4场进行。

        今年,考试模式改革为一次考试、两阶段进行。

        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

客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

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考试。

        省司法厅人员强调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第二阶段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有效。

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上午、下午各一场,每场考试时长3小时;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上午一场,考试时长4小时。

        另外,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资料。


机考注意事项指南,请收好!

        那么,今年客观题全面实行机考,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这份指南请务必收下!

我省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人数为20041人

  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实施。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2002年至2017年,我省顺利举行了十六次国家司法考试,24万人报名参加考试,4万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今年,我省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最终确认报名人数为20041人。其中男性9757人,女性10284人,博士研究生48人,硕士研究生1750人,最大报考年龄69岁,最小报考年龄19岁,平均年龄27岁。客观题计算机化考试共设置11个(武汉、黄石、襄阳、荆州、宜昌、十堰、孝感、荆门、黄冈、咸宁、恩施)考区,21个考点,318个考场。武汉考区仍然是全国的特大考区,有11602名考生参考,占全省58%,设11个考点,177个考场。

湖北的工作特色如何体现?

        今年,我省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又有哪些特点呢?

        强化组织领导,压严压实工作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考试工作,省政府于7月30日成立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十一家省直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9月4日,省政府召开了省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要求各成员单位全力以赴支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考试保障工作。9月7日,省司法厅在武汉召开了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省今年考试工作。省司法厅与各考区司法局、督考组和考试工作专班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部门沟通协调,多方协作凝聚合力。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教育、保密、电力、卫生、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安全保卫、考场监管、电力保障、保密安全等方面深化合作,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提升现场指挥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考生安全、试题安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

        抓牢工作重点,全力确保考试安全。今年是全面实施计算机化考试的第一年,各考区对机考准备工作反复进行摸底研判。按照司法部部署要求,全省机考考务工作实现了“六个百分之百”,即:全部考试计算机百分之百能有效使用;全部考试工作人员百分之百接受业务培训;全部考场百分之百配备监控设备;全部考点的双电路、供电车、备用电源等保电设施百分之百配置;全部考试机百分之百安装防窥膜;全部考点考场百分之百实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

        最后,小编祝愿所有备考的童鞋,都能顺利通过考试,加油!


记者:李茜 

通讯员:林卓 

编辑:刘卫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 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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