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019年10月28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和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结合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评各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平台建设、日常工作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
(一)主动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包括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实施情况,在线互动情况,会议开放情况,权责清单发布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公开指南和公开年报发布情况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性、回复及时性、答复形式规范性、答复内容规范性。
(三)日常工作:政务公开组织推进、工作落实、监督保障等情况。
(四)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按要求报送内容情况,由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考评细则。
三、考评环节
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考评工作设日常工作测评、第三方机构测评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三个环节。
(一)日常工作测评。
权重:15%。
测评单位:省政务管理办公室。
测评时间:全年。
测评方式:根据日常工作台账和佐证材料开展考核。
(二)第三方机构测评。
权重:80%。
测评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2019年10月中旬至12月31日。
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测评指标体系,侧重公开透明政府建设引领,独立开展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试)。
对各市州政府测评时,主要测评市州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权重:5%。
测评单位:省政府门户网站。
测评时间:全年。
测评方式:根据网上巡查开展考评。
三个环节测评结束后,省政务管理办公室综合各单位得分,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计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法治湖北建设考核等,并按要求提供其他省级考评项目运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将有关日常工作测评的佐证材料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送省政务管理办公室。第三方评估所需自报材料于2019年11月10日前报送省政务管理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交第三方评估机构。逾期未报视为无相关工作内容,考评中将对相应分值进行扣减。所有材料只接收电子文档或文件扫描件,统一发至邮箱hbszwgk@hubei.gov.cn。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指标,认真做好测评工作。
(三)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考评内容、评分标准、时间节点进行考评,固化证据材料,做到数据可核实、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运用。
(四)在评估结果公示后一周内,各单位可向省政务管理办公室申请复核一次。
省政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金宇卫、刘庆,联系方式:027-87235549。
附件:
1.考评对象名单(共61家)
2.日常工作测评指标
3.湖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4.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指标
附件1:考评对象名单(共61家)
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人防办、省政府研究室、省扶贫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粮食局、省监狱局、省林业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府采购中心、省供销社、省地质局、省农科院、省社科院。
附件2:
日常工作测评指标(市州)
日常工作测评指标(省政府部门)
附件3:
湖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附件4:
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指标(市州)
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指标(省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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